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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观察丨恶犬撕咬女童致重伤引全网关注,文明遛狗缘何难以施行?

10月16日上午,成都崇州一小区发生犬只伤人事件,一名两岁女童被咬伤。当天下午,崇州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女童全身多处被咬伤,右肾严重挫裂伤,相关舆情在舆论场迅速引发热议。频繁发生的恶犬伤人事件也让“遛狗不拴绳”问题再次成为舆论场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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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数据解读

舆情在16日迅速发酵,微博成主要传播主平台

监测时间内,事件舆情声量累计达8.8万篇/条。从舆情声量日走势来看,10月16日事发后舆情迅速发酵,#两大型犬撕咬2岁半女童致严重受伤#于当日下午16时登上微博热搜榜,舆情声量达到第一个峰值;10月16日22时舆情声量再度达到峰值,主要为讨论黑狗主人责任及犬只禁养;10月17日8时起,随着事件更多细节披露,舆情声量再度走高。

图:事件舆情声量走势(单位:篇/条)

微博成为此次舆情传播的主阵地,累计声量7.3万篇/条,占比超八成;自媒体号共4348篇/条,占比为5%;其他平台声量占比较少,均不足3%。

图:平台声量及占比(单位:篇/条;%)

事件登上热搜热榜,舆论聚焦事件进展及后续追责

17条相关微博话题登上热搜,累计阅读量超20亿次;超2400家媒体参与报道此事件,其中不乏主流媒体,如央广网官方微博评论称狗和主人必须尽快绳之以法。

图:央广网微博截图

从热门内容来看,事件进展及后续追责问题获得较高关注。微博话题#两大型犬撕咬2岁半女童致严重受伤#获得最高阅读量5.8亿次;文章《人民热评:2岁女童被恶犬咬伤,有六大疑问需要解答》获得最高转载量。

表:微博热议话题TOP10

表:相关媒体报道转载量TOP5

舆论场热议内容来看,舆论场焦点话题主要分为三方面:一是关注事件进展及女童伤情,呼吁追责狗主人。二是谴责遛狗不栓绳的不文明遛狗的行为。三是呼吁加强对不文明遛狗的监督和执法力度。

图:舆论场主要观点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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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焦点分析

狗主人如何担责成为舆论焦点

成都崇州女童被恶犬撕咬的视频在社交平台大规模传播,虽然画面被遮挡,但依然能感受到女童的疼痛和母亲的无助。在呼吁严惩狗主人的同时,恶犬给女童带来的伤害由谁担责引发各方探讨。有专业人士表示,若这条狗有主人,狗主人应负民事责任,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严重者将承担刑事责任。还有舆论对物业的做法发起追问,追究物业的保障失职。女孩被狗撕咬的过程中,安保人员未及时出现并加以制止,同时,物业在日常管理中是否采取措施避免此类事件发生也暂无结果,物业的责任判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另有舆论表示,若为流浪狗,城管部门可能存在工作疏忽,应承担相应责任。

图:微博相关投票

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表示:按照民法典,饲养人或者管理者一方应当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可能需要进行民事赔偿。如果后续女童的伤情构成了重伤或重伤以上,那么饲养人或者管理者除了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以外,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网:恶犬在小区内逡巡,物业工作人员不能视而不见、见而不问,不能不管不制止。如果居民特别是孩童在小区内行走就能被狗咬,狗主人当然该担责,物业也不能置身度外。

大众日报:如果涉事犬只为流浪狗,那意味着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存在严重失职,没有对危险性极高的流浪犬及时处理。

“消失的狗绳”引发热议,爱狗人士遭质疑

我国早已出台《动物防疫法》,规定携带宠物出门必须采取佩戴狗牌、系犬绳、带口套等措施,但部分养狗人士并没有按照相关法规自觉严格执行,这也是直接导致此次恶狗伤人事件的原因。有舆论谴责出门遛狗必须佩戴狗绳,而像这种主人不在旁边的散养式遛狗更不可取。还有舆论对“爱狗人士”不文明遛狗行为发表抨击,称所谓的“爱狗”只是一种自我感动。另有舆论认为,没有咬过人的狗并不代表不会咬人,要从根源上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此外,还有大量网民在舆论场向养狗人士发出呼吁,希望以后遛狗时能做到文明养狗,对自己和他人负责,同样也是对自己的爱犬负责。

