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魏鑫)“携犬出行必须束犬链,不得携带犬只进入机关、医院、学校、商场、电影院、公交车等公共场所,随身携带工具及时清理粪便,犬只死亡应及时无害化处理,每年定期注射疫苗……”7月26日上午,在MINI时代小区开展的文明养宠物宣传教育活动现场,合阳城街道花果山社区民警和志愿者向小区居民宣讲了文明养犬相关知识。
活动中,社区民警和志愿者向居民们发放了《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文明养犬、从我做起》倡议书,讲解了如何办理养犬证等知识。呼吁广大居民积极维护好社区的卫生秩序和邻里之间的和谐关系。
记者了解到,城区三个街道为犬只重点管理区,城区三个街道以外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在重点管理区饲养犬只实行狂犬病免疫和犬只登记制度,养犬人自饲养之日起15日内需携犬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合阳城街道红岗山路18号附2号、南津街街道书院路144号、钓鱼城街道高新开发大道175号,其余镇街在辖区派出所)注射疫苗、办理登记领取养犬证,养犬证登记有效期为1年。未经免疫的,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收容犬只;未经登记擅自饲养的,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收容犬只,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在一般管理区饲养犬只实行狂犬病免疫制度,未经免疫,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收容犬只。另外,对正在伤人的犬只,任何人可就地捕杀;犬只给他人造成伤害的,公安机关对养犬人给于警告,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不按规定办理养犬证延续、变更、注销等情形,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据介绍,此次宣讲活动旨在进一步规范社区居民群众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提高居民群众的文明素养,营造和谐美好的社区环境。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相关知识
开展文明养宠物宣传教育活动
文明养犬,从我做起!采育镇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
【新时代文明实践】文明养犬 “宠”爱有方——文明养犬宣传教育进小区
文明养犬,“宠”我做起!观山小区社区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
清研集团携手多方力量,开展文明养犬系列宣传活动
开展“文明养宠”志愿服务活动
裕华区城管局开展“爱护环境卫生、文明饲养宠物”执法宣传活动
莲怡园社区“养犬宣传进社区 文明养犬入人心”活动
文明养犬典型丨文明养犬示范社区——儒林街道康安社区
动物科学学院开展“文明养宠”主题宣传活动
网址: 开展文明养宠物宣传教育活动 https://m.mcbbbk.com/newsview384680.html
上一篇: 宠物美容师工资(圣宠宠物) |
下一篇: 百家宠物医院将提供犬只芯片植入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