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彭科会
2月14日,在湖北省利川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一只毛色棕黄、眼神灵动的小猕猴正在啃食苹果。几天前,这只小猕猴还被圈养在利川市沙溪乡一男子的家中。
利川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这只猕猴原被沙溪乡居民何某私自圈养,后被森林警察大队巡查发现并依法收缴。因其年幼且缺乏野外生存能力,救护中心将对其进行专业照料,待其成年后视健康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放归自然。

毛色棕黄、眼神灵动的小猕猴
近年来,野生动物凭借“高颜值”和科研、药用等价值引发关注,甚至催生部分人群将其视为“萌宠”饲养的现象。利川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个人擅自饲养受保护野生动物涉嫌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需经省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许可证;繁育“三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陆生野生动物也须向县级部门备案。违法饲养者将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可追究刑事责任。

救护中心工作人员正在给小猕猴涂药
利川市林业局呼吁广大群众,在遇到野生动物需要救助时,一定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联系相关部门或者报警处理,切莫随意驱赶、捕捉、圈养,更不能非法捕杀、买卖、食用,以免触犯法律法规。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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