人民网:从视频看,恶犬并未拴绳。《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第三十条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遛狗不系绳引发的问题屡见不鲜,更何况是大型犬只,如果不系绳给社会带来极大的风险。即便狗的主人遛狗时牵绳了,一旦咬伤他人也要担责,更何况此事中恶犬是“散养”的。

新黄河:犬只从被人类驯化的那天起,就注定了要在人为干预下让渡它们的一部分自由,如果真的是为了爱犬好,何不放归自然?或者说何必要把它买来受这拥挤城市的枷锁之苦?可见,所谓“爱犬人士”这种自我感动的论述本身就是一种悖论。

封面新闻:把没有咬过人的狗,默认为“不会咬人”,这种危险的错觉,很多时候甚至是致命的。汝之爱犬,彼之噩梦。养犬先管犬,出门先拴绳,狗主人必须对所养犬只尽到法定的管束义务。须知,狗主人与宠物狗之间那种虚幻的“信任”,并不足以对第三方构成任何的安全保证。

微博网民@儿童之家: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别让你的爱成为别人的痛!

抖音网民@five-one-one:总是发生悲剧后,才去反思!希望能追责到个人,真的巨讨厌遛狗不栓狗绳的人!希望所有养狗人士都能自觉一点,把自己的狗拴好!

恶犬伤人频发,舆论呼吁将狗关进法律的笼子

本次事件之所以引发关注,除因女童伤势过重外,还有就是对犬只的管理问题。近年来,民法典以及各地方纷纷出台规定,规范不文明饲养动物行为。有舆论表示虽有地方严令出台,但主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在其盲目“信任”的心理下,未栓绳的宠物成为随时爆炸的火药桶;还有舆论质疑当地监管部门执法不严,宠物主人的不当饲养行为往往被“睁一眼闭一眼”略过,降低了违法成本;此外,有舆论呼吁,应在过往法律的基础上,在饲养细节和日常管理中给予权威制度限制,由此遏止此类血淋淋的事不再发生。

澎湃新闻:养犬规定沦为一纸空文,职能部门无法掌握辖区犬只的饲养情况,也就无法实现有效监管;因为缺少执法约束,有的养狗人士肆无忌惮,放养、散养、偷着养,一些禁养的大型烈性犬,才会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场合,成为“移动的危险源”。两者互为因果,恶性循环。

新京报:我国宠物饲养管理相对滞后,目前,我国还缺乏国家层面对养宠行为进行管理的专项立法,而日常的养犬管理,则主要是由各地制定地方性的养犬管理条例并落实执行,在一般管理区,约束力则大大降低,甚至完全没有约束。

央广网:狗咬人,作恶是狗,失责是养狗人。必须让养狗失责的人付出代价,才能起到警示作用,有效杜绝此类惨案再次发生。

微博网民@黄小小ya:把狗主人责任落实 ,执法部门处理力度从严,要不大家就不会重视,还有大型犬出门要戴嘴罩,要不栓绳没人牵或牵不住等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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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研判建议

1.建议广大群众树立防范意识

除其他外界因素外,广大群众也要正确面对宠物犬存在的客观现象及潜在危险,同样可以降低“狗伤人”事故发生的风险。据相关数据显示,狗咬人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宠物领地意识、护主意识、恐惧意识、防御意识、疼痛感等。因此,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遇见周围出现宠物犬时,要做到尽量与其保持安全距离,拒绝主动上前抚摸挑逗——尤其是在宠物犬进食或排便的过程中。

2.加强养狗安全宣传教育

我国作为世界上的养狗大国,宠物犬伤人的恶性事件同样排名前列,因此避免宠物犬伤人事件发生,主要在于提高养狗人士的安全意识。室外遛狗必须栓狗绳、戴嘴套,严禁公共场所乱拉乱尿等不文明行为,定期携带宠物接种疫苗。同时也要对宠物犬进行日常训练,从根源上避免意外伤人事故的发生,做到文明养狗不扰人、不伤人。

3.各部门需加强宠物监管和执法

一方面要保证监管部门管理措施到位,对违规者给予应有处罚和教育,必要时对成年人不文明养狗行为进行处罚,提高他们认识,促进大家主动约束不文明养狗行为,推动小区文明和卫生环境建设。另一方面,物业作为小区的管理者,应当对小区内的安全负责。如果狗在小区内自由行走,物业应当及时制止,确保居民的安全。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尽快完善城市禁养犬只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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