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2-09 14:35 来源:高坪公安
近年来,随着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公安机关在打击防范、宣传教育等工作深入人心,使得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明显增强,越来越多的野生动物得到救助后重归大自然。近日,分局青莲派出所联合南充市鸟类救助站和热心市民一起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鸟类丘鹬。
2月7日上午,青莲派出所接到热心市民报警称捡到一只受伤的灰褐色花斑小鸟。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并将受伤的小鸟送到南充市鸟类救助站进行救治。经救助站工作人员辨认,受伤的小鸟是丘鹬,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经检查,丘鹬精神状况较好,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经咨询野生动物专家意见后,民警将雏鸟交由救助站暂时进行照顾饲养,待其状态恢复,将寻找合适地点放生。
民警提醒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对野生动物放生的相关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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