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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关于评选“干净家庭”通知

关于评选“干净家庭”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落实落靠,打造干净整洁,环境优美的农村(林场所)人居生活环境,为打造干净整洁,环境优美的农村人居生活环境,倡导文明、卫生、健康的高质量乡村生活,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弘扬新时代乡村文明新风,激励和引导全市广大农村(林场所)居民积极参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开展首届“干净家庭”评选宣传活动。

评选标准:

(一)室内干净整洁。室内家具、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四壁、顶棚、物面、地面、门窗无蜘蛛网、无灰尘、窗明几净;厨房通风良好,无油腻、污垢。无蚊蝇蟑螂及鼠迹等。

(二)庭院敞亮洁净。无杂草,无积水、无畜禽粪便。有条件的村镇及林场所,可以提供农机具、农用车统一放置区域;无条件的村镇及林场所,农机具及农用车可根据当地农户自身情况合理摆放,不可随意乱摆乱停放。

(三)门前绿化整齐。绿篱按照统规一规定的高度和形状进行修剪;鲜花栽种要根据地区规划做到协调统一。

(四)门前边沟卫生整洁。边沟内无垃圾、无杂物堆放、无臭味。保持边沟内干净卫生,清水长流。

(五)畜禽粪便统一收集处理。有条件的村镇及林场所要充分利用畜禽粪便做好沼气利用,无条件的村镇及林场所要做好无害化处理。

(六)厕所卫生干净。居民家庭室外为旱厕的,要保证旱厕内清洁卫生,无蝇蛆,基本无臭味;室内卫生间的要保持马桶清洁卫生、无异味。

(一)组织发动(7月中旬—7月下旬)。 各村镇和林场所要全面启动全市首届“干净家庭”评选工作。结合本地区情况,制定本区域内的“干净家庭”实施方案,并在本单位公众号以及其他媒体上及时宣传公告评选活动和推荐办法,发动基层群众广泛参与。

(二)全面落实(8月上旬—8月底)。村镇、林场所的居民家庭自荐申报,村镇、林场所党委审核后,上报至区文明办,并由区文明办选树典型并统一上报至市文明办进行参选。

(三)上报成果。村镇和林场所将活动开展情况以电子版(材料及图片)形式发送至区文明办。联系人:解丹,电话:3819112,邮箱:wywmb1@163.com。

来源:文明五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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