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享 > 淄博十七中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量化管理细则

淄博十七中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量化管理细则

淄博十七中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量化管理细则

(2023年7月5日修订版)

严格的校纪是维护学生安全、学校稳定的前提,是维持学校良好教育教学秩序的保证。为进一步加强对每一个学生的教育管理,促使每一个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行为习惯,强化每一个学生的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促进每一个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量化管理细则。

一、适用范围

在校学生。

二、加分标准

(一)有拾金不昧、乐于助人、检举坏人、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及其他典型事例,视情况加1-15分。

(二)积极参加校内集体活动,获得优秀等次表彰奖励的,加5分。

(三)在学校组织的各类评选活动中获得表彰奖励的,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5分;经学校选拔,代表学校参加市级评比活动获表彰的,市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5分;代表学校参加省级评比活动获表彰的,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在同一系列的选拔评比活动中,获得不同层次奖励的,只计最高分。

(四)获得省级市级表彰奖励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分别加15分和10分。

(五)团体项目获奖的,酌情加分。

(六)未列出的内容,由级部分管主任根据情况酌情加分。

(七)各班根据实际自行制定的班级加分标准,仅限在本班执行。

三、扣分标准

(一)行为方面

1.在校内一律穿校服。不准在校服上乱写乱画,不准私自修改校服,不准挽起裤腿;不准穿高跟鞋、拖鞋、鞋拖;不准佩戴饰物(含耳环、耳钉、项链、戒指、手链、脚链等)。否则,发现一次每项扣2分,并对其不良行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2.非专业考试、演出、比赛等期间,不准带化妆品进教室,不染发、不烫发,不涂脂抹粉,不画眉毛,不画眼影,不抹口红,不染指甲,不留长指甲;不留怪异发型,否则,发现一次扣10分。

男生发型标准:前不遮眉,侧不遮耳,后不触领,发型成自然梯度。

女生发型标准:发不搭肩(达肩需扎马尾)、刘海不遮眉、两侧不遮腮。

3.不准吸烟包括电子烟、不准喝酒、不准带火种进校园。违者,发现一次扣40分,若由此导致不良后果的扣50~60分。若发现手上或口中有烟味者按吸烟处理。

4.不准进入网吧、酒吧、营业性歌舞厅。违者,发现一次扣40~60分。

5. 不准搞不正当小团伙、互认兄妹、男女生交往过密。违者,发现一次扣20~60分。

6.不准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违者,发现一次扣60分。

7.不服从学校管理(包括学校教职工、学生干部等),视情节每次扣10~60分;辱骂老师扣50~60分,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学籍。

8.网络语言不文明,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等形式发表不正当言论,未经当事者允许私自利用网络转发他人信息等行为,视情节轻重扣20-40分,若因此导致舆情,影响学校声誉,扣40-60分。

9.学生打架,视情节扣40-60分,因传话、纠纷等最终引起打架,无论是否参与打架,均扣40分以上,围观者视行为轻重扣10-40分,定性为拉偏架的视情节轻重扣20-40分。

10.校园欺凌(行为暴力、语言欺凌、网络暴力、搞小团伙孤立同学等)视情节轻重扣40-60分。

11.击打、移动、损坏监控摄像头,视情节轻重扣10-50分,并维修损坏的设备。

12.非教学期间、未获得老师许可私自开启教室液晶显示屏,一次扣2分。利用液晶显示屏观看浏览与学习无关内容一次扣2分。

13.具有下列五种行为之一,直接开除学籍

①招引校外人员到校滋事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

②组织策划闹事打架斗殴影响极坏的行为;

③男女生不正当交往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④在校内外有盗窃行为或勒索同学钱物,品质恶劣的行为;

⑤其他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学习方面

1.无故不交作业,发现一次扣2分。

2.抄袭他人作业,发现一次扣1分。

3.无故不参加考试、测验,每旷考一科一次扣5分。

4.考试作弊,发现一次扣30分,手机作弊一次扣40分。

5. 课堂违纪(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扣2-5分;屡教不改,严重扰乱课堂秩序,视情节扣10~60分,并由班主任或班委将其带离课堂,进行教育管理。

