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宠物在人们心中的地位也有所提高,甚至成为家庭中的成员。在民法上,宠物有着与一般物不同的法律属性,其特殊性表现在宠物身上承载的人格利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宠物身上承载的人格利益,当心爱的宠物被他人侵害受伤或死亡时,宠物主人往往会感受到精神痛苦,并向法院起诉要求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在司法实践中,有关宠物“探视权”的纠纷与宠物致死的精神损害赔偿纠纷越来越多,我们需要重新审视宠物的法律地位。在对宠物的救济中,法院对此类案件作出的判决结果有时却有霄壤之别,主要原因在于我国法律没有对宠物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进行规定。由...
关键词:
宠物人格物正当性制度构建
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法律硕士(法学)
导师姓名:
赵金龙汪和平
学位年度:
2019
语种:
中文
分类号:
D923(中国法律)
在线出版日期:
2020-11-13 (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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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论宠物之人格物化 https://m.mcbbbk.com/newsview11222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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