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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届滇池文学奖 · 年度大奖

获奖作品

埃卡·古尼阿弯作品小辑

〔印尼〕埃卡·古尼阿弯 作

吴亚敏 译

姨妈

短篇小说

“六指姨妈”。因为她两只手的拇指边都多长出一根手指头,大家都叫她这个绰号,但她并不喜欢被这样叫。我则叫她“亲爱的姨妈”,也许,这就是她特别疼爱我的缘故。说真的,姨妈漂亮又善良,如果可以选择,我倒希望她是我母亲。

妈妈并不是特别不好。只是因为姨妈非常好,所以我经常在想,当她的女儿会怎样。通常,每天早上都是姨妈在忙着为我准备上学的那些事。她帮我穿校服和鞋袜,检查课本是不是放进书包里了。在我匆匆忙忙走出家门前,她会站在镜子前,双腿把我夹得紧紧的,让我没法脱身,然后在我的脸上打上一层薄粉。姨妈还教我怎样打辫子。她会说,“女孩应该要看上去漂漂亮亮的。”

也许因为我是家里的第一胎,也是唯一的女孩,所以她比谁都宠我。她经常让我在她的房间里做作业,解答这问题那问题,不像我母亲,总是觉得我脑子不好使而让她心烦。她有时也会让我在她的床上睡觉。最重要的是,对我来说,姨妈像个天使,如果我有什么烦心的事,她会安抚我,让我感到宽慰。如果我胡闹,她会提醒我不要闹得太过分。当然,弟弟们都羡慕姨妈和我之间的亲密关系,特别羡慕姨妈经常会给我一些小礼物,但没有人比我母亲更嫉妒我们了。

但是,哪个母亲真的会责怪一个对她自己的女儿这么好的女人?母亲唯一做的事情就是要我去做这事那事,让我忙得不亦乐乎,没时间和姨妈待在一起。但她的努力收效甚微,因为我们总能找到某种办法在一起乐。

我的家是一所大房子,所以几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房间,甚至父亲和母亲也有自己独立的房间。或许他们只是在要亲密的时候才会一起躺在床上,然后就再分开睡。就像我说的,姨妈偶尔会让我睡在她的房间里,但有时我敲门时,她却不开门——也许她已经睡着了——有时她会说,她想自己一个人待着。但只要我不把她的房间弄得乱七八糟,我在她房间时她总是很高兴。

为了不再激起母亲的嫉妒,我偶尔也会做出牺牲,去母亲的房间和她一起过夜,抱着她,亲吻她的脸,为她按摩后背。但这似乎会让她感到不快。母亲说,虽然我睡觉时没有说梦话,也没有打鼾,但我在睡梦中翻来覆去,又踢又蹬。这让我觉得,我和姨妈更亲近了。

有时妈妈会抱怨说:“今晚你在你自己的房间睡,别打扰你可怜的姨妈。”她这样说,显然只是为了掩饰她的嫉妒。我从来没有打扰过姨妈,我只是让她很开心。如果我偷偷溜进姨妈的房间,躺在她旁边,我们就彼此开始说些傻乎乎的事。随着我越来越大,我也只能跟姨妈一人谈我那些狡猾恶毒的同学,让她看男孩们寄给我的情书。姨妈会笑着看这些信,替我写回信,礼貌地表示拒绝。她会说,“你并不想伤害他们的感情。”

姨妈自己,虽然真的很漂亮,但自从我见到她以来,她从来没有男朋友。实实在在的,她比母亲要漂亮一点。没有漂亮那么多,但确实比她漂亮一些。而且,她的外表和气质相符,看上去非常善良,长得很甜美。如果说男人对她不感兴趣,这种想法似乎很可笑。我经常在想这个问题。

我怀疑,男人不想亲近她,只是因为她多长出两个手指头,如果这样,当然很愚蠢。假如我是个男人,我当然不会在乎妻子有十二根手指,如果她像我姨妈的话。而且,如果这真的让人感到心烦,我觉得并不难用把砍刀砍掉多出来的两个手指。当然,我并不想让姨妈受伤,但我很确信,医生完全可以做好这件事。然而,不管怎样,对我这小小的脑袋来说,这个解释说不通。我知道,如果一个男人不爱慕一个像我姨妈那么漂亮的女人,那他一定是个非常傻的男人,即使她每只手都有八九根手指头。

最后我得出结论,其实很多男人都关注着姨妈。有些人可能给她寄过情书,但我不敢偷偷去翻她的衣柜找那些情书,因为母亲和姨妈都教过我,要尊重别人的隐私。也许有些男人当面直接对她说过他们爱她。也许他们甚至都向她求过婚。但我想,因为姨妈有十二根指头,她可能感到羞愧,所以拒绝了。

我那可怜的而不幸的姨妈!我想对她说,她那两根多长出来的手指头一点都不会让她变得不那么漂亮。但我从来没有勇气说出来,因为姨妈真的不喜欢别人谈那手指头的事。所以我的想法就这样一闪而过,冒出来一下又消失了,然后干脆把它都忘掉,也许我自己根本就不确定我的怀疑是不是对的。

我五六岁刚上学时的一天下午,姨妈过来和我们一起生活。一见到她,她就让我敬畏,我的两个弟弟也和我一样。她和我父亲在一起时看上去很漂亮,容光焕发。她穿着一件有褶边的白缎连衣裙,头发往后梳成一个发髻。虽然旅途使她有点疲惫,但她对着我们微笑,轻轻地捏捏我的脸,向我母亲鞠躬,亲吻她的手。

母亲向我们介绍说:“这是你们的姨妈,我远方的家人。从现在起她要和我们住在一起。”姨妈只带来一个手提箱,父亲把她带到一个房间,那就是她后来住的房间。过去也有一些叔伯姨婶来我家做客,都是父母的家人,有些是父母非常喜欢的人,还有一些他们几乎不认识的人。他们会住上几天、几星期、甚至几个月。但没有人像六指姨妈住过这么久。看来她会一直和我们住下去。

如果我问她一些有关她自己的事,她就会对我说些她父母和她弟弟的事,但对我来说,那些人和事总是模模糊糊,或者可能是我太笨,没法真正理解。我从来没有逼着她告诉我更多有关她家人或村里的事,因为这似乎让她感到伤心。不过,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不禁问她说,“难道你不想家吗?”

“我为什么要想家?能有什么比和你这样可爱的小外甥女住在这个房子里更好玩吗?”

