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4 10:16信息来源: 弋江区农业农村水务局阅读次数:430编辑:王子文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对弋江区小汪同学宠物诊所递交的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和现场复核,符合发证条件,拟准予许可,现按照要求进行公示。
申请单位名称:弋江区小汪同学宠物诊所
行政许可名称:动物诊疗许可证
经营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翰林公馆商铺F2-10号
公示时间为5日,从2023年4月24日起至4月28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弋江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反映,联系电话:0553-3813105,监督电话:0553-4819143。
弋江区农业农村水务局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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