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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植物源性“猫狗粮”存在疫病疫情传入风险

  近日,南宁海关隶属邕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连续从进境跨境电商包裹中截获包括宠物膳食营养补充剂、宠物零食和狗咬胶等动物源性饲料17批次139件,重41公斤。由于收件人不能提供相关审批文件和检疫证书,海关依法对商品截留并作退回处理。

  近期邕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从进境跨境电商包裹中截获宠物饲料与以往截获中常见的膨化颗粒状猫狗饲料不同,这些截获的宠物饲料产品包装标注为生肉制品,是将生的鸡、鸭、兔肉及内脏细磨制成的冻干猫犬零食。从检疫风险角度看,动物生肉制品的疫病疫情传播风险远高于经过120-150℃以上膨化制粒过程的猫狗饲料。

  据介绍,我国《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方式》规定,宠物食品和咬胶属于II级风险产品,其以国际快递或邮寄方式进境的跨境电商产品,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的要求,未经检疫的动物(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动物源性饲料(含肉粉、骨粉、鱼粉、乳清粉、血粉等单一饲料),存在传播疫病疫情风险,属于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的物品。进境前应获得动植物检疫许可并核实货证是否相符,如不能提供相关审批文件和检疫证书,均属未获得检验检疫准入的动植物产品,应依法对商品截留并作销毁或退回处理。

  今年截至10月10日,邕州海关跨境电商渠道共截获罐头类猫粮、膨化颗粒状猫狗粮、冻干肉制品、狗咬胶等各类宠物食品29批次,截获总量与去年相比有较大幅度增长。(韦万春、麦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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