我知道她在骗我。但她真的、真的很疼爱我。有一次我抱着姨妈,一直想哄她说出来,为什么她会这么喜欢我,姨妈说:“好吧,我答应过,我永远不会生自己的孩子。”

“什么?”我吃惊地问道。

她也被自己的话吓了一大跳。那显然是随口溜出来的话。然后,为了让我不再接着问下去,她很快地继续说,“没关系,因为,如果我有自己的孩子,也许我就不会那么疼爱你了!”即使像我这样的小姑娘,我都能感觉出来,这话似乎也是在骗我。我想要从母亲那里知道更多有关姨妈的事,但她的回答也同样含含糊糊。

妈妈甚至会生气地回答说,我永远也不会见到他们,所以,姨妈的父母是什么样的人和我有什么关系呢。这倒是真的,我没认识我们家的几个亲戚。有一次,在父亲难得一次在家时我也问过他,但他也是这样回答我。父亲难得回家一次,甚至可以说,几乎不着家。他经常很多天外出做生意,而我并不在意他在不在家。过了一段时间,姨妈似乎怀疑我知道她在骗我,就在一个无法回避的晚上低声对我说:“姨妈有个秘密。”

她悄声对我说着,就像我曾经悄声对她说着我爱上了我的童子军小组里的某个男孩那样悄声对我说。那些日子里,我正沉迷于学校里同学之间互相交换的垃圾小说,实际上,我的青春期正在开始。也许我被虚构的爱情故事迷昏了头,我想象着,她的秘密必定十分浪漫。

想想看,也许姨妈曾经真的有过一个情人,或者她甚至和某个帅得王子般的男人许过终生。但有一天,这个英俊的家伙死了,也许死于车祸,或者死于疟疾。也许可怜的姨妈太爱那个帅哥,所以发誓绝不为另一个男人生孩子。一有这样的念头,我就确信,我已经解开姨妈生活的谜底了。

然而,实际上姨妈并没有告诉我她的秘密。相反,她对我说:“啊,你还太小。”

当然,我很失望,但我从小就受到教育,不要硬逼别人,或自己生闷气。但我倒是一直在猜想,这个秘密是不是和她多长出来的手指头有关。到我十八岁时,我实在再也按捺不住了,我提醒她,她说过要告诉我一个秘密,这秘密和她的手指有关,也要告诉我为什么她永远不会生个孩子(虽然这两件事可能并没有任何因果关系)。姨妈只是笑了起来,用手把我的头发抚乱,重复那句托辞:“等你再大一点再说吧。”

我只好不再想这事了,也让自己安心,觉得一旦时机成熟,姨妈终会主动让我知道。我也正忙着享受我的青春时光。我每天和朋友一起玩,看电影,听音乐会,和男孩见面,出去约会。当然,我也从来没有忘记过姨妈。她一直是我在家里的最亲密盟友,是第一个知道我那些男朋友名字的人,也是我要去参加朋友派对而不知道该穿什么样的衣服时,唯一可以让我信赖其看法的人。

姨妈很少出门,虽然我们仍然偶尔去超市购物,但我经常离开她去和男孩会面。然而,当我对我的朋友们感到厌倦时,我们俩又密不可分了。过够十几岁时的疯疯颠颠青春期生活后,我有更多的时间和她在一起,也开始意识到姨妈已经变老了。和母亲一样,皱纹爬上她的脸了,但是,在我的眼里,姨妈永远是漂亮的姨妈。

我婚后的第二天和姨妈一起待着。我们咯咯笑着谈论我的新婚之夜,我又想起了她那个从来没有告诉过我的秘密。但是姨妈的回答再次让我失望。

“不要认为,结婚后你就已经长大了。”

我和丈夫搬进了我们自己的房子。我们工作,有了孩子。周末我经常带着孩子去看姨妈和母亲,有时她们中的某一人会来我家和孩子们一起玩。我甚至想过要让姨妈搬来和我一起住,但考虑再三后我放弃了这个念头,这样做肯定会让妈妈嫉妒万分。

在我的两个弟弟终于离家,过着他们自己的生活后,父亲仍然保持着我一直不感兴趣的旧习惯,忙着去外地做生意,这两个女人倒是令人奇怪地变得越来越亲密。我经常在回家时看到她们在亲热地聊天。这时我已经越来越聪明了,不去打扰母亲。

悲伤的一天终于来到了。我心爱的姨妈去世了,我赶回家向她的遗体告别。她被安葬在我奶奶和爷爷的墓旁。她在遗嘱中把她所有的一切东西都留给了我。也许她只是想让我留下值钱的东西,诸如她的戒指和项链等,但我收集了她所有的衣服,从她的长外衣到她在家里穿的褪色的旧拖鞋。我想要她留给我的一切东西,大到她在城外拥有的一块土地,小到她用过的指甲钳。但我一直没有发现任何与她的秘密相关的东西,直到我清理她的衣柜,发现一张照片时,一切才真相大白。我十分震惊,把照片拿给母亲看,要母亲向我解释清楚。

母亲自己看到那张照片时也十分震惊。她脸色苍白,不得不承认说:“我允许她和我们住在这所房子里,只要她答应闭嘴,严守秘密,也永远不生孩子。”她的眼睛潮湿了,接着,泪水涌出来,再接着,两条泪河沿着她的脸颊流淌而下。我明白了,她成年以后的大部分时间,都在抑制着这些眼泪。

我急忙把照片藏在我的包里:这是父亲和姨妈的婚礼那天拍的照片。

守夜人

短篇小说

雷雨在半夜时停了。我们看见两条晕头晕脑的野狗走近守夜小屋边的光下,但狗一看见我们,就赶快穿过一丛密密的杂草跑走了。野生动物从山上下来,我想,野生动物和鬼魂都是从山上下来的。过一会儿,一阵大风又在我们头上呼啸,吹得灯笼摇摆不定。灯笼突然闪烁一下,灭掉了。我们听到有什么东西在黑暗中飞过,也许是一棵被骇人的狂风连根拔起的香蕉树树干。

没人在黑暗中动一下,都盼着就要停下来的风暴不会把守夜的茅屋吹跑。我们仍然像在暴风雨来到之前一样,坐在茅屋的四个角落里,每个人都盯着散落在地上的扑克牌。自从可怕的寂静突然降临以后,我们吓得简直就要瘫倒了,谁也没有再碰过这些扑克牌。轰隆隆的雷声还在回响,似乎是从山顶上直甩下来,可以听到它们滚滚而来,急着要撞进村里。我正在想着,本来就快要散架的村会议室现在肯定已经要被吹倒了时,有什么东西从我们身边掠过。也许是另外一对野狗,因为当时我们就听到它们的声音了,或许是在山麓嚎叫的野狗群里的几条狗。传来一阵呻吟般的吱吱嘎嘎声,有如木筏裂开,似乎树枝正在从树干上撕裂下来。寒冷的空气使我们浑身瑟瑟发抖。

巴江会在这么可怕的深夜出来吗?(译注:bajang,巴江,是传说中的马来恶魔,一种邪恶的吸血鬼,邪恶的灵魂,以黄鼠狼或野猫的形式出现。)我老婆怀孕五个月了,一直对我说,她在天亮之前看到过它。她的尖叫声把我吵醒,自那以后,她就不敢晚上独自一人走出家门。她一般天亮前起来,去破旧的柴火间拿引火柴,从竖着的直直水管里汲水。她一大早就忙个不停,自己一人待在房子后面。水在炉子上咕噜咕噜沸腾时,她就洗着盘碗和衣服。但自她看到巴江以后,除非我和她一起出门,她再也不跨出门外一步。但是,只要天一亮,我就不会和她待在一起,我想,这是一种奇怪的预感吧。也许巴江已经进我们家了。

风一停下来,寂静立马降临。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我觉得自己像是被活埋了,我想知道,那些在黑夜中发出声音的动物究竟在哪里?我盼望那些野狗再跑过来,因为它们可以让我安心,知道守夜的茅屋外还有一些活着的东西。然而,几分钟过去了,野狗没有出现。野狗一般不会跑到村里溜荡,野猪和猴子会跑进村里,但野狗不会。一只猫头鹰呜呜咽咽,至少我觉得我听到了猫头鹰的叫声,但声音消失了。世界又一次像死过去一样,万籁俱寂。我扭着自己的手指,想知道自己是不是还活着。

我觉得,我能听到寂静本身。这让我觉得很奇怪,但这是真的,我真的可以听到寂静的声音,它是一种空空荡荡的声音,不像我所听过的任何其他声音。我已经无数次想过,我快要死了。在这样的夜晚里,鬼魂从他们的坟墓里出来。

