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在学生宿舍区饲养宠物的通知
时间:2018-06-05 16:21 各二级学院、各辅导员:近期我部对学生宿舍进行了检查,发现学生宿舍区存在饲养宠物现象。为切实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预防、控制疾病传播,为广大同学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卫生、和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现通知如下:
一、禁止在学生宿舍区饲养宠物的依据
(一)《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第二十三章第十一条规定:“在宿舍内饲养宠物者,除没收宠物外,清洁严重者给予警告处分”。
(二)《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第四章第十条规定:严禁学生在宿舍区内饲养宠物。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
请各学院、辅导员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预防、控制疾病传播意识,自觉遵守纪律,不在宿舍区饲养宠物,合力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卫生、和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三、加大自查自纠的力度
请各学院、辅导员加强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点检查学生在宿舍内、走廊、架空层饲养狗猫、兔、鸟、仓鼠、鸡等宠物的情况。对已经饲养有宠物的同学,督促其自行对宠物做好妥善处理。
学生工作部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