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动物健康免疫证管理办法颁布日期:二○○五年二月十六日执行日期:二○○五年三月一日文号:京农法字[2005]3号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种用、乳用动物的免疫和疫病净化工作,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饲养者饲养的种用、乳用动物应当符合规定的健康标准,并取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发放的《动物健康免疫证》。本办法所称种用动物是指种猪、种羊和种牛。本办法所称乳用动物是指奶牛。第三条市和区(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动物健康免疫证》发放管理的主管部门。市、区(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动物健康免疫证》的组织发放和使用管理。第四条《动物健康免疫证》全市统一编号,实行每动物一证管理,记录内容包括动物个体识别编号、免疫情况、疫病监测情况、调运情况等。第五条市、区(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建立《动物健康免疫证
北京市动物健康免疫证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知识
宠物健康免疫证
宠物健康免疫证(宠物健康免疫证号查询)
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
北京市宠物狗证办理指南
南昌市犬只狂犬病免疫管理办法
《北京市实验动物废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解读
红塔区犬类狂犬病疫苗免疫注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doc
北京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宠物健康免疫证怎么办
北京市养犬暂行管理办法
网址: 北京市动物健康免疫证管理办法 https://m.mcbbbk.com/newsview1238786.html
上一篇: ANIMAL HEALTH CE |
下一篇: 未成年人是否有资格办理猫咪的宠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