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相隔已久的投稿,近期发现“四川观察”栏目,有很多新闻转载视频都有不少人发表不同评论,其中不乏一针见血的犀利评论,也不乏乍看之下离谱,细看之后,反问自己“我刚刚为什么要细看”,材料收集自:四川观察发表“孩子理发138元,妈妈嫌太贵只愿付24,理发师:明码标价,最后没付钱就走了“评论区。
(注1:为了方便大家阅读,表情符号和违反公序良俗的字眼会被人工和谐。)
(注2:为了节省时间会用A、B、C、D代指不同人评论)
(注3:原层发言会用“六”进行代指)
初始评论来自,用户:就摆摆怎么啦:“1.小孩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剪发价格不提前告知监护人,完全可以以不知情拒付。
2.如果是造型,这个价正常,如果仅有洗剪吹,太贵了,一般直接叫市场监管局过来调解即可。
3.不懂法拿起手机就拍,大呼小叫地真的很像原始人,心情很复杂“。
A:0:30 她领她儿子看不见吗?
六:商家有告知消费者商品服务内容及价格的义务,店内监控要有记录,如果没有询问或经确认,就是损害公平交易权(。)
B:所以你是怎么就先入为主认定了商家没告知?你是当事人?
六:店内有监控,未展示经消费者确认的证据,就视为损害公平交易权,能听懂了吗?有证据你就放,没有就视为未经确认(。)
六:全国各地到哪都是一样的,什么叫经确认,一个是告知服务内容及价格,“您选择的这款是138”一个是给菜单,菜单不得有误导性,或者意思相近的套餐,消费者从中挑出来,明确要这个,才算经确认。
六:再告诉你为什么未提供证据视为未确认,因为消费者较于商家,为弱势群体,对于弱势群体的有罪推定(白嫖,到手砍价)法律上不认可也不赞同,而对于能够提供证明证据的一方作有罪推定是非常合理的,好比两个人吵架,一方说另一方是小偷,那么法律上认为,指控方为弱势群体,因为被指控的那一方能够被搜身自证,所以对被指控一方做有罪推定,谁主张谁举证,仅限于对方无法自证,无法自证,就没有弱强一说,这时就需要指控方举证(。)
六:对于自己不懂的问题,不了解的问题,要么你就去问,要么你就自己去查,在这一连两个的反问,只会显得你是个法盲,仅此而已(。)
(看到它的评论,我第一反应是它懂一点,但是可能懂的不多。当时,是想看一下有没有人出来”打假“,而它一会儿用标点符号,一会儿不用标点符号,后期都帮它打上吧!)
C:洗剪吹138为什么会贵,你这种叫市场监管过来,他们只会和稀泥,然后叫理发店少收点,那么受伤的不还是理发店。
A:经典一瓶子不满半瓶子咣。
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控制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对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控制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主张成立。”
六:太强啦,一点反驳理由讲不出来只会人身攻击,你也就这样了哥们。
D:你凭什么认定小孩是未成年?你知道他的年龄吗,你假设条件有用吗?
D:八周岁以下才是无民事能力行为人。
D:多学学。
E:这不是你批小将白嫖的理由。
E:谁特么给你说小孩没有民事能力,你是八岁幼童?
F:不懂别硬装,挺尴尬的。小孩是否无民事行为能力有待商榷,其次商家价格表挂在门口。某软件定位过来的软件上也有价格。
六:打字没打全,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又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在这杠字眼,那就是你对(。)
六: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又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你就说能不能退款吧(?)另外这原视频去搜一下很难吗?断章取义不抓重点,这年头不是谁拍视频谁有理,还好法律不是根据你们这群人意想来的(。)
六:不要说未成年,哪怕就不是未成年,只要没有监控视频证明确认消费者确认服务内容及其价格,就完全可以退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控制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对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控制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主张成立。”
G:我说你别太搞笑,不是专业学法别在这科普。首先,看视频,这个男生肯定不止8岁,那么,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限制,不是没有,花88理发,是在他的认知范围内能做的事,这个不需要监护人认同(。)好比一个初中生花10块钱打车,难道你也认为无效?但是,比如花2000买手机玩,充值什么的就不行(。)
H:母子俩都是盲聋哑人吗?自己在美团找的店,坐店里40分钟不知道价格,可能吗?