划火柴的声音打破了寂静,我看到身边有人在点烟,点着用桄榔叶手工卷出来的烟。那是卡明(Karmin)。火光后面是他那张红润的脸和那双忧郁的眼睛,但火光一灭,他就消失了。剩下的只是他手里闪着橙光的香烟头,有如在一片黑幽幽的海洋中漂浮。过了一会儿,风势减弱了,灯笼又被点亮了。一排香蕉树干和山药籐在我们面前跳跃,影子像山鬼的手指一样挥动。卡明点亮灯笼后还站在那儿,用手拢着身上的纱笼。他一只手指夹着香烟的手拉起纱笼的下摆,另一只手握着手电筒。他呆呆站一会儿,扔掉烟头,抓起一个小锣。

“我要出去巡逻一下。”他说。

他的身影在西边消失了。我们只能看到他的手电筒时不时打出来的光,听到他为了想让我们知道他在哪里而断断续续打的锣声。得有人出去巡逻,鬼魂才不会来抢掠这个村庄。一条小溪环绕着我们的村庄,然后汇入河里,暴雨过后溪水总是溢出来,蜗牛乱爬、青蛙跳跃,苔藓生长。卡明肯定是沿着小溪边一片没有开垦过的地走着。我们还能听得到他的锣声,但从那么远的地方传过来,听起来有点怪怪的。听上去他已经不在村里了。声音越来越小,越来越远。他一定是绕了一整圈,所以,大约半小时后他就会再从东面回来。

我从两个朋友的脸上看到某种不安。米索弯腰检查一下茅屋里的炉子上的水壶。炉火熄灭了,水壶没有被暴风雨吹倒。水壶里有咖啡,米索把咖啡倒进一个锡杯里。他神情不定地把咖啡递给我们,但我们摇摇头。我想,我也应该喝点咖啡,但我没有移动一下身子。米索坐在灯笼边,抓着自己的锡杯,偶尔喝一口咖啡,目光却搜索着外面的卡明。我想和他说说话,但不知怎么,我总觉得不合适,就像在一个遗体告别仪式上不应当说话那样。

我们依然可以听到卡明的锣声,但声音越来越小,离我们越来越远。但这也让人越来越感到不安,因为不知怎的,声音似乎在上升,从越来越高的空中传过来。我想让自己相信,这根本不是卡明的锣声,也许是红隼翅膀的翩动。然而,如果是红隼翅膀的翩动,我们更想听到的是卡明的锣声。他现在应该已经走到了最远的地方,或者可能正在走过红树灌木丛边的小桥,如果这样,他应该很快就会回来,轮到下一个人出去巡逻。在寂静中,我渐渐感到,自己的心在怦怦乱跳,米索有时会嘬一口咖啡。

但他似乎并没有在享受喝咖啡的快乐。我可以看得出来,他把锡杯放在木栏上时,手一直在发抖。接着他走出去,站在一棵香蕉树后面小便。风又吹了起来,微微而充满湿气。灯笼摇荡,香蕉树的阴影似乎一直随时就会向米索扑过去。他匆匆地返回来,手还在系着短裤的裤带。他坐在茅屋边上,一直眺望着卡明走去的方向。我心里想,已经有半个小时了,卡明再也不会回来了。米索转过头看着东边。没有灯笼的光,也没有锣声。一场小雨开始下了。

我又想起了我老婆。她正怀着我们的第一个孩子,我担心巴江会在这样的夜晚来偷我们的孩子。得有人到处巡逻,恶鬼才不会来袭击村里的房子。我轻声说着。米索看着我,然后扭头看着东边。我们都在等着卡明,希望他能带回好消息,说村里没有一家受到伤害。但是卡明没有出现,我老婆一人孤伶伶在家,没有人照看着她。她得把家门锁紧。

我老婆说,巴江看上去就像只黄鼠狼,但叫起来喵喵地像猫。这种鬼魂经常光顾怀孕的女人,把婴儿从子宫里扯出来,或者把孕妇逼疯。我曾经在村子里到处找,好不容易才找到一条黑色的丝带,把它系在老婆的手腕上,这样她就不会受到鬼魂的伤害。但我仍然为她感到担心。我可以从她的眼神里看出来,她不想让我来守夜,虽然我总是在周一晚上才轮到。夜晚开始变冷,浓雾吞没椰子树顶时,我应该和她一起蜷缩在床上。现在她的肚子已经相当大了,仰着背睡觉,我没法紧紧抱着她睡。但她还是让我握着她的手,我们一起睡,睡得很香。

我锁好门,告诉她,所有的门都锁好了。我也检查了每一扇窗子。但是,如果我把门窗都锁起来,你怎么能进来呢?她问我。我没有回答,似乎知道我并不会再回来了。我只是亲了亲她的嘴唇,抚摸一下她的肚子,抓起手电筒,走进开始飘落的毛毛细雨中。毛毛细雨变成了一场暴风雨,每一家的屋顶上的灯笼一个接一个地熄灭了。野狗出来溜荡,我们瑟瑟发抖。现在又开始下起了毛毛雨,我希望一切都能结束,不会再来一场让人胆战心惊的风暴。

米索从一个箱子里拿出一面小锣,连敲三下。我希望卡明听到锣声后会敲锣回应,但一声也没有。我看见那小孩一动不动地坐在角落里,脸色煞白,嘴角颤抖。这是他的第一次守夜。他来取代他父亲,那天早上他父亲被蛇咬了,然后就死了。那小孩已经很久没说话了。米索也看着他,然后又开始敲锣,连敲三下。仍然没有回音。

“好吧,我会去找他的。”米索说。

他拿起一个圆锥形竹笠,戴在头上遮雨。我觉得他走出去以后也许也会消失,再也回不来了。我想阻止他,但我颤抖着坐在那儿,嘴巴怎么都张不开,一种突如其来的强烈的睡意使我睡眼朦胧。那就去吧,我会永远记得你的。米索打开他的手电筒,穿过蒙蒙细雨向东边走去,盼望可以突然撞上卡明。他不时敲着锣,但是,他走着走着,我们就看不到他的手电筒照出来的光亮了,再也听不到他的声音了。

那个名叫哈米德的小孩子疑惑地看着我,但我累了。我没有回视他的目光,而是背靠在守夜茅屋的墙上,想休息一下。然后我突然爬出茅屋,光着脚踩在地上。

“你要去哪里?”哈米德问我,声音小得几乎听不清。我想,我只是想去撒泡尿,但我没法张嘴说话。我跑了几步,在一棵香蕉树的叶下躲着倾洒而下的雨,在那里小便。微风慢慢吹过,干枯的香蕉叶摇曳晃荡。灯笼又灭了,我们再次被笼罩在黑暗中。我摸索着系着短裤上的裤带。我没有拿灯笼,跌跌撞撞地退回来。那孩子用他的灯照着我脚下的路。

我就着哈米德的灯,检查一下自己的灯笼。我想,肯定是刚才那一阵风把它吹灭的。但我错了。灯油全部烧完了。什么也做不了。我坐在米索刚才坐过的地方,很快就听到那孩子挪动的索索声。他过来坐在我旁边,他的手电筒的光线照亮了东边泥泞而荒芜的路,然后关掉手电筒。

我们被笼罩在黑暗中,只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声。风停了,周围的一切都一动不动。我凝视着村里,希望能看到一点灯光,但只是一片黑暗。我想,他们都睡着了,再也不会醒过来了。我颤抖得更厉害了,而且听到小孩哈米德的牙齿在打颤。

