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一部与养犬家庭息息相关的新法即将改变城市生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专门为养犬行为划出四道“红线”,从明年起,遛狗不拴绳、饲养烈性犬等行为将不再只是“不文明”,而是将面临最高拘留10天、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16日,记者走访城市社区、查看平台投诉,直击那些在新法实施后可能面临处罚的典型场景。并再次向养犬家庭发出提醒:这些在以往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了,你可真的要引起重视了哦!

场景一:
“不咬人”也要拴绳

16时44分,在锦城公园的草地上,树木金黄,一派初冬的景象,三三两两的路人正在悠闲散步。这时,一条中型狗狗突然欢快地奔跑起来,随着主人将小球抛到远处,它飞奔过去,口衔小球又跑回来向主人“邀功”。
此刻还没有到傍晚,旁边虽然也有幼儿玩耍,但人数不多。他们隔了大概5米的距离,即便如此,家长还是紧紧把孩子拉到一边,防止意外发生。
在公园另一处,一只未拴绳的小狗正在跟随主人一起散步。当听到记者问起知不知道新法规定时,这位女士辩解:“它不咬人的,有的时候追人是想跟小朋友玩。”
类似的场景在多个小区上演。一些犬主甚至将牵引绳拿在手中,却不系在狗身上。“它很听话,一叫就回来。”一位犬主自信地说。
新法解读:新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未采取安全措施致动物伤人。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从明年起,“我家狗不咬人”将不再是不拴绳的免责理由。

场景二:
公共场所还带烈性犬出没?
17时45分,记者来到华阳街道将军碑社区河边的晨晚练活动点。这里空气清新、环境优美。河边的绿地旁,老人们正在锻炼和聊天,带小孩的居民较多。随着天色暗了下来,带狗狗来散步的居民也越来越多。

一位老人带了两只狗狗,却只给一只狗狗拴了狗绳,另一只狗狗一会儿在地上嗅嗅,一会儿被旁边的声音吸引驻足,直到主人叫了才跟上。
一位中年人看到记者正对着狗狗拍,便直接把地上敞跑的狗狗抱在怀中离去了。
记者观察发现,随着新法临近,仍有约三成的狗狗处于“自由”状态,但多数主人已经牢牢牵着狗绳。
几分钟后,有一对中年人带着一只较大的狗狗从远处走来,狗狗身上套着绳子,由女士拉着狗绳。更考究的是,这一路他们都让狗狗走在两人中间,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在采访中,几位锻炼的老人告诉记者:“前段时间,这里经常可以看到有大狗乱跑,虽然主人说它很温顺,但这么大的体型,谁能不害怕?”老人说起了自己的经历,有一次,一只烈性犬在前面跑,犬主在后面骑个电瓶车跟,狗狗体型庞大,面相又凶,从远处奔来,把很多小孩吓哭,老人也躲闪不及。还好这段时间这只大狗没来了,遛狗拴绳的人也越来越多了。
新法解读:新法第八十九条明确规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这意味着,饲养烈性犬种将成为一种违法行为。

场景三:
“狗哪有不叫的?”
12月12日,在问政平台上,市民投诉四川某公司:院内饲养5只狗,分别是2只马犬、2只柴狗、1只中等黑白花狗,夜间持续狗叫,自己多次后半夜被吵醒,饱受失眠、神经衰弱等精神困扰。而该院内饲养管理人长时间搪塞、敷衍,拒绝转走2只马犬,还说“狗哪有不叫的”,没有一点为周边住户考虑的责任心。

12月10日,家住成都郊区的市民也在平台投诉:最近凌晨四五点,小区外狗叫声很大,并且持续时间很长,可长达1个小时,严重扰民,影响睡眠,对居民尤其是孩子身心造成伤害。
新法解读:根据新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这意味着,从明年起,经警告仍不改正的动物主人将面临实实在在的经济处罚。

场景四:
从“调解”到“行拘”
现实生活中,驱使动物伤人的事件少之又少,但零星的报道也表明类似情况曾经出现过:外地某个城市,两户居民因停车问题发生争执,其中一方竟放出自家的狗狗威胁对方,事后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最终只能按民事纠纷调解。
在采访中,多位调解人员表示,由于之前规定不明确,往往只能批评教育,难以形成有效震慑。
新法解读:新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注:第五十一条为“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相关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这一条款明确,恶意利用动物伤人的行为将严惩。

记者手记
法律“拴”住任性,责任“链”起和谐。
采访中,市民对新法充满期待。在记者随机采访中,所有的市民都表示支持更严格的养犬管理,“早就该这样了,养狗是权利,但更应该是责任。”
不少文明养犬人士也表示支持。“我们一直遵守规定,但总有人不自觉,破坏了整个养犬群体的形象。”犬主王先生说,“严格的法律能让更多人自觉起来。”
法律界人士指出,新法的实施需要配套细则和执法标准,“‘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具体标准是什么?需要进一步明确。”
从明年1月1日起,城市养犬管理将翻开新的一页。当不拴绳遛狗可能面临拘留,当犬吠扰民不再只是口水仗,当饲养烈性犬被明确禁止,人与宠物和谐共处的城市生活图景,或许才能真正实现。新法的实施,不仅是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约束,更是对公共安全的守护,对公民责任的唤醒。
找工作来源:宜人宜宾来源:成都日报
编辑:胡光娣
责编:曾 静
编审:黄睿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