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2023-03-23 15:53:44 1.65万人浏览
律师解答
收养孩子的法律规定有:
1、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
2、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3、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一条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第一千一百零四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
收养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是什么?
收养法收养条件有哪些
收养孩子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收养的条件有哪些
我想收养一个孩子,需要哪些流程?
收养小孩需要哪些具体流程
领养孩子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收养要求的身份条件有哪些?
收养小孩需要哪些流程
收养孩子条件有哪些
网址: 收养孩子法律规定有哪些 https://m.mcbbbk.com/newsview230488.html
上一篇: 关于送养、收养,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
下一篇: 有关收养的法律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