现在是凌晨一点。没有公鸡鸣叫,小溪不再汩汩声响。我只能像刚才那样,听着寂静的声音,还有我们抽着鼻子的呼吸声。

接着我听到了另一个声音。我迅速抓起手电筒,照着用香蕉叶搭起来的茅屋。是一条野狗。它看着我们,然后转过身,摇着尾巴向山上走去。我把手电筒照向村里,光束扫到狭窄的小巷和灰色的墙壁。什么都静止不动。到处都是死沉沉的水洼。一块湿透的布挂在晾衣绳上,一只死鸡漂浮在水坑里。一切看上去都像是一幅还没有画完的素描,几乎就像一个我从来都不知道的地方。我家呢?啊,沿着那条小巷向左转,我老婆就躺在她的毯子下。也许巴江已经把墙啃出一个洞,溜进去了。我关掉手电筒,它光线暗淡,我可以看出来,它的电池快没电了。

哈米德爬出小屋,拿起另一个小锣敲着。不是三次,而是一次又一次,一次接着一次。然后他不再敲了,静静地听着。我们没有听到任何回音。

 “我要去找卡明和米索。”他说。

“不,我去。”我说。

“我不想一个人呆在守夜屋里。”他说。

“我们两人一起去吧。”我建议说。

“不要,总得有人在这屋里等着。”

“好吧,我在这儿等着。你一定得回来。要敲锣让我知道你在哪里。一直敲着,这样我才知道你在哪里。”

那孩子打开手电筒,我看见他在点头。一开始他似乎犹豫不决,思索着要往西走还是往东走,但在他最后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之前,他朝卡明走的方向走去。

我看到他的手电筒照着脚下的路,有时在红木树的阴影中消失一会儿。我听到他不断地敲着锣。但在某个时刻,他的手电筒光消失了,锣声也听不到了。他也消失了,再也不会回来了,他被黑暗吞没了。我觉得寒冷的空气包围着我,我脸上淌着血,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都渗出汗水。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快轮到我了。我仍然盼望着哈米德还一直敲着锣,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我的希望落空了。我一次又一次地拼命敲着挂在茅屋角落里的锣,怎么响就怎么敲,声音大得可以让村子里的每个人和坟墓里的所有鬼魂醒过来。但没有什么东西动一下,也没有一盏灯亮起来。我没有看到任何生命的迹象。我莫名其妙地怒火冲天,颤抖着手,不停地敲着锣。

我打着昏暗的手电筒追着那小孩。在溪堤边时电池没电了,手电筒熄灭了。我用力拍打手电筒。它亮了一秒钟左右,刹那间我看到了一双闪闪发光的眼睛。那是一只猫,不,是一只果子狸。啊,这是巴江。我的手电筒彻底熄灭了,再也亮不起来。我被禁锢在黑暗中,我放弃了。我不再走路,然后甚至感觉不到我的脚踩在地上。今天晚上我不能回家了,我低声喃喃。我哭泣着,我想我老婆。

卡罗南

短篇小说

我们带了一条回家,当宠物养起来。我们四岁的宝贝儿子特别喜欢它。他怎么能不喜欢呢?它看上去就像活生生的洋娃娃,而且比任何品种的狗都要温顺。唯一让我们担心的是,它显然不是一条普通的狗。它原来的地方的人叫它卡罗南虎。它最特别的是,它用两条腿走路。

起初我以为它可能是一种熊,一种站起后腿来发动攻击的熊。然而并不是。它很小,大约像迷你贵宾犬那么大。它几乎完全不用四条腿行走。实际上,它的生理结构已经进化到用两条腿行走更容易了。你看,它的大腿很长,长出小腿肚,脚跟搭在地上(我们总是把脚跟误以为是狗的膝盖,尽管膝盖向前突出,而脚跟却是向后突出)。它的脚底缩短了,平平地贴在地面。它的足趾看上去很像熊爪或猫爪。但是根据我看过的一本书,《爪哇消失的动植物》,它属于狗科,学名是直立狼。它在印尼语,或者英语中都没有名字。那本书说,卡罗南比爪哇虎更早就灭绝了。这本书的作者不知道的是,我家里就有一条。

无论它怎样进化,它仍然保留了祖先的形态,它的头很像狗头(尽管它的某些特征让我觉得更像蝙蝠),椭圆形,细长,像俄罗斯猎狼犬,厚厚的白皮毛上都是黑色斑点。它甚至还会吠,有时会在晚上嚎叫。

我们从不放它出去,家里来客人时就把它藏起来。只有我一个老朋友知道我们有一只卡罗南,最初就是他让我在它的自然栖息地知道这只动物的。它很快就知道,我们这样谨小慎微,完全是为了它好。如果有人知道它的存在,它平静的生活很快就会结束。

我们当时还不知道的是,倒是我们自己的平静生活即将结束。我们知道,养狗最有好玩的事之一,就是教会狗一些技艺,让它做一些不是天生就会的事情。我妻子训练卡罗南拿报纸,每天早上叼鞋给我。但是,我们很快就意识到,它的学习能力远远比普通的狗强得多。没过多久,我们就看到它和我们的宝贝儿子坐在一起,聚精会神地看着儿童彩色画册,我们简直被它迷住了。每天晚上它都会自己洗澡,在全身涂上洗发剂,尽管笨得让我们笑掉牙。如果它只不过是一只聪明的贵宾犬,而不是一只卡罗南,我们简直可以把它放在马戏团里展览而发大财。

一切都顺顺利利,但在一个可怕早晨,它叼出猎枪,装上子弹,扣动了扳机。我们一点都不知道它什么时候学会用那把猎枪。但是,它不仅知道怎样开枪,而且还知道枪是用来做什么的。

这一切都始于我的一个老朋友唐·贾洛特。他18岁时来日惹,想当一名艺术家,最后却转读哲学,想拿到一个学位。但他只读三年,就因在一场争风吃醋的斗殴中杀死一个男人,被学校开除了。然后他被关进维罗古南监狱三年,又在监狱里的一场斗殴中杀死了几个恶棍,其后立即被转移到努萨坎班甘监狱。

和岛上的其他囚犯一样,他对待在那里并不特别高兴。他盘算了越狱计划。他需要认真对付的,并不是监狱的围墙或狱警卫,而是一条像小海洋一样宽、里面鳄鱼乱爬的可怕的海峡。当地人把这片特别的水域称为“萨加拉·阿纳坎萨”,即“大海有一个孩子”的意思。他只能越过那个海峡,在一个又一个海湾里躲藏,每个海湾里都有很多食人动物。但他就这样越狱了。他在海里游了半夜,被一艘要接近陆地的油轮撞到,差一点就死掉。在恢复体力之前,他在水中漂浮,最后被水流冲上一个小小的三角洲,四周都是沼泽,到处长满高大的草。

他告诉我,“我的第一顿饭是什么?是吸在我身上的水蛭。”他在沼泽地里躲了好几个星期,游过海湾,浸泡在肮脏的海水里——而军队却一直在搜查他。最终,他逃离了沼泽,逃向上游,在当地的村庄里匿身,然后继续逃向城镇。但他做的一件事太蠢。他太想念他的女朋友。有一天,他去看她,被人抓住了。在接下去的服刑期间,他觉得生无可恋,无比沮丧。

从监狱里释放出来后不久,他的疯狂经历被拍成电影,唐·贾洛特扮演自己的角色。虽然这部电影一炮打响,但他再也没有出演过其他任何电影,而是宁愿和女朋友结婚,卖一些据说具有某种神秘功能的石头。那部电影是真人真事,但有一部分情节没拍进去,他只向我一人讲那部分故事。

