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细则适用于哪些住房?
本细则适用于《关于加强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20〕2号)规定的限定建设标准、租金标准、销售价格、面向各类人才供应的住房,包括产权型和租赁型人才住房。区(市)和各自建人才住房单位不能单独划定或提高申请条件。
人才住房分配对象是什么?
人才住房分配对象范围包括:
(一)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以及在我市创新创业并做出贡献的各类全职工作人才;
(二)已在青落户并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
(三)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全职工作人才申请人才住房应具备什么条件?
全职工作人才申请人才住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我市依法设立的用人单位在职在岗工作,并按规定在我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中央、省驻青单位引进的人才应至少在我市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租赁型人才住房可放宽至在我市引进的重点产业和各类总部单位(含分支机构)全职工作并缴纳个税的人才;
2.国内普通高校专科、本科学历人才需具备统招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研究生层次人才需取得相应学历或学位证书;专技类人才需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类人才需取得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高级管理人才近三年个人所得税年度平均纳税总额应达到4万元以上;创业类人才应作为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所创办企业一次性投资额(本人)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年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或企业聘用本市员工10人以上;
3.具有青岛市户籍或持有青岛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才需具有本市有效工作居留证件。
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申请人才住房应具备什么条件?
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申请人才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属于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
2.具有青岛市户籍;
3.已与在青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柔性引进人才可以申请人才住房吗?
柔性引进人才可申请租赁型人才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人才规定,并持有《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或《山东惠才卡》;
2.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合作协议,每年实际给付人才计缴所得税不低于4万元。
有住房的人才可以申请人才住房吗?
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青岛市有住房或5年内有商品住房交易记录(含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的房产转移)的不能申请人才住房;同时,在我市范围内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含福利分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部队分房、产权型人才住房、青岛市各级机关干部(职工)分房、集资建房等)的,不再享受人才住房政策。
已申领各类住房补贴的人才可以申请人才住房吗?
本人及其配偶在青岛市范围内享受过住房安家性质的顶尖人才安家费、高层次优秀人才购房安家补贴、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博士后安家补贴、技能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和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政策的,不再享受人才住房政策。已申领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的,不影响人才住房申请资格。
申请人才住房按照什么规则排序?
人才住房分配实行综合评分制,分配顺序按照《青岛市人才住房分配综合评分表》(见附件)各项分值合计,分数高者优先。分值相同的按照在青缴纳社保时长排序,时间长者优先;社保缴纳时长相同的,按照配偶加分分值排序;配偶加分分值相同的,按照年龄排序,年龄大者优先。
怎样申请人才住房?
我市人才住房项目具备配租配售条件后,将由住建部门制定分配方案,并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分配公告,申请人和用人单位通过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申请人选择申报的人才类别,由系统通过全市大数据平台自动抓取申请人在本市登记、认证或办理的婚姻、户籍、社保、医保、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技能、高层次人才资格以及房产等信息,申请人对各项信息确认后,申报完成。对于我市大数据平台无法自动获取或与申请人目前情况不一致的信息,由申请人根据申报类别以诚信申报方式,通过系统进行补充和上传。人才住房申请受理和评分排序实现全程网上办理。
申请人才住房需要哪些材料?
1.身份和户籍证明材料
2.婚姻证明材料
3.人才类别证明材料
4.工作关系证明材料
5.配偶加分证明材料
6.高层次人才加分证明材料
7.《青岛市人才住房项目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
申请人才住房时提供虚假材料有什么后果吗?
人才住房申请采取诚信申报方式,申请人和用人单位须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填报申请信息,并对提供材料和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对弄虚作假骗取配租配售资格的个人,一经核实取消其分配资格,收回人才住房,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人才住房,列入人才住房申请黑名单,并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国家和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管理。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纳入人才住房政策失信单位名单,并由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附件
青岛市人才住房分配综合评分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备注
人才类别指标
专技类人才
正高职称
90
申请人同时符合多种条件的,
按最高分项评分,不累计计算。
副高职称
72
中级职称
60
学历类人才
博士/毕业学年在校博士
67
硕士/毕业学年在校硕士
57
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年在校全日制本科
50
全日制专科/毕业学年全日制专科
45
技能类人才
高级技师
64
技师
53
高级工
48
高级管理人才(以纳税额为准)
近三年个人所得税(仅含单位计缴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
年度平均纳税总额12万元及以上人员
70
近三年个人所得税(仅含单位计缴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
年度平均纳税总额8万元-12万元人员
64
近三年个人所得税(仅含单位计缴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
年度平均纳税总额4万元-8万元人员
60
创业类人才
作为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所创办企业一次性投资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并年缴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或企业聘用本市员工30人以上人员
72
作为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所创办企业一次性投资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并年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或企业聘用本市员工10人以上人员
60
人才
辅助性
指标
社保缴纳时长
在青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时长,每月0.1分
最高
10分
人才加分指标
配偶情况
配偶在青工作的按照配偶的人才类别指标得分×5.55%计算
最高不超过5分
户籍情况
已在青岛市落户的
5
高层次人才加分
《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规定的A类人才
80
多项不累计
《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规定的B类人才
60
《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规定的C类人才
40
《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规定的D类人才
20
青岛市名师名校长、青岛市高层次卫生人才、青岛市文化领军人才、青岛市高
层次金融人才、公共事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青岛市首席技师”称号获得者
10
其他加分
纳入青岛“未来之星”工程中高端人才培养计划和 “新锐”人才托举计划的人才
10
纳入青岛“未来之星”工程中“金种子”人才储备计划的人才
5
持有博士后证书的人才
5
青岛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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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青岛市人才住房分配条件和评分标准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https://m.mcbbbk.com/newsview2247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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