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国家对待城市中的流浪猫狗基本上是一经发现,立刻抓捕,然后送交相关流浪动物保护中心,在经过检疫后,交由志愿者打理,最后通过媒体寻找有爱心的家庭领养。在这个过程中,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法律法规作保障。
一个国家的公民对待流浪猫狗的态度,至少可以反映这个国家几个方面的水平——
一、相关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及执行力度
西方国家对虐待动物的罪行非常认真,早在1866年,美国就制定了《联邦反虐待动物法》,今天,在亚利桑那州,虐待动物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将被处罚15万美元,手段非常恶劣的还会被送入监狱,在美国,因为虐待动物入刑,最长徒刑可达14年。而宰杀牲畜,需要执照。
根据瑞典《动物福利法》及《宠物动物的特殊规定》,宠物狗每天都应得到主人提供的锻炼和有规律行走的机会,动物应该得到充足的食物、水和充分的照顾。
根据德国《动物福利法》,如果犬只被单独留在家里长达8个小时以上,主人就要受到处罚。
根据意大利《动物保护法》,宠物犬的容身场所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房间的牢固度、温度、湿度和通风条件都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在西班牙,主人如果不按时遛狗,一经投诉,将被处以400-500欧元的罚款。在这个国家流行多年的国粹斗牛,也因为过于残酷,常年遭受诟病。
有可能有人要说,我们是亚洲国家,地大物博,人多,不像欧美国家那么优越。那么,日本,韩国,印度,对待宠物,动物的立法也是相当严格的。
二、相关产业的发展健全程度
严格的法规,使得相关产业和制度极为健全,宠物血统明正,有自己的护照、身份,电子芯片,从出生就要接受检验检疫,上户等各种严格手续,甚至拥有医保,也就是说,每个主人在买宠物之前就要想好,自己有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时间,爱心,对这个生命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而宠物选种培育机构、医院、饲料、消费品、保健品、收容所,二手交易市场也随着稳定的市场稳步发展,形成了一个完整,健全,稳定的产业链。
三、国家富裕程度
只有在人吃得起饭的情况下,宠物的血统、检疫、养殖的一切成本才可能有人支付得起,才可能变得正规,而人都还没有吃饱,相关的产业链自然鱼龙混杂,漏洞百出。
四、公民素质
其实无论贫富,一个国家的公民对待宠物的态度,可以反映公民素质,流浪宠物的增加,最初是因为城市公民养了宠物,却没有财力,物力,时间,对宠物尽到充分的责任,最后弃之街头,然后这些流浪宠物繁殖,导致了更多流浪动物出现。而处理这些流浪动物需要消耗公众资源,而又没有福利机构,志愿者愿意,或者有实力出来承担,最后就成为恶性循环。
欧美的流浪动物如果长时间找不到新主人领养,也会被实施安乐死。但是一般来说,由于养宠物入门门槛比较高,法律比较健全,不会有那么多人乱养乱生乱弃,也就不会有那么多安乐死的惨案。
中国的流浪宠物的问题,主要还是公民素质低的问题——养不起,又要养,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玩腻了,就放弃,满足自己的新鲜感,只要自己的新鲜崽儿,不要二手的,流浪中心的,自私,担心不明问题......
宠物其实反映的是一个国家的公民素质,而公民素质,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