有一天,他可能是患上了寒热病,简直就快要死了。他躲在萨加拉·阿纳坎的沼泽里,昏倒在里面。他觉得自己快要死了,人事不省。他苏醒过来后,发现自己处于一种用灌木筑成的巢里,类似猪窝的地方。一群小狗围着他。起初他以为自己置身于天使中间,尽管他从来没有想象过天使是这种样子。但当那些小狗把几条小鱼挪向他,想让他生吃下去时,他意识到,它们是他和我曾经在书上看过的另一种神秘生物——卡罗南。

早在他进监狱之前,我们已经探讨过有关灭绝了的动物问题。我们查阅百科全书、游记和民间故事,共同得出一个结论:也许它们根本就没有真正灭绝。我们制定过一个疯狂的探险计划,要去寻找爪哇虎,当然,还有卡罗南。这是很早以前的事,也就是说,在唐·贾洛特被关进监狱之前的事。

在他的电影首映后不久,唐·贾洛特来找过我,说他发现了卡罗南。我感觉他寻找卡罗南的计划很刺激。所以我们就一起上路了。

只能在萨加拉·阿纳坎萨附近的几个地方找到卡罗南。它们可能曾经在爪哇岛的所有丛林中成群结队漫游,但最后只有在那个地区最密集。

早上七点,我们从西拉卡普港出发,乘坐一艘载满农民、商人和教师的渡船,逆着西坦杜伊河的水流而上。一路上的景色美不胜收:我们的船在油轮和货船中穿梭,缓慢地沿着壮丽而广阔的水面漂流。朱鹭从头顶飞过。猴子在红树林的树枝上跳跃摇荡。渔船百无聊赖地慢慢挪动。

我随身带着一个大探险包,里面装着露营装备和狩猎装备。虽然我并不想打猎,带来的武器只是为了防身,防备我们可能会遇到什么危险的动物。唐·贾洛特忙着摆弄他的数码摄像机和笔记本电脑,自我们离开港口后,他就一直在拍摄所有东西。我们决定,一启程就开始记录我们的旅程:也许我们可以为探索频道或国家地理杂志拍摄出一些好视频。我曾经考虑过要请一个导游,但唐·贾洛特向我保证,他对这个地区了如指掌。而且,他并不想让别人知道这个地区还有真正的卡罗南。甚至连当地人也没有见过卡罗南,他们都认为,它只不过是个传说而已。

我们在一个奇怪的地方停了下来:在大海和海峡的边界处。唐·贾洛特指出了一条分界线,向左延伸,水是棕色的,右边则波澜不惊,海天蔚蓝一色。我感觉像是有人在河床上拉上一条棕色的丝带,但唐·贾洛特向我说明,那条线确实是大自然的杰作,宇宙的创造。没有可以停泊的码头,所以我们上了一条外观令人生疑、没有马达的木船,然后登上最近的一个海岛,岛上只住着三家渔民。

我们租了那条木船,继续向纵深前进。我提出异议,问租一条摩托艇是不是更好。唐·贾洛特只是笑了起来,对我解释说,只有在波涛汹涌的水面上才需要摩托艇。“但河里没有任何波浪”。不管怎样,我们进入的是狭窄的小溪流,水面上覆盖着各种藻类和其他水生植物。在我们的整个旅程中,他划着船往前走时,我吓得要命。虽然小船看起来很稳,但一想到鳄鱼和蜥蜴四处隐藏在河床上,我就不寒而栗。

 “等等!一个奇迹就要出现了。”唐·贾洛特说。

果然如此。我们进入沼泽地的内部时,奇迹般的东西在等着我们。我看到一条像男人巴掌大小的鱼用像鳍那样的足在泥土上行走。在一个小海湾里,我发现了一条非常小、只有人的脚踝或手腕那么小的小鲨鱼,生活在淡水里。唐·贾洛特录下了这一切,一直无比兴奋地尖叫着:“尤里卡,这就是全能的达尔文所说的进化的奇迹!”其他一些神奇的事情让我忘掉了鳄鱼。然后我们遇到了一个真正的奇迹:卡罗南。

我在没有做什么事时,会在后院闲逛,给猎枪上油——我还没有用这把猎枪打过猎。有时我会朝着空中开枪,认为子弹会让云融化,化为雨水,降落到炽热的空气中。很可能就是在某次开枪的时候,我们的卡罗南在我不知不觉的情况下,透过窗户看到我在用这把枪。事件发生前不久的一个晚上,它还看到我射杀了一只几次在厨房里搅得我们心神不宁的大老鼠。

当天晚上,因为一件微不足道的事,卡罗南虎和我们的宝宝狠狠地吵了一架。

“他们为了争那条毯子吵起来。”我妻子说。

真的。自从我们把这只动物带回家后,他们俩就一直睡在一张床上。在吵架中,宝宝大哭起来,卡罗南也吠叫起来,最后是宝宝把卡罗南踢下床了。卡罗南跑到我妻子的房间,一头掩埋在她的腋窝里。它在哭泣。这并不很奇怪。我们也曾经养过一只宠物猴,它的行为差不多是这样:大惊小怪,像孩子般地哭泣。可能因为卡罗南还太小,它才会这样哭。

我是在唐·贾洛特给整群卡罗南下了药之后,才成功地抓到它。如果没有下药,它们肯定不会让我们带走它们家一个成员的。随它而来的,是我们生命中最黑暗的一天的到来。那天一大早,这只动物就从我妻子的床上溜下来,从储藏室里叼出步枪和子弹,然后去敲宝宝的房门。宝宝甚至还没有完全醒过来。他坐在那里,迷迷乎乎,这时枪响了,结束了他的生命。本来他在两个月后就要开始上幼儿园,随着这一枪,他死了。那是卡罗南开的枪。

虽然我悲痛欲绝,但我知道,即使我告诉任何人到底发生了什么,也全然无济于事。我妻子和我的想法一样。唐·贾洛特参加了葬礼(他想要让我打起精神,但没有用)。葬礼结束后,警察逮捕了我。我没有为自己辩护,而是承认了对我的所有指控。在警方的帮助下,我们都编出了以下的故事:

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听到了可疑的声音,立刻以为那是个小偷。我拿出猎枪,发现声音是从宝宝的房间里传出来的。我喊了他的名字,但宝宝没有回答。我破门而入,看到前面有一个大大的人影。这实际上是宝宝站在自己的床上,但是,我在慌张和惊讶中,开枪打死了他。

审判过程没有出现任何障碍。我妻子作证说,事件确实是这样发生的。鉴于我还年轻、自己悔过、也没有犯罪记录,他们判处我三年监禁。我被监禁期间,我所想做的事就是回家,亲手杀死那条卡罗南。

“并不需要你去杀,”我妻子告诉我。“唐·贾洛特把它们都杀了。把它们杀了后卖给了一家烤狗肉串店。”

这样做更好。无论如何,让他们继续活着是非常危险的事,它们可能已经变得更聪明了。

石头的故事

短篇小说

那是一大块石头,像婴儿的脑袋一样大,仅此而已。然而,即便如此,它还是希望人们能稍微尊重它一点,并对它所经常受到的粗心对待而感到非常气恼。

它特别牢牢地记住一件事,因为最痛苦的记忆总是刻骨铭心。这件事发生在一天下午。石头忘记是哪一天,哪一年,但它永远不会忘记细节,当然也永远不会忘记那个让它感到自己竟然这么堕落的男人。

这就是那天下午发生的事:一个男人把一个垂死的女人拖到河岸,然后把她塞到小船上。除了那个女人外,那男人还从路边拿来一块石头。是的,就是那块石头!他把船划到河中间,把石头捆绑在那个垂死的女人身上。然后,不出所料,他把尸体扔进了河里。因为石头生来就不会游泳,它很快就坠下河底,把那个女人也一起拖下去了。他们都陷进一个大泥堆里。没过多久,那个垂死的女人就向鬼魂屈服了,她甚至没有力气去挣扎。

石头感到耻辱和不洁。它记住了男人的那张脸。石头向那条河和那个女人的尸体发誓,总有一天,它会复仇。它一定要复仇。

几天后,他们捞起了这块石头。不必详述他们是怎样发现那具女尸的。很显然,某一天早上,他们聚集在河岸上,有几个人下去潜水。石头和那具尸体一起被拉上水面了。

一看到那个人,石头就喊起来:“那就是凶手!那就是凶手!在这个女人快死时,那个男人把她淹死了!”

