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违规养犬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夏季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根据市局统一部署要求,分局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违规养犬行为集中整治工作。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违规养犬行为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养犬登记办证率,提高养犬人文明养犬意识,有效防范违规养犬引发的各类风险隐患及负面舆情,不断凝聚文明养犬的社会共识,努力打造上海“开放、包容、创新”的犬类管理品牌,为党的二十大和第五届进博会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未登记、未年审”等无证养犬行为。重点查处饲养犬只未登记、未年审,个人饲养烈性禁养犬只,单位犬只饲养在家庭,以及超过限养数量饲养犬只等行为。
(二)“三未一进”等违法违规饲养行为。重点查处携犬外出未按规定束牵引带、携犬外出未挂犬牌、携大型犬只外出未戴嘴套、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携犬进入禁止进入的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不听劝阻、遗弃犬只、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驱使动物伤害他人、农村地区散养犬只等行为。
(三)突出流浪犬患整治。重点整治“110”警情、“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渠道反映流浪犬患突出的地区。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摸梳理,督促登记年审。各派出所即日起至8月20日,要参照“上海市养犬管理系统”中犬只办证数据,对照《2022年以来金山区未年审办证人员情况表》(附件1),会同辖区居(村)委干部、小区物业主动排摸、核对辖区居民实际养犬情况,全量掌握未免疫、未办证、未年审的犬只底数情况,主动上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并跟踪落实实际办证情况,对2次责令改正后,仍逾期不办证的,坚决适用一般程序收容犬只,确保“应办尽办、应检尽检、应收尽收”。对农委兽医部门提供的年满3个月且犬种存疑的幼犬,要会同免疫点工作人员,逐户上门开展“二次过滤”回访,对发现饲养烈性禁养犬的,立即予以收容。期间,发现因犬只死亡、犬只走失而出现未免疫、未办证、未年审等情况,及时反馈治安支队。
(二)强化街面巡查,切实清除犬患。各派出所要充分依托属地街镇,整合农业农村、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执法资源,强化协同配合,强力整治涉犬违法违规行为。一是严格查处“三未一进”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对照市局法制总队更新发布的《养犬管理工作执法指引》(详见市局法制总队主页“通知通告”栏),以早晚遛犬时段为重点,结合社区警务、街面巡逻等工作,加大对街面、道路 、公共绿地、健身步道等人群密集场所的巡逻力度,及时发现查处“三未一进”违法违规养犬行为。二是强化对辖区内流浪犬患的收容处置。要对照《上海公安机关动态隐患清零工作指引》,在对辖区“110”警情、“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渠道反映流浪犬患突出的地区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加大对社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周边,拆迁废墟、闲置空地、空置厂房、高架桥洞及田间地头、绿地苗圃、快速路沿线绿化带等易疏漏地带和重点部位的巡察力度,对发现的流浪犬利用捕犬装备及时、妥善收容,防止犬只伤(咬)人事件发生。治安支队也将根据分局实际需求对流浪犬患突出地区开展援建指导。三是充实流浪犬收容处置专业力量。要积极争取属地党委政府的支持,采取组建专职队伍方式,充实流浪犬收容处置专业力量。有条件的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专业专职捕犬队伍,在民警带领下,对发现或群众举报的流浪犬患开展即时收容处置。四是完善流浪犬只伤人处置预案。要建立健全并完善流浪犬只伤人相关处置预案,依法稳妥处置,切实做好伤者救治、安抚,伤人犬只收容,舆情控制以及信息报送等工作。
(三)鼓励基层自治,巩固整治成果。各派出所要积极引导开展养犬基层自治,鼓励辖区居(村)委会、业主委员会通过居民会议、村民会议、业主大会等形式,推广市房管局制定的《宠物管理专项规约》示范文本(附件2),推动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企业协助相关管理部门、社区开展住宅小区文明养宠管理和宣传等工作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小区,自发组织养犬人成立“养犬沙龙”等自治组织,设立“文明养宠实践示范点”,定期开展活动通报小区养犬情况,以公众监督和个人自律相结合,督促养犬人做到依法、文明养犬。此外,严格落实《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在辖区商场、餐厅等室内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得携犬进入。
(四)加强对外宣传,通报典型案例。治安支队、各派出所要积极会同分局政治处宣教科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加大对养犬未登记、不文明养犬行为、饲养烈性犬等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和宣教强度。同时,印制“文明养宠、爱我社区”宣传海报(附件3),在各小区、各门栋内进行张贴,不断宣传文明养犬法律法规,不断凝聚文明养宠共识,树立“文明养宠为荣、宠物扰邻可耻”正确观念,营造养犬市民与普通群众“亲邻友好、和谐共生”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文明养犬工作是维护良好社会秩序,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要手段,也是为党的二十大和第五届进博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的必要之举。各派出所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做好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细化措施、抓好落实,整治期间养犬登记数、收容犬只数、行政处罚数不得低于去年同期水平,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二)坚持文明执法。各派出所要严格按照市局《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养犬管理工作执法指引》,坚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对有证犬违反规定的,坚持教育和当场处罚的原则,依法责令改正;对阻碍民警执法工作的,注意收集证据,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在开展涉犬类当场处罚程序时,在“案件办理”“涉犬类当场处罚程序补录备案系统”中,做好相关文书上传录入等工作。
(三)注意方式方法。各派出所要不断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工作中时刻注意方式方法,防止因简单粗暴执法引发负面舆情。特别是在流浪犬收容处置工作中,严禁使用拖拽、敲击、水淹、电击等手段,暴力虐待、击杀犬只。要严守工作纪律,捕犬过程中,严禁擅自拍照摄像,遮挡围观群众近距离拍照摄像,防止闲散人员编辑短视频上传互联网引发舆论炒作。要加强涉犬类舆情监测,一旦发生负面炒作,立即会同宣传部门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开展舆情引导,及时正面发声,掌握工作主动。
(四)强化工作评估。治安支队将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围绕“养犬登记办证(年审)数”“违法违规养犬行为行政处罚数”“流浪犬收容捕捉数”,对各派出所养犬管理工作开展评估。同时,将对集中整治工作开展过程性督导检查,定期通报推进情况,对推进缓慢的单位进行实地督导检查。请各派出所于8月25日前报送办证、年审等工作情况;9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遇有阻碍民警执法、一犬咬伤多人等重大情况的,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在妥善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上报治安支队,共同开展后续工作。
相关知识
关于印发《深化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违规养犬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野生动物整治方案范文(通用5篇)
关于整治校园饲养家禽家畜和宠物的专项行动方案
珠海已建成9个宠物公园
体育场街道办事处综合市场整治提升大会战工作方案
关于在部分城市开展规范宠物诊疗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贯彻落实《南昌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明养犬,“宠”我做起|让我们一起了解成都武侯公安的犬只专项整治行动
威海市公安局 在线访谈 威海开展社会治安领域四大专项攻坚!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城市开展规范宠物诊疗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网址: 关于印发《深化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违规养犬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https://m.mcbbbk.com/newsview143124.html
上一篇: 遵义训犬,家庭伴侣犬行为纠正#宠 |
下一篇: 星露谷物语动物心情值提升攻略 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