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宠物狗撞伤人主人赔偿12万#】据新疆法治报消息:2022年5月,何某驾驶摩托车在小区道路上行驶时,刘某饲养的宠物狗突然从单元门窜出,撞到何某驾驶的摩托车前轮,致使何某摔倒受伤。经医院诊断,何某左膝交叉韧带断裂、半月板损伤,鉴定为十级伤残。2024年4月,何某将刘某诉至新疆奎屯市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12万元。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作为案涉犬只的饲养人,负有管理义务。因其未对饲养的犬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导致何某受伤,法院判处刘某赔偿何某经济损失12万元。刘某不服,向新疆高级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九派新闻 九派新闻的微博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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