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关于狗的话题不少,无论是狗咬人还是人虐狗,往往都能引起人们的热议,然而热议之后留下的仅仅是瓜壳果皮,没有更深层次的思考,没有建设性的建议。作为参加公职考试的我们,面对这些问题当然不能单单做一个吃瓜群众围观,更加要学会思考,学会分析,学会处理。下面广西中公事业单位小编就带着大家通过两则热点话题思考,给各位考生一些思路启发,以免在考试遇到类似话题的时候无从下手。
流浪犬管理考验社会管理水平
从源头抓起,杜绝弃养行为
【事件现状】在街心公园、建筑工地、居民小区逡巡的流浪犬,日益成为城市生活的隐忧。近日,一些地方频频发生流浪犬伤人的恶性事件,引发媒体关注。如何有效加强流浪犬管理,已是城市管理中亟待破解的公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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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分析】流浪犬饮食无着,经常随地便溺、吠叫扰民、横穿马路,对居民健康、城市环境、交通安全等构成潜在威胁。正视流浪犬的管理,是个比较棘手的问题。一方面,流浪犬行动快、流动性强,捕捉起来成本高、成果却少;另一方面,流浪犬繁殖快,放任不管,数量容易较快增长。此外,因为观念原因,少数市民对于治理流浪犬的工作,也并不是很支持和配合。
侵权责任法已明确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近年来,多地纷纷出台养犬规定,明文禁止遗弃犬只,违者将被处以罚款。但面对漂泊无定的流浪犬,相关部门存在执法难、取证难的问题,难以一一追责到人;现实中,往往是发生了恶犬伤人事件之后,才引起重视、全力稽查。可以说,治理流浪犬的难题,也折射出城市管理中的一些老问题。
留检、收容、领养,是管理流浪犬的通常做法,有的城市还专门设立了流浪犬收容中心。但是因为人员、成本等问题,运营效果不佳。一些民间收养机构也面临着不少困难,常因资金短缺、组织分散、发起人退出等因素而解散,让流浪犬再次流浪。为此,注重制度设计,投入更多资源,落细落实动物救助的具体举措,才能形成合力,让流浪犬不受伤害,也不造成伤害。
【对策措施】在强化管理、明确权责界限的基础上,应完善服务,进一步便利犬只登记、免疫工作,不断增强收容、留检力度,避免流浪动物遭受二次伤害。与此同时,也应引导社会公益力量参与,创设救助机构,完善联动机制,为流浪动物提供更多安全可靠的避风港。
加强源头管理,从根本上减少弃养现象。流浪犬中,相当一部分原本是宠物狗。由于弃养成本较低,一些人轻易以不喜欢、没时间、治病贵为借口,抛弃动物。养犬虽是个人自由,但弃犬不仅是对犬只不负责,也会给公共秩序带来风险,这应该是每个人开始养犬之前先要认识到的问题。
城市管理需要下绣花针的功夫,治理流浪犬同样需要精细化管理。在犬只管理上,应该扎紧制度的笼子,加大惩罚力度,让遗弃动物行为付出应有代价。在具体追踪上,可以创新方式方法,例如在狗的皮肤下植入带有主人信息的“电子身份证”。从更长时间段看,还需要集中行动与长期捕捉相结合、捕捉与救养相结合。同时,也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既倡导对宠物负责到底的精神,也让治理流浪犬的行动得到市民信任与支持。
恶狗伤人事件
人的社会,狗没有特权
【热点背景】近一段时间以来,恶狗伤人案全国各地屡屡发生,北京也发生了8人被恶犬咬伤事件。又一次让养狗问题成为社会强烈关注、人们难以容忍的“新闻”话题。热议焦点不再停留于自由与权益之争的“管狗”层面,而是直击如何严厉问责的“管人”实质。
目前,各城市基本都出台了养犬规定,大体内容是:养犬必须登记、栓狗绳、要检疫、验证、贴标签等等;或者,根据犬只的大小、体型、种类等,在饲养区、逗留时长、场所等都有严格规定。然而,基本上都是管狗层面,并且执行起来,却遭遇种种阻碍面对屡屡发生的恶狗伤人事件,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答案】恶狗伤人事件,基本是没有按照养犬条例中的规定不牵狗绳,或者对宠物狗遗弃造成事实上的流浪狗所致。这些给他人造成伤害的养狗人,不仅无德,更是法制意识淡漠,这给城市文明和市民健康乃至生命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胁。
“狗咬人”的实质不是“犬祸”而是“人祸”。纵观过往的治理途径,尽管不乏对饲养者的要求与处罚,但约束的主要对象却是对犬类的限制,对于管人,在现实生活中也主要是追究民事责任的经济赔偿和行政处罚。正是缘于制度执行力的缺失和饲养者的违法成本过低,才导致了恶狗咬人的屡禁不止。
从制度管狗上升为法律管人,才是抓住问题的根本。只有升级对恶狗咬人结果的处罚力度,才能倒逼饲养者毫无懈怠地加强管狗的过程监管,才能让饲养者不能随意遗弃宠物狗,从源头上减少流浪狗的产生、才能有效保护公众的自由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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