(三)纪律方面

1.迟到、早退,发现一次扣3分;旷课,每节扣5分。

2.串班、未经班主任或级部允许私自进入其他班级,发现一次扣2分,造成不良后果扣5-20分

3.在教学楼内(含附属设施)打闹、喧哗、奔跑、跳跃、敲击门窗、踢毽子、玩篮球等,发现一次扣2分。

4. 在教学区、宿舍区踢足球、打篮球,发现一次扣2分。

5. 中午静校期间不按时作息,发现一次扣2-5分;晚休或午休时间打球、说话、化妆、提前离开等影响他人休息的扣5~10分;不按时刷脸一次扣2分;住校生私自外出、留宿非住校生、夜不归宿等,视情节扣20~60分,并立即取消住宿资格。

不允许有下列情况学生住宿:吸烟者;带火种管制物品等进公寓或进校门者;宿舍内打架、喝酒、夜间旷宿者;签署试读承诺者。

6.通校生未经允许随便进入宿舍,发现一次扣5分;男女住校生互串宿舍,发现一次扣30分。

7.伪造胸卡(假条)或篡改假条外出,一经发现扣30分;借用别人胸卡(假条)外出和借给别人胸卡(假条),发现一次扣20分,胸卡(假条)没收。

8.不准将手机带入校园,发现手机带入校园,执行《淄博十七中学生手机管理规定》中第二条的相关规定。(注意:有聊天、游戏功能的电子手表等同于手机)

9.无专业训练期间,随意进出艺术楼(尚艺楼、和雅楼、知赏楼等)、不是以找任课老师或班主任为目的进入实验楼者,发现一次扣2-5分,若在楼内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视情节轻重扣10-40分。

10.将与教学无关的物品(扑克、宠物等)带入校园,发现一次扣5-20分。

(四)文体方面

1.未经班主任同意,跑操缺勤,发现一人次扣2分。

2.跑操时有迟到、打闹、说笑等违纪现象,每人次扣1分。

(五)卫生方面

1.随地吐痰、吐口香糖,校园内随手丢弃食品包装、瓜果皮核等垃圾,发现一次扣2分。

2.不按时值日或清扫不彻底,发现一次扣1~10分。

3.在墙壁上乱涂、乱画、蹬脚印,发现一次扣10~30分。

4.教室内个人卫生太差,引起同学反感者,酌情扣1-2分,并立即整改。

5.讲究食品卫生,禁止将不合格食品(五毛食品、外卖等)带入学校,违者扣10分。

6.疫情防控工作不按时、不按要求、不配合完成,视情节每次扣5-20分。因隐瞒行为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扣30-60分。

(六)其它方面

1.不准损毁公物、浪费水电、教室内充电。违者,视情节每次扣10~60分。

2.在校外违纪者,与校内违纪等同处理,若因此对学校声誉造成恶劣影响,则在原有处理基础上加扣10分。

★★★未列出的内容,参照所列内容相近的项目和分值扣分。

四、量化积分的记录

(一)学生的量化积分,学校实行多层管理、多层检查,以学管组、专门检查小组、班主任、班委、团支部检查公布的记录及各任课教师反映材料为准,班主任根据本细则对本班学生进行量化,并记录在案。