I:你这第一点就很搞笑,不告诉监护人 小孩的任何消费都可以不付钱?神金。
J:我真笑了,理发店明码标价,你不看,人家理完了你觉得贵拒付,还不知情拒付,啧。
K:洗剪吹138很贵吗?我常去的那家普工138,总监168,店长198,这还是会员卡折后价,就单纯的洗剪吹+发泥抓。
L:你不是学法的就硬读法条出来搁这丢人现眼?小孩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点确实不假,但是他不是单独来的,而是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去消费的,可以当做已经取得监护人同意。
L:并且,民法典没有标明消费多少是超出民事行为能力。138这个金额以目前国内的经济水平来说可以认作在范围之内。
M:为了逃单可以说研究的很细致了。
N:小孩无民事行为能力,大人全程在场算不算有行为能力,要是按照你的逻辑这么理直气壮的拒付,小孩都带家长去剪了,还有不给钱的都跑出门了还不能拍照留证据?
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控制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对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控制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主张成立。”
六:是我贴出来了你看不懂啊(!)那没办法(。)
O:138光洗剪吹是普遍的,高端一点的理发店几十上百正常,不说大城市光我这小城市洗剪吹都100左右(高端一些店的普遍价)再说另一点,店里价格表也给了,自己不看“认为”是20就觉得坑你了,总不能见到一个人就说一下,墙上贴着不看这不纯纯nt吗?
六:全程在场不代表对了解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啊,商家明明可以用监控放出经消费者确认的桥段,但是没放,可以直接推断为未经消费者确认,这就已经违反消协法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控制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对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控制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主张成立。”1
L:给我看乐了,我教你法条里没说的。8岁以上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划重点“与其能力不相符的巨额交易行为不应生效”,但如果该消费按照社会一般观念属于与该未成年年龄智力相符的民事法律行为,则该行为有效,家长不可直接要求退款,但可以协商。小额消费没有问题,并且按照社会一般观念,目前14岁未成年人可以具备138元的消费能力。你要不再去复制粘贴几个法条捏!
P: 真的幽默,小孩是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是大人在场,完全可以推定大人同意。价目同理,价目表摆放在醒目位置,且愿意消费,可以直接推定为接受价格。否怎你去任何先消费后付款的地方,都可以用这个理由,这完全违背日常经营交易活动。
六:1.未成年人消费问题(;)2.损害消费者知情权问题(;)3.前科问题,现在立马打开你的美团,看看这家店有多少差评,白嫖砍价的全去他家了是吧?
六:一般情况下,经消费者确认三种形式,(注,这里我估计它标点符号用错了)1.“您好,你选择的xxx,价格为”(;)2.菜单递于消费者,由消费者提出,服务员确认(;)3.菜单张贴在店内醒目位置,有菜单后,对消费者进行的除商品内容外的商品介绍,均视为推销。菜单的要求,明码标价,价格醒目,没有误导性词语和相似类内容。
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控制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对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控制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主张成立。”
描述的情境中,商家拥有证明消费者确认服务价格和内容的能力(如相关监控视频),但拒绝进行提供的。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依据上述规定,从而推定商家提供了未经消费者确认的商品服务或内容。
六:法律条款的最大作用在未知全貌的情况下就是不会错判,未成年人只是一个方面,更多的还是监控视频中未体现经由消费者确认的流程,注意,是确认消费服务内容和价格的流程。商家说消费者美团上搜索这种一言之词也能当做证据吗?他说搜索了就搜索了?
