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你好!”恭喜发财!“
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伍某在花鸟市场闲逛,突然听到一阵悦耳的声音。
是谁在说话?好奇心驱使伍某循声而去。终于,伍某在一家宠物店门前看到声源——一只会说话的鹩哥,在鸟笼里上蹿下跳,模仿人声惟妙惟肖,甚是可爱。
伍某一下子被鹩哥吸引住了,越看越喜欢。伍某环顾四周,宠物店老板不在店内,四周也没有人。刹那间,便萌生了盗窃鹩哥的念头。于是,伍某便伸手将装有鹩哥的鸟笼提走,迅速离开……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久之后伍某就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经审讯,伍某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日前,钦南区人民检察院以伍某涉嫌盗窃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警示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人饲养宠物,宠物也成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本案的被告人伍某原也是爱鸟之人,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不可因喜爱宠物就触犯法律底线,走上盗窃犯罪道路。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广西盗窃罪“数额较大”起点为一千五百元,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案中,经物价部门鉴定,被盗鹩哥价值3500元,已达到盗窃罪的标准。等待伍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看到这里,读者朋友也许会问,被盗的鹩哥现在在哪,情况怎么样了?放心,破案后,公安机关已将鹩哥追回,并依法返还给了失主。经历此次被盗奇遇记,鹩哥表示:鬼知道我经历了什么,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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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编辑:陈麒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