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犬上法庭量身长,为啥?
儿子被狗惊吓,母亲网上发帖“声讨”引来名誉权官司,狗的大小成为争议焦点
近日,沈阳市民那女士一直为一件事烦恼,本来有理的事却被弄得官司缠身。
5个月前,那女士的孩子在所住园区玩球时,受到该小区一条宠物狗的惊吓,并因此事与狗主人发生了冲突。气不过的那女士在小区的论坛上发布了一条“激情澎湃”的帖子,谴责狗主人的行径,没想到这条帖子却引来了一张和平区法院的传票,狗主人状告那女士侵害他人名誉权。
昨日,和平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
缘由:
狗主人网上“挨骂”索赔10万元
事情要追溯到今年6月的一天。
当天,那女士正陪着儿子在自家小区中玩球,一条深棕色的贵宾犬突然跑了过来。“那条狗一下就扑着跑过来,不停地向我儿子吠叫。我儿子当场就吓哭了,脸都白了。”
那女士怕狗咬伤孩子,挡在狗前面,狗主人张女士也赶紧把狗抱走了。“走了一会儿,狗又回来向我吠叫,我就用腿踢了它一下,没想到这一脚却引来了我与狗主人的一阵争吵。”
“它也没咬你,你踢它干啥?”见到爱犬被踢,狗主人不愿意了,跟那女士吵了起来。
本来孩子就受了惊吓,再加上狗主人的出言不逊,本来就感觉自己有理的那女士一气之下报了警。经过警方调解,事情虽然平息了,但那女士心中始终憋了口气。
“当时,狗主人的丈夫,自称是某公司的董事长,非但不道歉,而且说话态度非常恶劣,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让人心里很不舒服。”于是,那女士就在小区的业主论坛上发了一篇帖子,一则呼吁养狗人应该规范,二则呼吁某些人应该注意自己的言行,帖子中不乏出现了“狗仗人势”、“光环下的败类”等激进的话语。
帖子一出,很多有同感的业主纷纷对那女士的观点表示认同,并对小区内遛狗的问题做了一个大讨论,同时也对狗主人进行了谴责。
事情随时间渐渐淡去,可不久前,那女士却意外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狗主人看到了帖子后十分生气,以“侵害他人名誉”为由将那女士告上了法庭,并向那女士索赔人民币10万元整。
现场:
宠物犬被牵上法庭量大小
昨天,此案在和平区法院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争议焦点一度集中在狗的尺寸上。
原告方称,在那女士所写帖子中,关于狗的大小与事实不符。帖子里,那女士称:孩子是被一条1米多长的大狗惊吓。而该狗的实际大小没有那么大,身长只有50厘米。
法官让原告举证,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原告将宠物犬牵上了法庭。第一次上法庭,这条宠物犬有些不知所措,好奇的小眼珠转来转去,东张西望坐立不安,不停地踱步。
通过目测,法官认为这条宠物犬确实不足1米长,但是肯定超过了50厘米,对原告的主张提出了异议。
但是据原告称,狗的长度应该是指躯干的长度,不应算上头尾。此言一出,被告那女士提出了非议,“量身长怎么能不算头部和尾部呢?我当时发帖时只是目测一下,并没有拿尺衡量,而且对于我儿子来说,这条狗确实属于大狗,它站立起来的高度已经超过我孩子的身高了。”经过被告代理人测量,该狗算上头尾总长度约为80厘米。
解读:
发帖者的确侵害了原告名誉权
在审判过程中,原告举出大量证据证明自己是个“名人”,其中包括一干荣誉证书。
“越是名人越应该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更不应该遛狗时不牵,人家在网上提出点非议也是正常的。”在庭审休息过程中,一名旁听者表示。
就该问题,记者咨询了本报法律顾问谭德明律师。他认为,这起案件中,那女士的行为的确侵害了原告的名誉。“被告的确在网上发布了影响对方名誉的语句,足以降低被害人的人格,所以其行为确实构成了侵犯名誉权。”
对于原告举证称自己是个“名人”,谭律师表示:“公众人物的人身权利往往和社会的舆论监督权、普通公众的知情权等互为消长,因此法律对名人名誉权的保护范围一般要受到一定限制。直白地说,名人和普通百姓不一样,名誉权权利受保护的程度要比普通百姓低,因为名人更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更应该受到社会的监督。”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本报记者 仇家奇
(文中案件审理中出现的人名均为化名)
相关知识
宠物狗被撞死引发人命案 男子法庭受审
小女孩玩耍被宠物狗咬伤致死,女孩家长上告法庭,被告不认赔偿!
司机驾车撞死宠物狗 狗主人将其告上法庭索赔
宠物狗吓倒老太摔骨折 主人被告法庭判赔9万元
犬主能否获精神赔偿引人关注
《以案释法》宠物狗咬人,宠物主人需“买单”
宠物咬人惹纠纷 沙河子法庭联动调解破僵局
夫妻离婚不争车房只争宠物狗 狗≠孩子
两宠物狗亲热引发“狗命根案” 大庆首例“狗官司”告终
孕妇在宠物店被狗咬伤脸部致流产
网址: 孩子受犬惊吓母亲网上讨说法 法庭当场量狗身长 https://m.mcbbbk.com/newsview58855.html
上一篇: 法国斗牛犬宠物医院不治死亡上法庭 |
下一篇: 宠物狗死后,她把宠物医院告上了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