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仓山分局近日查获一个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查扣非洲灰鹦鹉等7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8月中旬,仓山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微信“鸟友群”兜售国家保护动物。“根据照片鉴定,初步判断该鸟系非洲灰鹦鹉,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仓山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郑子明介绍,大部分鹦鹉品种都属于国家保护动物,严禁收购、出售。
依托“e体+”智慧赋能体系,民警迅速锁定了在“鸟友群”发布售卖信息的闽侯籍男子邹某,其在村里经营小型养鸡场。经民警调查,邹某曾以每只千元不等的价格,在多个网络社交平台多次发布售卖鹦鹉信息。
为避免打草惊蛇,民警乔装买土鸡的客户来到邹某经营的养鸡场,在养鸡场的角落发现了几只颜色艳丽的鹦鹉。民警当场将犯罪嫌疑人邹某抓获,相继查扣吸蜜鹦鹉2只、非洲灰鹦鹉2只及亚马逊鹦鹉1只。
据邹某供述,今年1月以来,他曾购买了50余只吸蜜鹦鹉幼崽用于饲养售卖。由于缺乏饲养知识,近半数鹦鹉幼崽未成活,其余鹦鹉被邹某以近3万元的价格售出。
根据邹某交代,民警顺藤摸瓜,先后抓获其上线介绍人文某和下线买家王某,在王某住处查扣吸蜜鹦鹉2只。经鉴定,查扣的非洲灰鹦鹉属于一级濒危物种,吸蜜鹦鹉和亚马逊鹦鹉属于二级濒危物种。目前,被查扣的7只鹦鹉已移交相关机构,邹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林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