(二)班级相关人员及时向班主任提交反映学生学习、作业、课堂纪律、自习纪律、卫生、文体、课外活动情况,班主任根据本细则对本班学生进行量化,并记录在案。

(三)凡是加扣分数值带有区间性的,其具体加扣分值由相关人员根据情节决定或由学校研究确定。

(四)检查结果由德育处录入微机,每天进行反馈、每周进行汇总并在相关工作平台公布。

五、量化积分的使用

(一)学生个人量化积分达-10分者,班主任要与学生进行预警性谈话。

(二)学生个人量化积分达-20分者,班主任通知家长,班主任、家长、级部共同教育学生。

(三)学生个人量化积分达-30分者,通知家长到校,原则上给予学生警告处分并记录在案。

(四)学生个人量化积分达-35分者,通知家长到校,原则上给予学生严重警告处分并记录在案。

(五)学生个人量化积分达-40分者,通知家长到校并给予停课不超过一周的教育惩戒,原则上给予学生记过处分并记录在案。

(六)学生个人量化积分达-50分者,通知家长到校并给予停课不超过一周的教育惩戒,原则上给予学生留校察看处分并记录在案。

(七)学生个人量化积分达-60分及以上者,提交学校办公会研究,视情节轻重给予学生劝转、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理;然后由学生所在级部德育副主任通知家长到校,告知学校处理意见(对于个别受到劝退处理经过一段时间后确有悔过表现的学生,如强烈要求回校就读,可由分管校长与其本人及家长谈话并签订试读承诺)

六、呈批处理程序

(一)学生发生较大违纪事件,应立即报告班主任、级部、德育处、分管校长及校长,由班主任和级部负责调查处理,级部和德育处协商提出处理意见。

(二)对量化积分接近处分线的学生,班主任为避免学生错误的继续发展,应约见学生家长,分析错误产生的原因,及时提醒、教育,鼓励其改正;对已达到处分标准的学生,班主任应查清错误事实,教育其写出书面材料,上报级部分管主任,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逐级审批后通知家长处理结果,无异议后起草处分通报,分管校长审核(对于拟给予劝转、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理的学生报校长审核批准),学校盖章后正式公布处分通报。

七、减轻或撤销处分程序

学生受处分一定时期(至少扣除节假日后满六个月)确实有改过表现,并得到同学、任课教师、班主任老师的认可,可减轻或撤销其处分,具体程序如下:

(一)由受处分学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确认,在班主任指导下,经班会或班委会评议讨论通过后,由班级同学代表、班委、任课教师、班主任老师签署意见后报级部、德育处。

    (二)级部、德育处根据个人申请和班级意见,经调查确实有改过表现后,书面上报学校,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三)学校同意后下发减轻或撤销处分通报。

(四)给予学生处分或减轻、撤销处分,都要记录在档。

注意:撤销处分程序(二)完成的学生可以参加校内或班级的评优,如有需要,可以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请。

八、对违纪学生处分意见的说明

(一)对违纪学生采取纪律处分,并非目的,而是促成学生尽快改正错误的一种教育辅助手段。所以对违纪学生还须作大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要根据现实情况,选择教育效果最佳的处理方式,切忌简单,以免产生更为不良的行为后果。 

(二)对违纪学生除了要有强大的思想工作外,还要有严格的管理措施,切忌包庇纵容,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做任何处理,或视而不见其危害性;切忌有人情掺杂,以免产生教育的负效应,使学生对所犯错误性质认识不清,再犯类似错误,应该处理的决不姑息迁就。

(三)学生在校受到处分处理,无特殊重大优秀表现,原则上处分撤销六个月内取消其获取一切荣誉的资格。

(四)受处分者在未撤销处分期间再次违纪者,予以累计或加重处罚。

(五)学生或家长对学校处分有异议,可以在接到处分决定之日起2日内提出书面申诉,交德育处核实并将情况及时报分管校长。

说明:《淄博十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量化管理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校校长办公会。

2023年7月5日

相关知识

景德镇陶瓷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期间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德育学生管理制度
学生社团参加校外各类竞赛活动的奖励细则
宠物饲养管理规定细则(十八篇)
微提醒 | 关于印发《学生文明行为规范》的通知
学生会卫生检查细则
淄博机电工程学校宠物养护与经营专业招生简章——淄博机电工程学校
淄博机电工程学校宠物养护与经营专业详情
关于印发《上海市动物诊疗机构动物防疫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淄博十大宠物美容师培训机构

网址: 淄博十七中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量化管理细则 https://m.mcbbbk.com/newsview284101.html

所属分类:萌宠日常
上一篇: 关于变异点化羽化【问道吧】
下一篇: 动物实习总结(通用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