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法制与新闻
公众的监督是推进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路径
文/本刊记者 孙安清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鄂伦春族全国人大代表代喜院头戴狍甲帽警示呼吁人们善待野生动物、人大代表孔庆菊也呼吁保护野生动物,“野生动物保护”“动物保护”再次成为会上会下热议的话题。
去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后, 坚决革除食用野生动物陋习、尽快修订相关法律引起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视。2020年2月24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要求地方立法和地方执法全面跟进 ;社会形成禁食野生动物共识 ;民间人士保护野生动物热情陡增 ; 20多年没变的《国家重点野生动物保护名录》经过数月增补终于在今年春节前发布……用“猛然提速”和“时间短、效果丰”来形容全国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毫不为过。
猛然提速
常年从事研究动物保护的世界动物保护协会科学家孙全辉博士对《决定》通过后官方开展的动物保护工作如数家珍:2020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决定后,各地纷纷出台了禁食野生动物条例或修订了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对野生动物养殖行业进行清理整顿,同时出台多项措施,鼓励野生动物养殖业转型和退出。
2020年6月,穿山甲被提升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在2020年版《中国药典》中穿山甲鳞片也未被收录。《中国药典》2020版编制大纲中明确提出, 野生资源枯竭的品种将陆续从药典退出;2020年8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 ;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 ;保健药品等8类药品不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2021年年初,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动物防疫法,强化了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控机制,弥补了当前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的短板。
最近,20多年没有全面更新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也终于发布,不仅新增了大量受保护的野生动物(517种),也吸收了野生动物分类研究的最新成果。
《法治日报》官方网站“法制网”今年2月28日的报道称,2020年5月至7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以下简称“一决定一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报告指出,“一决定一法”实施过程中存在食用性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产业转产转型问题较为突出、相关名录亟待调整完善、执法监管机制存在漏洞、栖息地保护管理有待加强、野生动物致害情况时有发生、相关法律制度亟待修改完善等问题。
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这些问题目前解决得如何? 2月27日,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一决定一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法制网报道称,数字显示,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林草局等部门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等专项执法行动,出动执法人员约290万人次、车辆约35万车次,办理野生动物违法案件3792起,收缴盗猎工具6207件,收缴野生动物约12万只(条、头)、野生动物制品约5063公斤,有力遏制了违法犯罪势头。
中华志愿者协会基金部副主任白银禧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协会也将依托全国强大的志愿者队伍和力量, 不断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讲和服务,让保护野生动物力量遍地开花。
喜忧并存
“一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都要酝酿23年,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工作量实在太大,这是万众期待的热点。”周海翔表达了自己的遗憾和期待。与去年一样,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立法目的与野生动物内涵,仍然是舆论特别是专家关注的焦点。
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曾经接受《法制日报》(现在更名为《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应进一步完善立法宗旨,进一步扩展野生动物的内涵, 只要是野外生长的都应纳入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制范围。
对此,中国环境伦理学研究会常保护野生动物公益广告亮相北京地铁王府井站。
任理事莽萍也持同样观点,她表示, “野生动物不能再养再吃了”已成为疫情发生后最有共识的呼声。但是,现行 法律法规仍将“药用”等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活动排除在外,这为变相利用野生动物留下缺口。中国有药食同源的传统,药用常常导致野生动物被以各种方法食用,因而保留药用一项易演成变相食用。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马勇从体制上看待目前的野生动物保护问题 :“野生动物保护的问题核心多源于无序利用。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利用需要取得审批许可,但目前的审批程序基本是主管部门(林草、农业)和利用企业的二元结构,由此易滋生腐败。曾经发生了一个野保站长贪腐几千万元的案件,都是审批失守造成的权力寻租,一纸文书一枚章,成了关键岗位个别人的摇钱树。”
“监督缺位。”马勇介绍,在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前,由于野生动物与一般公众的联系不大,关注度不高,加之主管部门审批、监管是较为封闭的系统,体制内和社会的监督基本是缺位的。甚至社会组织申请公开濒危物种利用的相关信息,主管部门会征求利用企业意见,最终以企业不愿公开而拒绝信息公开。知情权得不到保障,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监督参与就不可能顺利进行并发挥作用。没有监督的及时到位,野生动物保护的问题就难以有效解决。
细微处见精神
野生动物保护,现在锣鼓铿锵、大步前行。其中虽有很大改进空间和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几个立法细节和社会进展特别博人眼球:首先是酝酿了23年之久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记者发现,此前关注度很高的狼、豹猫、白胸翡翠等统统新增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其中,豹猫长期遭受野味经济和宠物经济双重迫害,而白胸翡翠更是一直未被纳入任何保护名录,以至于很多用“真翠羽”制作、出售点翠饰品的商家纷纷表示自己使用的是“不涉保的白胸翡翠”羽毛。
另外,歌百灵、蒙古百灵、红喉歌鸲、画眉、红嘴相思鸟、红胁绣眼鸟等遭受“笼养文化”长期祸害的鸟类,也终于升为国家二级。豺、金猫、丛林猫、草原雕、猎隼、海龟等原为二级保护的物种,晋升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身份更尊贵了。
以上是让人欢喜的部分,更多物种被升级保护或晋升为重点保护对象,再加上原本就在名录中,此次未作任何调整的物种,只要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一只,就涉嫌刑事犯罪。很多一线志愿者说,长期无解的非法鸟市问题,这下终于有解了。
另一个细节来自地方。今年2月9 日,广东省公安厅网站发布消息称,广东省公安厅在其官网公布了《广东省涉野生动物犯罪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为充分调动人民群众举报涉野生动物犯罪行为的积极性,深入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向省公安厅举报本省范围内涉野生动物犯罪活动线索,且符合奖励条件的,由省公安厅给予相关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举报人”)奖励。
奖金尤其吸人眼球:对侦破一般刑事案件发挥作用的,视情节奖励3000 元至10000元人民币 ;对侦破重大刑事案件发挥作用的,视情节奖励10000元至50000元人民币 ;对侦破特别重大刑事案件发挥作用的,视情节奖励50000 元至100000元人民币。
要走的路很长
“野生动物保护当前问题较多,要改变不利局面,关键在于形成全链条管理的体系,即源头预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特别亟待建立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有效机制。”马勇提出了4点建议 :首先严格审批管理,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所有野生动物利用的审批许可,均须信息公开。同时,严格落实“谁审批, 谁负责”,实行“终身追责”。其次,规范监管工作,建立社会组织为主体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此外,加强公众参与,建立濒危野生动物利用行政听证制度。公众的监督是推进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路径,一方面促进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另一方面预防职务犯罪,保护干部。建议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濒危物种利用听证制度,确保野生动物利用规范合理。
最后,落实损害担责,推进野生动物保护的民事公益诉讼。要充分发挥我国环境司法专门化和公益诉讼的制度优势,鼓励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损害或毁坏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提高其违法成本,实现示范和威慑,遏制野生动物破坏的违法行为。“捕猎现场很难被发现,但猎物的持有环节、销售环节相对容易被查获。” 针对野生动物运输和销售环节的漏洞, 周海翔建议对野生动物持有者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全链条打击非法捕猎、运输、销售野生动物。
来源:法治日报
全媒体记者 孙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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