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控制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对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控制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主张成立。”
描述的情境中,商家拥有证明消费者确认服务价格和内容的能力(如相关监控视频),但拒绝进行提供的。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依据上述规定,从而推定商家提供了未经消费者确认的商品服务或内容。
六::如果商家没有监控视频,或者监控视频坏了,叫市场监管局过来,这24是要付的,但是商家监控完好,具有举证责任,监控内容未体现,经由消费者确认服务内容和价格,因此,商家负全部责任。别说了,打开美团,看看这家店的众多差评,不必多说,一.你不懂法,二,你的主观情绪太过严重(。)
六:胡说八道就是不敢贴法律条文是吧,我帮你贴了,明确规定了经济范围内,未成年人以劳动能力获取报酬的合理性消费才具有民事效力
《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判断依据4,行为标的数额:考虑行为的标的额是否在个人的经济能力范围内。
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看到这里,()是我帮它把遗忘的或者用错的标点符号补上或者修改,我刚看的时候就很好奇,它是不是复制粘贴其他网页的句子词语就会把别人的标点符号一起粘贴,进而其他网页的空一行也粘贴过来了,自己说的或者使用AI提问解答的就不用标点符号?)
六:另外胡说八道一大堆,就是不敢贴法律条文是吧,我帮你贴了,明确规定了经济范围内,未成年人以劳动能力获取报酬的合理性消费才具有民事效力。第一个没有经济能力,第二,合理范围内,还搬国民经济,一眼没出过社会(。)我国税收起征点5k,缴税人口不到5%,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不足2k,剪头花掉快十分之一这叫和经济能力相适配?其次,在司法实践中,合理不合理是主观行为,只要消费者对价格提出异议,那就是不合理,只要没提出意义,那就是合理。
《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判断依据4,行为标的数额:考虑行为的标的额是否在个人的经济能力范围内。
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六:另外胡说八道一大堆,就是不敢贴法律条文是吧,我帮你贴了,明确规定了经济范围内,未成年人以劳动能力获取报酬的合理性消费才具有民事效力。第一个没有经济能力,第二,合理范围内,首先客观上,我国税收起征点5k,缴税人口不到5%,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不足2k,剪头花掉快十分之一这叫和经济能力相适配?其次,在司法实践中,合理不合理是主观行为,只要消费者对价格提出异议,那就是不合理,只要没提出意义,那就是合理。
《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判断依据4,行为标的数额:考虑行为的标的额是否在个人的经济能力范围内。
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六:还有异议的,去美团搜索这家店,看看多少差评和差评内容,这是事实依据,法律的最大的作用就是在未知全貌的情况下不会错判,质疑我的法律素养对你们来说烧cpu了,那直接去搜这家店就行了,不必多说(。)
Q:你是真的人才啊,还搁这复读条文,按照你说的条文,监控可没显示出来家长知道价格,而是在理发完了以后才跟孩子讨论的,并且也没有进行追认。按照条文,交易行为是不生效的,为什么市场监督管理局来了他就要付钱?市场监督管理局来了给的调查结果是商家没有问题,但是商家没打算继续闹大这件事选择不追究了也给他免了单。其次,无论商家以前的评价如何差,也不处于这件事的范畴,你是要跟法官说他以前服务不好所以这次他肯定全责?还整拉黑这种精神胜利,看样子是当代啊Q了!