但是,没有人听到石头的尖叫。人类从来没有学会怎样去听石头说话,更不懂石头的语言。他们只知道,他们可以用石头来让某具尸体、或者某种其他的躯体沉入河里。那个男人就这样离开了。看到死去的女人时,他甚至还流下了眼泪,只是因为有人拉住了他,他才没有扑到她的尸体上。他看起来就像是世界上最悲伤的人。

“混蛋!骗子!他一点也不伤心!他杀了她,我亲眼看到他杀了她!”

虽然知道他们听不到它的声音,石头还是不断地叫喊着,不断地指责凶手,直到那些人把尸体放进装尸袋里,放进救护车。那个男人也坐着救护车离开了,其他人都跟在后面。只有几个侦探,四处测着量着,在本子上记这记那后才离去,留下了怒不可遏的石头。

“如果人类不能主持正义,”它说,实际上它是咆哮着说,“那么,我就来主持正义!”

鲍勃·迪伦说,漫无目的地滚动,永远感觉不自在,那就像一块滚石。石头曾经无意中听到鲍勃在唱那首歌,也许歌声很小,是从一个离河边它被扔进去的石头堆不远的公园里慢跑的人的耳机里传出来的。啊,石头在想,你知道一块滚石是怎么样呢,鲍勃?看着我,我所能做的,就是梦想着能滚动,甚至只滚那么一点点儿!

当然,石头经常希望自己能滚动,就像它经常希望自己会游泳一样。如果它会游泳,也许就可以救起那个女人。或者,即使没有把她救起来,至少它也不至于身陷泥堆,可怜巴巴地躺在尸体旁边几天。如果它能滚动,它就会去追赶凶手。但是,这块石头的希望远不止于此。它希望自己能像鸟一样飞翔,会飞向凶手的脑壳,可以肯定,以它的重量和大小(前面说过,它和婴儿的头一般大),它可以把他送下地狱。

然而,这些都只能是梦想而已。鲍勃根本不懂石头。相信我,任何石头能体验到的最美好的事,就是可以滚动起来。

即使处于那种可怜的境地,石头仍然肯定,它会再看到那个男人。

“我要为他对我所做的一切进行报复,因为他让我成为一桩邪恶的谋杀案的帮凶。”

像所有的石头一样,它也极为耐心。它可以非常顽固、不屈不挠地等下去。尽管它只是一块石头,它已经经历过许多事情,“许多事情”听起来可能有点夸张。然而,即便是夸张,它仍有一个生活目标:找到那个男人。如果命运要把它碾成沙粒,它也会毫无怨言,只要能够让它使凶手罪有应得。

它不会永远被扔在那个河岸上。有一次,一个卡车司机把车停在附近的斜坡上,需要搬一块大石头来垫车轮。过后,他决定带走这块石头,以便停在某个小山坡时,用来垫车轮。司机到了仓库后,就把它扔在那里了。

再说一遍:这块石头一生中经历过许多事情。它被当重物用来压一具尸体,垫过一辆卡车的车轮,被搬去支撑一个断了一条腿的大花盆。一对淘气的多情鹦鹉在上面拉屎拉尿。一个出门寻找十一星期前离家不归的妻子的疲惫老人在它身上坐过。它的寿命很长。它历尽沧桑,这里无法细细详述。

但是,有一件事明明白白:它走得越远,就越担心,它再遇到那个凶手的机会就越来越小。但是,即使如此,它还是拼命想知道他在哪里。这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却也并无可能。人们喜欢交谈,所以,只要它与人接触,就有可能听到有关凶手的消息。

“经过这么多年后,他仍然为妻子的死感到伤心。他们从来没有找到杀害她的凶手。”他可能会听到有人这么说。

石头一听到这话,就会大叫起来:“撒谎!”

地质学家早就知道,一块石头可以提供关于悠久文明历史的线索。他们总是在寻找新的故事,寻找隐藏在大石头或岩层中的新奥秘。永远不要小看一块石头,因为某个人的生活故事,可能会被蚀刻在石头的表面。

看看人们是怎样雕刻石头,希望石头记录下他们的某些故事吧。一块石头可能沉默不语,自负而愚蠢,但即使在它的沉默中,它仍然记录下许多事情。是的,它当然也一直在思考。

这块石头一直在想着凶手的事。它的复仇欲望从来没有减弱过。但是,他要怎样才能复仇?怎么才能让这个男人遭受它所遭受过的耻辱?它不是甚至连滚动一下都不能滚吗?它的生活不是比鲍勃·迪伦所想象的更为可悲吗?

但它还是一直在考虑着怎样复仇。可以肯定的是,某一天它会置身于路边,那个男人会开着车,时速一百一十公里,逼近它。他的一个车轮会撞上石头,车会被顶起来,飞上天,抛到柏油路上。这个男人会从破碎的挡风玻璃甩出去,掉进一条灌溉水渠里,他会头破血流,脑浆飞溅。那是凶手最恰当的死法。石头肯定会使那个男人遭受类似的痛苦。

或者,也许,可能会有一个女人,另一个被蔑视的女人,会在他躺着睡觉时,用这块石头砸他的脑袋,这样小小撞击就完全可以结束这个故事。

有很多方法可以让凶手遭受这块石头所遭受的痛苦。它所要做的就是耐心。耐心等待,石头适合耐心等待。一块石头可以活上几百年,远远超过人类在地球上的短暂生命。

“那个人说,没人谋杀他的妻子。是她自己把石头上绑在身上,投河自杀。如果要说那是什么人的错,那只能说是那块石头的错。”

“诽谤!”石头大声喊起来。就像个熊熊燃烧的火坑,炽热通红。

在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之后,这块石头开始知道,那个凶手和垂死的女人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人们总是喜欢聊天,谈各种逸闻,人类之间根本没有什么真正的秘密。这块石头只需要倾听,如果它锲而不舍,自然会找出真相。

那个男人杀死的那个女人是他的妻子,因为他爱上了别的女人。啊,是的,就这么简单。为什么那个男人不和他的妻子离婚?石头不理解个中缘由,但有些东西石头也不需要去理解。石头所需要知道的是,那个人已经贬低了它,使它成为了一场谋杀的帮凶。石头蒙受羞辱,需要复仇。

很多年过去了,石头仍然抱着再次见到那个男人的希望。它再也不像婴儿的脑袋那么大了。在它的生活中,很多事情都改变了,尽管对于一块石头来说,“很多”听起来有点夸张。

因为石头太老了,卡车车轮把压着它时就像是一次撞击,把它撞成两块。两个血亲分道扬镳,另一半决定开始自己的新生活,启动新的记忆。这意味着,留下来的那块石头自己承载了复仇的重任。风侵蚀了它,水磨损了它。更大块的石头砸过它。有一次,一把锤子几乎把它砸成了碎片。

现在,它只有一块大理石球那么大了,它竭尽全力,不向挫折感屈服。然后,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一个小孩把它捡了起来。在孩子的手里,它感觉自己很快就被带走。孩子不再奔跑,惊叫着:“爸,爸,看,我找到了一块石头!”

