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马晓芳)7月19日,在热心群众、民警及相关部门的帮助下,昌吉州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成功救助了5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们分别是1只白鹭、3只红隼和1只黑耳鸢。
7月18日,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棉花种植户罗小梅在棉花地里发现一只白色大鸟,她以为大鸟在田里觅食,便没有打扰。
罗小梅没想到,7月19日上午,这只大鸟竟然来到了她家附近。罗小梅和弟弟罗成走近这只大鸟,才发现它的翅膀上有血迹,且精神状态较差。姐弟俩将这只受伤的鸟安置到了自家杂物间,还给它准备了水和肉。
“我们给它喂肉,它也不吃。我在网上搜索后,发现这只鸟是白鹭,就想办法联系相关部门救助它。”罗成回忆说。
房卫斌对受伤的白鹭进行初步检查。图片由房卫斌提供
最终,罗成与昌吉州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负责人房卫斌取得联系。当天17时40分左右,房卫斌和同事驱车赶到现场。经过房卫斌辨认,这是一只成年白鹭,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经过初步检查,这只白鹭翅膀上有轻微外伤,患有肠道疾病,身体较为虚弱,需要进行药物治疗和调养。”房卫斌说。
救助刚刚结束,房卫斌和同事又匆匆赶往玛纳斯县。当天一位玛纳斯镇居民发现了3只不认识的幼鸟,玛纳斯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民警将这3只小可爱送到了玛纳斯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房卫斌等到达现场后,确认这三只幼鸟为红隼,属隼科,是一类体型较小的猛禽,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获救的三只小红隼。图片由房卫斌提供
吃完晚饭,房卫斌等人又驱车赶往昌吉市公安局阿什里派出所,那里还有一只幼鸟等待救助。
原来,7月19日17时许,昌吉市公安局阿什里派出所努尔加村警务室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工地上趴着一只鸟,无法飞行。民警斯尔木·叶尔太和同事赶往现场后,初步辨认这只鸟是老鹰,然后将它送往阿什里派出所,同时联系相关单位救助。“我们给它准备了肉和水,但是它一直不吃不喝。”民警斯尔木·叶尔太说。
当天21时40分,房卫斌赶到阿什里派出所后,确认这只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耳鸢,并给它喂了肉。
当天23时,这5只小动物被送到位于昌吉市六工镇下三工村的昌吉州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我们会尽心照顾它们,待白鹭恢复健康,小红隼和小黑耳鸢长大,达到放生标准,再将它们放归大自然。”房卫斌介绍。
房卫斌提醒,群众如果发现落单受伤或者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不要随意投喂食物或者擅自处理伤口,要尽快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或公安机关,请专业人士来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