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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普法

每年的8月26日是国际爱狗日,也称为“国际汪星节”。在这个充满爱意的节日,我们沉浸在与狗狗相伴的温馨时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相关的矛盾纠纷也日渐凸显,新《治安管理处罚法》下,“狗患”不再是私事,而是关乎公共安全的“法律题”。

在许多城市的小区中,曾发生多起因饲养烈性犬未牵绳、未佩戴嘴套,导致路人被咬伤的事件。此前,此类事件多依靠民法典追究民事侵权责任,侵权人往往只需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等损失,违法成本较低。

2025年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部时隔20年大修的法律首次明确规定:宠物伤人将面临行政拘留处罚,彻底改变了过去仅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追责、侵权成本过低的局面。

PART.01

新规落地 从赔钱了事到拘留罚款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九条规定:

●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这一规定从源头治理层面打击了非法售卖危险动物行为,减少流入社会的危险动物数量。对公众而言,当遭遇危险动物威胁时,有更有力的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也让公共空间的安全性得到显著提升。

PART.02

这些养犬行为要担责

场景一:

以前主人可能说“它很乖”,现在——

新规: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伤人,最高1000元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

场景二:

藏獒、杜高犬等“危险分子”扰民?

新规:

违法饲养烈性犬,警告后不改,或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最高处5日拘留或1000元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

场景三:

深夜狗吠吵得邻居无法入睡?

新规: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生活,先警告!不改就1000元以下罚款!

PART.03

一图读懂 第八十九条核心条款

注意:

饲养人需警惕“连带责任”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即便是暂时替朋友照看宠物,若管理不善致人损害,同样需承担侵权责任。而遗弃、逃逸动物在流浪期间伤人,原主人仍要担责。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在上海规范养犬还需要注意些什么呢?请看法条导读:

PART.04

规范养犬法条导读

✦ 要给犬只打疫苗。《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本市依法对饲养的犬只实施狂犬病强制免疫。犬只出生满三个月的,养犬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将饲养的犬只送至兽医主管部门指定地点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种,植入电子标识。”

✦ 要给犬只登记年检。《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本市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和年检制度。饲养犬龄满三个月的犬只,养犬人应当办理养犬登记。未经登记,不得饲养犬龄满三个月的犬只。”

✦ 每户只能养一条犬,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只。《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个人在城市化地区内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条。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只。”

✦ 养犬不能影响他人生活,更不能放犬吓人伤人。《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养犬人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养犬人不得驱使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伤害他人。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支付医疗费用。”

✦ 携犬外出要为犬只挂牌、栓绳、戴嘴套、清粪便等。《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为犬只挂犬牌;

(二)为犬只束牵引带,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两米,在拥挤场合自觉收紧牵引带;

(三)为大型犬只戴嘴套;

(四)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的,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

(五)单位饲养的烈性犬只因免疫、诊疗等原因需要离开饲养场所的,将其装入犬笼;

(六)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

......

PART.05

划重点 施行时间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

从“狗主人说了算”到“法律说了算”,这不是对养宠自由的限制,而是对公共安全的守护。当每一位主人都自觉做到文明养犬,当每一位路人都能安心走在街头,我们的城市才能真正成为人与动物共享的温暖家园。

了解完《新治安管理处罚法》,一起来判断一下,新规实行后,以下这些场景该怎么办?

来源:上海市司法局 蓉城犬管 法治新城 平安洞头 夷陵法院 呼图壁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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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互动普法 |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宠物伤人,主人或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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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互动普法 https://m.mcbbbk.com/newsview12430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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