孩子张开小拳头,那个男人就站在石头的面前。皱巴巴的皮肤,灰白的头发,开始驼背了。

这是我杀死他的机会,也是我唯一的机会。现在,我将为他妻子的死报仇,石头发誓说。

让他摆脱了第一个妻子的第二任妻子,比他要年轻得多。他已经老了,但这个女人看起来仍然青春焕发,对她来说,四十岁仍然很年轻。

那天晚上,那女人看见桌子上放着一块大理石球那么大的石头。她把它拿起来,沉思了很长时间,然后把它放在地上,靠近床的地方。老凶手大难临头了。他醒来后下床,踩上那块大理石球状的圆石头,滑倒了。床是细桃花心木做的,他的脑袋撞到床角,他还没有倒在地板上,脑袋就裂开了,脑浆喷了出来。

石头看到,那女人咧着嘴角微笑,眼光闪闪发亮。

一段时间之后,石头无意中听到,一个看上去像是仆人的人说,“嗯,当然,你知道女主人一直盼望着老家伙早点死,不是吗?她想和那小伙子,那个每隔一段时间就来一次的画家过日子。现在,她不仅得到了她的画家,还有那个老家伙的全部遗产和他的人寿保险。我对天发誓,她应该感谢那块小石头。”

出乎意料的是,看到凶手死去,石头一点也不高兴,它觉得自己更肮脏、更堕落了。

“女人,”起初它喃喃地说着,然后咆哮着,“你等着,我要向你复仇!”

和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石头一样,它也固执而狠毒。

水獭皮护身符

短篇小说

“你还经常挨打吗?”开斋节期间,我在我奶奶家偶遇一个老朋友,他这样问我。

“嗯,没有了,再也没有了。”我咧开嘴,笑着回答。

他使我回想起小时候的事。那时我妈刚生下我弟弟,所以父亲把我放到乡下的奶奶家。在我的新学校里,我是唯一有鞋穿、也是唯一有卷笔刀的孩子。当然,这也是件坏事。我身材矮小,身体虚弱,鼻涕吸溜,经常感冒,很快就成了同学的攻击目标。他们每天都会抢走我的零花钱。

有一次,我上学时故意不带零花钱,三个同学因而打了我。奶奶听说了我在学校受欺负的事。你可能会以为,她会去找校长,投诉那些坏蛋;或者把送我回去给妈妈,而这正是我想要的。

但奶奶自有她的处理方式。那天下午,她带我去了一处泉水附近的一间小屋。后来,我知道那小屋的主人,当然是看守泉水的人。小屋很小,烟从木头屋顶上的一个洞里冒出来。也许里面的人用木炭烧火做饭。奶奶敲了敲门,过了一会儿,门开了。

一个老头站在我们面前,他马上请奶奶进去坐。“不用!我只是路过一下。”奶奶说着,看着老人背后的什么。一个比我大的男孩站在他身后,看着我们,好像我们惹怒了他。

“你儿子罗曼几年级?”奶奶问。

“四年级。”老人说着,转身看着他的儿子。

“去叫你妈妈给我们端点茶来。”

但奶奶摆手不让那男孩走,命令他走上前。

男孩走近我们后,奶奶不理那老人,而是对罗曼说:“听着,从明天开始,你要去二年级和我孙子一起坐。如果有人欺负我孙子,你要狠狠揍他。”

罗曼困惑不解地转身看着他父亲,但那老头只是笑了笑,然后说,“别担心!明天他会在二年级。”

奶奶就这样解决了我的问题。从那天起,罗曼就比他应该去的年级低了两级。他真是牛。自我们同坐一张椅子开始,再也没人敢欺负我了。没人再用脏脚踩我的鞋了。当然,有时,某个不知道他厉害的家伙会在放学后骚扰我,但第二天就会被罗曼狠揍一顿。

不久之后,父亲把我带回我母亲家。我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妈妈曾经告诉我,我哭了好几天,闹着要回奶奶家。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哭,也不知道罗曼究竟怎样了:他有没有再跳两级回到了他原来的年级,还是仍然呆在我离开时的年级?在新学校里,有时有些男孩欺负我,但我还可以应付过去。初中时我有不少朋友,再也没人骚扰我。上了大学,我只知道读书。我几乎忘记了,曾经有过一个叫罗曼的人和我坐在一起。现在,我和我老板的女儿订婚了,没人敢来插一腿。

然后,去年的开斋节,我回去看望奶奶,就这样和罗曼偶遇。他问了我一个很愚蠢的问题:“你还经常挨打吗?”

我们俩坐在奶奶家的大阳台上,彼此诉说我们分手后所发生的一切。“每次我回家时,”罗曼说,“我就来看你奶奶,问你过得怎么样。”我只是笑着拍了拍他的膝盖。他继续说:“即使现在,我也经常在担忧,会不会有人打你。”

我大笑起来,又一次拍了拍他的膝盖。

“别太担心了!”

但他一本正经地盯着我问:“你现在住在哪里,我要给你带一个护身符。”

“护身符?”

“是的,一个护身符。它可以让你刀枪不入。”

现在,这个护身符就在我手里。它叫水獭皮护身符。罗曼把它带到我公寓,他说,因为它是用水獭皮做的,所以叫水獭皮护身符。或许是用黄鼠狼皮或猫鼬皮做的吧。

我真的不知道该怎样回报。我问罗曼,我是不是得付钱给他。要多少钱?罗曼只是笑笑,摇了摇头。

“不,”他说,“我不想要你的钱。”他只是因为很为我担心,才给我这个护身符。“只要记住,”他说,“我答应过要保护你。”但是,既然他再也不能保护我了,他所能做的,就是送给我这个护身符。

我没想到,罗曼会送我这样的礼物,却没有想要得到回报,所以我问他做什么工作。也许他有了孩子。也许,像许多其他村民一样,他也想把他孩子托付给我,这样就能在我工作的公司,或在我认识的人的办公室里找一份工作。但是,很明显,他并不需要我。他自己早就是南曼丹省一家椰干公司的老板,而他的大儿子只有十一岁。所以,他真的、真的不需要我做什么。

那天晚上,我硬要他和我住一晚上,然后我带他去了雅加达,只是为了好好放松一下。然后他回去忙自己的工作。

现在,我就带着这个护身符了。水獭皮护身符。

有几天,我尽量不去注意它,然而,我越想忘掉自己有一个护身符,就越会想起它。我把护身符放在一个小棉布口袋里,上面有一个手镯大小的拉绳环,可以把它挂起来。我仔细看过护身符,它看起来确实像某种干毛皮,根本就看不出有什么魔力。所以,我很怀疑,它是否真的能保护我。罗曼离开之前对我说:“如果你想感受它的魔力,你得带着它。把它塞在短裤的口袋里就可以了。”

