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享 > 上海市宠物诊疗管理办法将于2007年1月正式实施

上海市宠物诊疗管理办法将于2007年1月正式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8:31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记者邵珍)记者昨天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获悉,上海为宠物诊疗立下了新规:从明年1月1日起,《上海市宠物诊疗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一个合格的宠物诊疗机构除了必须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动物诊疗许可证》等多证齐全外,在选址、营业面积、从业人员资质等方面也要一一达标。

  据介绍,本市经过审核发证的宠物诊疗机构共72家,其中宠物医院9家,宠物诊所63家。但目前申城打着各种旗号从事宠物诊疗的诊所、宠物商店远不止这个数目。

  明年起,开办

宠物诊疗机构不仅要符合动物防疫及公共卫生要求,在选址上也必须远离学校、医院、饭店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如在硬件上,诊所的诊疗面积必须大于100平方米,消毒、检查、化验等各种器械齐全;在软件上则要配备两名以上具有执业资格的注册兽医师等。

相关知识

上海市宠物诊疗管理办法将于2007年1月正式实施
关于印发《上海市动物诊疗机构动物防疫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宠物饲料管理办法》等8个宠物饲料管理法规将于5月公布实施
解读《二手车管理办法》:私下交易不违法
首个宠物用品国家标准将于10月正式实施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草案)》、《乡村兽医从业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宠物用品安全新标出台:《伴侣动物用品安全技术要求》10月1日正式实施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

网址: 上海市宠物诊疗管理办法将于2007年1月正式实施 https://m.mcbbbk.com/newsview206743.html

所属分类:萌宠日常
上一篇: 【项目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下一篇: 起重吊具,起吊重量Fp=40K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