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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20号公告法规解读

Feed China分享农业部法规解读如下:

1. 农业部颁布第20号公告,详细明确了“宠物食品”的定义,宠物食品包括宠物配合饲料、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和其他宠物饲料。

宠物配合饲料,是指为满足宠物不同生命阶段或者特定生理、病理状态下的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单独使用即可满足宠物全面营养需要。

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是指为满足宠物对氨基酸、维生素、矿物质微量元素、酶制剂等营养性饲料添加剂的需要,由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与载体或者稀释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

其他宠物饲料,是指为实现奖励宠物、与宠物互动或者刺激宠物咀嚼、撕咬等目的,将几种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

宠物食品分类以产品的配方和功能为准,不以产品干湿状态和包装形态为准。

如果产品(干粮或湿粮)属于宠物配合饲料,需要办理农业部进口登记证。

如果产品(干粮或湿粮)属于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需要办理农业部进口登记证。

如果产品(干粮或湿粮)属于其他宠物饲料,不需要办理农业部进口登记证。

2. 农业部特别对跨境电商销售平台提出了进一步的管理要求,符合农业部要求的产品,需要办理进口登记证。

根据《宠物饲料管理办法》产品分类规定被纳入进口登记管理,且本公告发布前已经在中国境内进口销售但未取得进口登记证的进口宠物配合饲料、进口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应当在2019年9月1日前按照本公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并取得进口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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