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19:20 云南日报
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记者田雨、邹声文)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开始二审的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增加了有关建立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制度的规定: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对动物疫病状况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措施。
修改后的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还增加了有关强制免疫补偿的规定。草案规定,因依法实施强制免疫造成动物应激死亡的,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草案一审稿还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兽医技术机构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
审议时,有些常委会委员和地方、部门提出,建立健全动物防疫的兽医技术机构,为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是必要的,但是否每个县级政府都要设立兽医技术机构,需再作研究。
全国人大法律委和有关方面研究认为,动物防疫技术工作应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建立,应按国务院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规定,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设置。草案二审稿据此进行了修改。
相关知识
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规定我国将建立官方兽医制度
进境动物及其产品风险分析技术规范
农业部在京成立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
我国口岸动物疫病传入途径与防控对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 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
建议完善城市动物疫病监测体系和公共服务能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
犬只不免疫拟最高被罚千元 导盲犬上公交拟不禁止
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换届大会召开
动物疫病如何预防
网址: 我国拟建立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制度 https://m.mcbbbk.com/newsview514326.html
上一篇: 《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件审查选址风险 |
下一篇: 宠物医院行业分析 线上宠物医疗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