(注:出现了!第一个被拉黑的人)
R:我不质疑你法律素养因为你没有,我质疑你的素质而已。
S:意思是超市每个地方都得有售货员告诉拿商品的顾客 你拿的这个商品是多少钱。
S:别听他瞎说 典型杠精罢了 学了点东西拿出来显摆 首先先不说他所谓的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压根没这个提法,就无民事 限制民事和完全民事,其次他列出来的是最高法关于负有举证责任而不举证的规定,不举证只是承担该项事实不能被认定的后果,压根不是他说的直接可以退款。最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符合他年龄和智力认知的民事行为,这个事中,这个小孩事前搜了 明确知道理发价格 而且这个价格以及理发这件事没有超过他这个年纪的认知,就没有监护人追不追认的事情。说白了这件事就是熊家长觉得太贵了 耍泼要逃单。要按他说的,以后干什么都可以逃单了,进了店拿了直接走,问就说店家没有告知我价格。
六:知道为啥要开小票吗?叒纸(。)
S:超市小票是收款依据懂吗 跟你说的告知价格不是一码事 理发店也可以给收据 搞清楚再来装杯。
六:我列举了三种常见形式,你就只看见第一种?眼睛不好就去挂号(。)
T:你说的小孩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等于在说小孩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描述是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别给自己找补了,没有无完全民事行为人这个说法,而且他监护人跟在后面呢,他妈妈即使进店以后什么都没说,她带着孩子进店,没有阻拦孩子剪发的行为,也可以视为通过默示方式与店主达成签订服务合同的合意,不涉及花138理发是否超出小孩的认识能力判断能力的问题,也不需要她进行事后追认。至于双方是否就服务价格达成合意、或者店内是否在显眼位置张贴价目表的问题,视频中没有显示相关内容,讨论也没意义,但她如果真是通过美团导航过来的,那她大概率看过理发价格,只是店主几乎不可能证明她看过美团罢了。你这水平出来怼别人法盲还太早了,没学过的话有兴趣学学,如果经过系统学习还能说出这些话,那你把学的时间拿去干点什么不好呢?
U:原本我以为楼里大概率会都是赞你的,准备“补充”一下,但是看完发现能说的几乎都被说了,大部分交流还是友好的,都是建议你多读书,不要出来装。而看完你的发言,发现你一直在和别人犟的点是“小孩没有民事行为能力“,而根据民法的定义规定是:不具有以自己独立的意思表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的自然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我假设你说的全部可以成立,但是你有两个点要先证明:1.首先你要怎么证明他不满八周岁?或者交易不是他主观想达成的。2.男孩进行搜索理发店,并且把家长带过去,并且在理发店完成服务后请家长支付费用,这一系列行为都是属于意识不清、受人胁迫等情况下做出的。
六:说明我对于他们的回复你没有看完,我已经明确说了,无民事行为能力是口误,应为18岁以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是否有效要看两个点1.有无自主收入来源2.是否合理。在司法实践中,并不是根据额度来判断是否合理,而是根据主张者弱势群体的主观意愿进行判断,即,哪怕就是十块钱,只要监护人觉得不合理,就判断无效,哪怕一万块买瓶矿泉水,监护人觉得合理不追究,就有效。
(注:然后我就不能回复它了)
U:【在司法实践中,并不是根据额度来判断是否合理,而是根据主张者弱势群体的主观意愿进行判断】,你是从哪学的呀?或者出自于那个刊的文献?无论是广义上的“弱势群体”划分还是法理上被告双方法律地位上的“地位“划分,都得不到你说的”主观判断不合理,就是不合理“。虽然不行主观臆断,但是你大概率打拳打魔怔了,觉得到处都能碰瓷。
而整一场闹剧中,是男孩和女子主动进到店长要求消费,而不是男孩先消费,女子到店后发现价格与预期不符或超出大大市场均价,你主张的交易不成立基本是在司法实践中的类似案件中,未成年利用父母手机进行游戏充值、打赏主播、购买昂贵奢侈品都案件,父母事后才知道,而能否退还钱款,除了了未成年人年龄界定,还要看商家是否进行诱导性消费或是否进行诈骗式消费。而你的【只要监护人觉得不合理,就判断无效】我只能说,“拳味”太重。
刚开始我以为它是懂一点准备给大家普法,我们大家有一个可以合理、友好的氛围进行交流,但是后来我发现,它不准备和大家交流,只是单纯的想向我们灌输它所理解的法条,说实话,很难评它的性质,但是也算是“每日一乐”了。快乐大家,快乐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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