但我总是随意把它放在桌子上,电脑旁边。后来,我有了一个想法,想要知道它有没有魔力,那就要试一下。但在试试之前,我得弄清楚一件事。罗曼来做客的十天后,我给他打个电话。

“据我所知,每个护身符都有自己的禁忌,”我说。“告诉我,我不能做什么事。”

罗曼笑了起来。“不要担心什么。”

我这辈子从来没有打过架。当然,我也遇到过一些不愉快的事,但每次都尽量避免用打架的方式解决问题。我的朋友们说,我够厉害,总是化敌为友。但是,说实话,有时我不得不逃避。更确切地说,我退却。

当我第一次开始考虑试试护身符时,我想象着各种激怒我、应当被我教训一顿的人:假装迷路、故意绕大弯、然后要我按里程表付钱的出租车司机;很久以前,我第一次到雅加达时,在丹拿望街上缠着我不放的小混混;一个在街角撞倒老妇人、然后头也不回、一溜烟开着车跑掉的上校。

我心里有点不安。我从桌子上拿出水獭皮护身符,用手掌轻轻摩擦了一会儿。难道我真的相信所有关于护身符的胡说八道吗?我的父母从来没有谈论过这些事,我自己也从来没有对此感兴趣过,尽管我知道它们的存在。很难把罗曼这个粗野的小孩和那个满脑袋魔法知识的罗曼联系在一起。但是,我想得越多,就越不感到奇怪。大家都知道,他的父亲,那个看守泉水的人,具有各种各样的魔力,爷爷奶奶都对他深信不疑。因此,像罗曼这样的人可以拥有护身符,甚至自己做个护身符,那是很正常的。

我把这个护身符放在短裤左边的口袋里。那地方再好不过,因为我从来没有在那个口袋里放过别的东西。不会不小心让护身符掉出来(比如,如果我弯下腰去捡零钱,或者玩手机之类)。有那么一会儿,我想着要感知护身符是否以任何方式与我交流,发出一些信号给我。

但什么也没有发生。

我开始怀疑了。罗曼真的想让我刀枪不入吗?谁知道呢,也许,如果我想试试,我会被人打得眼青鼻肿。如果我没有被当场打死,那就太走运了。

我头晕目眩,看了一眼刀片。

“不,如果你割伤了自己,你就会流血。只是在有人打你,或想用武器伤害你时,这个护身符才会起作用。”

在这种情况下,我暗想,只有一种方法可以试它。最后,想了一阵后,我去上班了。没有问题,不管怎样,真的没有必要去试这个护身符。因为我担心,这个护身符并不能像罗曼所说的那样有用,所以我没必要和任何人争吵。我可以像往常那样,和我得到护身符之前那样照常生活。

我没有护身符都好好地活到二十九岁了。我就这样想着。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仍然把护身符放在口袋里。

我颤抖着走回到我的公寓。我不知道,我在做了那事后,看上去究竟有多糟。路上的人回过头来看我,带着怀疑的目光盯着我。我毫不在乎,走我自己的路。我仔细看看我的手。手上都是干涸了的血。我的衬衫也被血弄脏了。我看到,我的手指头僵硬,感觉动都动不了。

它们自己动起来了。像我一样颤抖不已。

我看到的是,纳斯鲁丁的躯体瘫倒在浴室的一个角落里,血从他的嘴角渗出来。看到这种血我很高兴,尽管它不是我想象的颜色,而是更深的颜色。它不是红旗的红色,倒更像是腐烂的玫瑰花蕾。

“都是你这张臭嘴。”我说。我已经恨他很久了。他总是奉承我的老板,一直想诋毁我。他有办法驳斥我的想法,把它们变成听上去只不过是一个白痴说出来的笑话。我知道,我的老板受到他的迷惑,会用可怜我的眼神看着我。唯一的事情是,因为我和赖莎订婚了,所以没有人能够动摇我在办公室里的地位。然而,老实说,我只是想好好教训教训纳斯鲁丁一次。

这些回想,让我又开始瑟瑟发抖了。

那天我尽可能去激怒他,等着看他会不会打我。这件事就发生在卫生间里。多数同事回家了。他没有打我,所以我再次惹怒他。最后,他走到我跟前,紧紧抓住我的衬衫衣领。

“你想干嘛?”

我朝他的脸上吐了一口唾沫。

他一时惊呆了。当然,他没想到我会这样。他用衬衫袖子擦着脸,照样紧紧地抓着我的衬衫,一点都不松手。他瞪着我。我朝他笑了笑。他一直瞪着我。我瞪回去。这是非常紧张的时刻。我等着,要看他会怎样。

接着,他一拳打在了我的下巴上。那一击,打得让我后退了几步,但我没有什么感觉。我微笑着跨到他跟前。

他又打了我一拳,但我还是什么都没感觉到。他再打了我一拳。我把这一拳当成他是打在一个沙袋上。他接连打了我十来分钟,或者可能有三十分钟。他极为困惑,他打在我身上的拳头对我毫无影响。最后,我还手反击。

我的第一拳就让他滚进了门框。第二拳在他的太阳穴上留下了一块青伤。第三拳让他摇晃欲倒。我不知道究竟打了多少拳,他倒在卫生间的角落里,嘴角开始出血。

“饶了我吧!饶了我吧!”

我走出卫生间。我微笑起来。然后我大笑起来。接着就颤抖起来。

我打开我的公寓门,我还在颤抖,但心里也非常高兴。我进去时感觉到有人在里面。一定是赖莎,我想。赖莎有一把钥匙,可以随时进出。有时她会过来,我们一起睡觉。她会在早上离开,回到她父母的家。

我打开灯,看见她躺在床上。浑身赤裸。奇怪的是,她并不是自己一人。她和一个和她一样赤身裸体的男人在一起。我只是坐在沙发上,透过开着的卧室门看着。我觉得自己也兴奋起来了。我头晕目眩。

我脱下鞋子,然后扯下袜子。我看着我的双手,手上仍然沾满了鲜血。我又一次偷偷看了一眼赖莎和那个和她在一起的男人。我听到她发出充满快感的呻吟,我太熟悉这声音了。

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我身子往后退。看起来,趴在赖莎身上的那个男人也完事了。他下了床,朝我走过来。

 “嘿!你竟然回来了。”他问我。我太熟悉他的声音了。罗曼。我没有回答,我不确定我是否睡着了。也许介于两者之间,迷迷糊糊。

后来,我想起了在奶奶家时,每天让我哭泣的事。一天晚上,我看到奶奶和看守泉水的老头躺在床上。爷爷只是坐在自己的藤沙发上。他的目光吓坏了我,从那天晚上开始,我开始哭泣。

我怎么能够忘掉他?就在今天晚上,我回想起来了,在今后的很多年里,也一直记得这件事。但我也很高兴。我很高兴地看着沾在我手上的血。我很高兴地看到赖莎大汗淋漓地躺在我床上。我很高兴地看到罗曼朝我走过来,一丝不挂。最让我高兴的是,我的裤子口袋里有一个水獭皮护身符。‍      

埃卡•古尼阿弯,印度尼西亚当代著名作家,1975 年出生于印尼西爪哇打横市,毕业于日惹加札•马达大学哲学系。擅长魔幻现实主义的写作手法,被誉为 “印尼的马尔克斯”。他的作品已被译作24种不同语言,成名作 《美丽是一种忧伤》被《纽约时报》列入“百部值得关注的图书”。2016 年,埃卡凭借《人虎》成为印尼首位入围布克国际奖的作家。

来源:滇池文学
编辑:罗文忆校对:甘凌菲审核:徐   婷
终审:吴跃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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