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你好,我在长安路西段达仁社区楼下遛弯时捡到一只鸟,形貌类似鹰,不知道是不是珍稀动物,你们快来看看。”7月19日上午,蒲城县达仁社区义警队员王德军向蒲城县公安局重泉路派出所报警求助。
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救助。经仔细观察,这只鸟类反应迅捷、性情凶猛,体表未发现有受伤痕迹。于是,民警先找来筐子,搭建了一个简易“小屋”。同时,联系林业局工作人员。经鉴定,小鸟名为“燕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中国猛禽中较为常见的种类,在全国各地均有分布,常栖息于接近林地的开阔原野,捕食小鸟和大型昆虫。
目前,民警将燕隼移交林业救助站进行专业救助和喂养,待其体力恢复后择机放归大自然。
警方温馨提示:随着生态环境持续向好,野生动物经常出现在群众的视野中,遇到受伤、受困的动物时不要随意抓捉驱赶,更不要自行处理或非法买卖,应及时联系公安机关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同时呼吁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作者: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