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上海11月3日电(通讯员刘晓曦)近几年,很多准备养宠物的人会选择用领养的方式代替购买,网络则是他们选择领养宠物的第一阵地。但是有些人竟动起了歪脑筋,利用此种方式进行诈骗。日前,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对一起以有偿领养宠物为幌子实施诈骗的案件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余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马先生是一名爱猫人士,最近想入手一只布偶猫。于是便通过网络认识了一名微信名叫“嗯”的人。这人自称陈某,手上有一只品相不错的布偶猫。
马先生看到陈某发过来的布偶猫照片,当即决定有偿领养这只可爱的小家伙。经过商谈后,马先生以3888元买下这只布偶猫。当晚,他通过转账的方式向陈某支付了共计1944元人民币的定金。
第二天,陈某联系马先生,声称已经订好了托运机票,让马先生将余款付清。想着可爱的布偶猫马上就要到手了,马先生毫不犹豫地将尾款1944元人民币转给了陈某。按照约定,布偶猫应该在三天后就能到马先生手中,但是到时间了却迟迟不见快递到来,经过联系,陈某声称是因为猫刚打疫苗不能上飞机,马先生决定再多等几天。
第二次约定的时间是四天后,马先生依然没有收到猫,陈某推脱说自己忘记了。然而陈某的第三次约定依然没有守约,他给马先生的理由是“机场托运出现问题,猫没有发成”。最后,陈某索性彻底消失了,怎么都联系不上。马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是被骗了。
不久,陈某被抓获归案。原来陈某真名叫余某,据他交代,他压根没有所谓的布偶猫,发给马先生的照片是从网上下载的,说将猫寄出的话也都是为了得到马先生的尾款而瞎编的。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被告人余某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实施诈骗,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遂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