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宠物经济”快速发展,“领养替代购买”成为新兴消费模式。但是,有些商家以“免费领养”为引流噱头,搭配“宠物粮保障计划”“无忧养宠计划”等捆绑分期消费,从而引发不少合同纠纷。近日,番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宠物领养买卖合同纠纷案,依法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切实守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4年4月13日,某宠物用品公司与市民唐某签订《领宠用户协议》,以“免费领养”为噱头,约定唐某需通过分期支付宠物用品套餐的方式,获得一只宠物猫的饲养权。
根据协议约定,唐某通过支付宝“先享后付”业务办理了24期分期,宠物用品套餐每年费用12000元,每期支付1000元,总费用达24000元,协议期限至2026年4月12日。
2025年3月起,唐某未按约定支付后续分期费用,该宠物用品公司多次追讨无果后,将唐某诉至番禺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协议,并要求唐某支付违约金16800元。
案件受理后,番禺法院承办法官深入梳理案情,通过穿透式审查发现,双方签订的协议虽名为“领养”,实则是唐某通过分期购买商家指定宠物用品,换取宠物饲养权,属于变相捆绑销售,双方实质构成买卖合同关系。
考虑到该案系新型涉宠消费纠纷,兼顾双方合法权益与行业规范引导,承办法官主持双方开展调解工作,耐心释法说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引导商家规范经营、消费者诚信履约。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确认唐某逾期付款构成违约,涉案宠物用品公司有权解除《领宠用户协议》;唐某欠款及违约金16800元优惠至3000元,需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付清,若逾期未付,则按5000元全额履行;涉案宠物猫归唐某所有,双方就该案再无其他争议。
承办法官表示,当前部分商家利用消费者的爱心,以“免费领养”为诱饵,通过捆绑分期消费、设置格式条款等方式设置消费陷阱,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也扰乱了宠物消费市场秩序。此次调解不仅高效化解了双方纠纷,更通过明确法律边界,强化对消费陷阱的规制,引导经营者坚守诚信公平交易原则,杜绝不正当经营行为。
法官提醒爱宠人士,面对“免费领养”等宣传时,要保持审慎态度,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约定宠物检疫检验的证明要求,评估分期消费和违约责任的风险等,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陷入债务负担;经营者应依法诚信经营,规范营销行为,杜绝变相捆绑销售等套路,共同推动宠物消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文:番禺融媒记者 袁辉 通讯员 番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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