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武汉的一家宠物店的美容师,在给客人的狗狗洗澡的时候不小心被狗咬伤,美容师去医院看病打疫苗一共花费近2000元,宠物店主要求客人对美容师进行赔偿,但客人拒绝赔偿。理由是,第一看病花费太高,不认可医药费用。第二,自饲养以来狗狗从未咬伤过任何人,这一次是在美容店内误伤的美容师,之所以狗狗会伤人,客人认为是美容师没有善待狗狗,是美容师自身的问题,跟自己没有关系。
近些年来,国内饲养宠物的数量不断增加,宠物伤人事件也层出不穷,今天的这个案例稍有不同。伤人事件发生在专业宠物美容店,被伤害人是美容师,伤人事件发生在美容师为狗狗提供美容服务过程中。这个看似简单的宠物伤人侵权事件蕴含着数个法律关系和不同的责任主体,究竟宠物的主人该不该赔偿美容师,且听律师为你专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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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此次宠物伤人事件中的几个法律关系。第一个是宠物店与宠物主人的关系,宠物主人将宠物交给宠物店,宠物店为其宠物提供洗澡、美容的服务并收取相应的劳务报酬,双方形成了一个提供美容服务的合同关系,双方约定了服务的内容、服务的价格、付款方式等,现实中一般情况下,双方可能只是口头约定形成事实上的合同关系,一方提供服务后另一方支费用,对于合同关系中关键的违约责任、双方发生纠纷后的救济途径、发生侵权责任后的责任承担并没有明确的约定,本文的案例就是这样的一种口头合同关系。第二个是宠物店和美容师的关系。宠物店聘请美容师为其提供劳务,一般情况下双方形成劳动关系,是工作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
按照法律规定,工作单位应为其聘请的劳动者缴纳医疗和工伤保险,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或因工作受到伤害,在去医院就诊治疗时享受一定比例的医疗报销或者申请工伤保险赔付。在本文宠物伤人事件中,美容师若享受到法定的医疗或工伤保险,其所受侵权的救济保障途径会更充分、及时;也许不会出现美容师被宠物咬伤之后只能找宠物主人要求赔偿这一条权利救济途径。第三个是宠物主人和美容师之间的关系。宠物主人的宠物(饲养的动物)造成美容师身体上的伤害,双方形成了侵权关系,按照《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宠物主人是否对美容师的身体伤害承担责任或承担责任的大小,实际关键因素归结在宠物主人是否能够证明侵权损害是因被侵权人即美容师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若有证据证明在美容师在提供服务时被狗狗咬伤是因为美容师自身故意或有重大过失造成的,宠物主人不承担侵权责任或少承担侵权责任,若没有证据证明,宠物主人根据法律规定要承担伺养动物造成他人伤害的侵权责任。
所以本文宠物伤人事件中,宠物的主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关键在宠物主人是否能举出证据证明美容师在被伤害一事上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果能够证明前述免责事由,宠物主人不必为美容师被咬伤买单,如果拿不出有说服力的证据,宠物主人和宠物店又没有事前的侵权责任约定,宠物主人应当承担宠物侵权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双方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计算侵权造成的具体损失数额。
其次,通过以上法律关系的分析,结合法律对伺养动物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民事责任及免责事由,对于此类伤人事件,律师对各位宠物主人做以下提示:
一、尽可能委托正规的宠物美容店、寄养店给宠物提供美容、寄养服务,首先,正规的宠物店聘请的美容师、兽医都经过正式的培训、有相关行业的资质证书、经验丰富、通过正规渠道的培训,而且正规的宠物店社会福利保险齐全,工作人员对宠物工作专业、有耐心、有责任心,遇紧急情况处理应急措施完备,侵权责任救济途径更齐全,另外正规的宠物店对提供服务的内容、宠物或宠物主人或宠物店工作人员权益受到侵犯时的责任划分更明确具体,这样不仅保护能为宠物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保护宠物的安全也能保障兽医、美容师安全,宠物主人不必为宠物伤人事情时时提心吊胆。
二、在将宠物交宠物美容店美容或寄养之前,将宠物的特殊习性、注意事项全面、细致地交代给美容师、宠物店,双方做好宠物地交接工作,尽可能降低宠物伤人的几率。对于某些伤人几率较大的宠物,如果双方对于宠物伤人的责任有事前的约定是最好的选择,即使没有事前的约定,对宠物伤人之后的责任划分也是有一定的判断作用。
最后我们也可以换一个角度来看一下这件事,为宠物提供洗澡、美容等服务属于高风险行业,一旦发生被咬事件,美容师将要面对身体受到伤害,注射疫苗的疼痛、可能一段时间不能继续宠物洗澡美容的工作以及再次面对宠物时的自我心理调节等因素!再此我们也建议各位宠物主人,如果条件允许请对宠物美容师给予多一份的理解和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