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基础一事联办”办事指南
(我要开宠物医院)
一、适用情形
开宠物医院
二、联办事项
(一)内资公司设立登记
(二)公章刻制备案
(三)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四)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三、许可条件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五条 申请设立动物诊疗机构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且动物诊疗场所使用面积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场、动物交易场所不少于200米; (三)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 (四)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手术室、药房等设施; (五)具有诊断、手术、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 (六)具有1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七)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药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 第六条 动物诊疗机构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除具备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手术台、X光机或者B超等器械设备; (二)具有3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四、申报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免提交)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5、住所使用相关文件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10、法人头像自拍
11、申请书
12、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及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审批申请表
13、户外广告牌效果图、地段示意图、施工结构图
14、营业执照(免提交)
16、广告设置载体使用权证明(免提交)
17、户外广告牌安全承诺书
18、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19、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各功能区布局图
20、动物诊疗场所配置的设施设备清单
21、动物诊疗机构的管理制度文本
22、动物诊疗机构诊疗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免提交)
23、法定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作人员健康证明
五、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和问题整改时间)。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人及电话
0712-2779686
八、监督投诉渠道
0712-2779890
九、办理地点
孝感市孝南区玉泉南路8号便民服务中心一事联办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