正义网北京11月29日电(见习记者杨景茹)未依法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超范围交易……在江苏省徐州市检察院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的推动之下,全国最大的小型观赏鹦鹉人工繁育和销售基地河南省某市的鹦鹉养殖繁育、经营方面乱象得以改善。
2022年11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揭晓2021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评选结果,“江苏省徐州市检察院就规范鹦鹉养殖销售市场管理问题向河南省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入选其中。
2021年3月,徐州市检察院在办理王某等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中发现,涉案人工繁育的费氏牡丹鹦鹉源自河南省某市。该市是全国最大的小型观赏鹦鹉人工繁育和销售基地,已有20多年的鹦鹉养殖历史,现有小型观赏鹦鹉养殖户900余户,费氏牡丹鹦鹉存栏量全国占比80%—90%,已成为当地的富民产业。
然而,该市鹦鹉养殖企业和养殖户对不同种类鹦鹉的保护等级、人工繁育及经营利用许可要求认识不清,普遍存在未依法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超范围交易等问题。
2021年4月23日,徐州市检察院主动同河南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沟通,走访当地鹦鹉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经了解,费氏牡丹鹦鹉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对养殖户申请养殖许可的监管方面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地鹦鹉养殖产业健康发展。
上述问题也引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关注,在对该市观赏鹦鹉人工养殖交易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研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于2021年4月在河南地区开展试点,允许依法出售具有人工繁育许可证和专有标识的鹦鹉。
为妥善处理非法交易鹦鹉刑事案件,推动解决当地鹦鹉产业面临的问题,2021年6月24日,徐州市检察院在江苏省检察院指导下,邀请江苏、河南两省环境资源、野生动物保护专家、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当地鹦鹉产业的发展和王某等人买卖人工繁育费氏牡丹鹦鹉是否具有危害性进行充分讨论。
与会专家、代表一致认为,费氏牡丹鹦鹉人工种群已经具有规模、技术成熟,对人类和野外种源未发现有危害性,终端买家购买为养宠观赏,不宜将买卖人工繁育的费氏牡丹鹦鹉作为刑事犯罪予以打击。
经向江苏省检察院请示批准,徐州市检察院依法对王某等人作法定不起诉处理。同时,为规范鹦鹉养殖活动,经书面征求河南某市检察院同意并在其协助下,2021年11月12日,徐州市检察院向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做好人工繁育鹦鹉办证许可和专用标识管理试点、规范人工繁育鹦鹉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的培训宣传等工作。
检察建议书送达后,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形成整改方案。根据检察建议,该市简化鹦鹉人工繁育许可证办理程序,并开展上门服务、快速办理,同时还指导不符合办证要求的养殖户改进提高或者加入到合作社。截至2021年底,为530户养殖户(合作社)办理了人工繁育许可证,解决了群众办证需求。在规范专用标识试点方面,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作《人工繁育鹦鹉标识管理台账》,统一做好人工繁育鹦鹉专用标识试点申请工作,先后审批两批共349户申请,发放专用标识152.45万枚。
此外,徐州市检察院会同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为契机,对人工繁育鹦鹉养殖、出售、购买、运输者进行精准普法教育;邀请记者深入鹦鹉养殖一线进行采访,与30多名养殖户面对面交流,进行报道。检察机关还围绕当地产业发展、案件不起诉、法律适用等进行深入论证分析,在多家媒体刊发。
2021年12月28日,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徐州市检察院。
2021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评选结果揭晓
[责任编辑:刘蕊]
相关知识
河南商丘:人工繁育鹦鹉有了“身份证”
2021年河南鹦鹉标识试点,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凭标识出售
商丘人工繁育鹦鹉获全国首批加载专用标识,传统驯养野生动物有了转机?
壹现场丨“鹦鹉案”频发波及商丘养殖户 养殖鹦鹉1块5一只没人要
满大街养殖的鹦鹉能买卖吗?国家林草局发话了
养殖鹦鹉不再违法,河南超150万只鹦鹉有了合法身份 领到“身份证”的鹦鹉,可以上市啦
人工繁育鹦鹉管理有什么具体要求?
好消息!4月19日商丘对鹦鹉试点开会,积极推动人工繁育鹦鹉销售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妥善解决人工繁育鹦鹉有关问题的函
关于农村住房办理鹦鹉人工繁育许可证的情况说明
网址: 这些人工繁育鹦鹉能不能卖?有了许可证,鹦鹉养殖户们的问题解决了 https://m.mcbbbk.com/newsview1098910.html
上一篇: 宠物繁殖权利转让协议 |
下一篇: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证审批程序.d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