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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饲养宠物 共建美好家园
倡议书
市民朋友们: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饲养狗、猫、鸟等宠物,宠物也给我们带来了欢乐和温馨,拉近人与动物的距离。但一些不文明饲养宠物的行为,也为生活带来了问题。饲养宠物的行为折射出宠物主人的文明素质,同时也反映了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为建设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让我们的生活更温馨、环境更美好,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倡议:
一、依法文明饲养宠物。饲养宠物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在居民小区内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和鸡、兔等家禽家畜。饲养信鸽的居民,要注意不能挤占公共空间和不得妨碍他人生活休息,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如果犬吠、猫叫、鸟鸣等影响到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时,饲养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如宠物发生疾病或身体受到意外损伤,应及时进行医治;如难以治愈的,应与宠物医生协商后,对其进行妥善安置,绝不因此遗弃宠物。如有能力的爱心人士,也可救助和收养在您周围流浪的宠物。
二、自觉遵守养犬法规。遵守《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对所养宠物犬只进行登记和免疫,不违饲养烈性犬、大型犬,不在非法交易场所交易犬只,自觉接受养犬管理部门的管理。请勿携犬只进入办公区域、餐馆饭店、学校和幼儿园、医院等公共场所。请勿携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携犬只乘坐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应当善待犬只,不长期囚禁、拴养犬只,不虐打、遗弃犬类。尽量为犬只创造终生养护的条件,如果因特殊原因不得不放弃养犬的情况,应该提前为犬类寻找到可靠的新主人,同时要求新主人遵守倡议。如无能力饲养多只犬只,在有必要的情况下,请给犬类进行绝育手术,以避免犬类的数量增长过快。
三、做和睦友善的市民。携犬出户时,应当束犬链或牵引绳,尽量为犬只戴嘴套。犬只应当由成年人牵领,注意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犬只不能近距离(2米以内)接触老人、小孩、孕妇等人群,以免发生意外。乘坐电梯时,尽量抱起犬只;如同乘人害怕的,应礼貌退出,等候下一部电梯。犬只或其它宠物咬伤或抓伤他人时,饲养人应当立即带伤者到附近的卫生防疫机构或医院进行治疗和注射狂犬病疫苗,并以合作态度承担相关责任。请尊重绿化和环卫工人的辛勤劳动,不要让犬只占用公共设施,请不要在公共区域梳理犬毛等。随身携带卫生纸、铲子、纸袋等物品,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维护洁净优美的城市卫生环境。
市民朋友们,文明城市建设需要您的参与,“文明饲养宠物,共建美好家园”是大家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携起手来,增强法律意识,规范饲养行为,科学文明饲养,请您谨记文明饲养宠物的原则,善待动物,尊重他人,努力创造人与动物和谐共处的社会,共同维护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为建设美丽幸福文明安宁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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