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享 > 宠物狗伤人,究竟谁来担责?

宠物狗伤人,究竟谁来担责?

文/吴晓东律师

2020年8月18日,微博热搜榜上出现了这样一段视频。视频中,两只身形偏大的犬只在街上飞奔,后面的白色狗狗身后拖着的狗绳将路上的老人带倒,老人重重摔倒地后头部大量出血。原本应该牵狗的小女孩在看到现场后,带着狗狗快速离开了现场。

后媒体报道称,老人送医后经抢救无效去世。一位参与急救的卫生站医生表示,倒地老人今年88岁,有时候会到卫生站取药,因此他比较熟悉。对于牵狗女孩的身份这位医生表示,女孩是另一个生产队的,狗不是她的,是另外一个成年人的,那个成年人遛狗也会牵绳。

近年来,宠物伤人事件常有发生,这与居民养宠物的需求分不开。那么发生宠物伤人时,谁来承担责任呢?

一、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一般归责原则

若要厘清宠物伤人谁来承担责任的问题,就必须先谈一谈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一般归责原则。目前,在民法典尚未生效的情况下,我国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主要规定在《侵权责任法》中。

《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此条规定给予了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较为严厉的“无过错责任”。即在此类案件中,被侵权人不需要证明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存在过错,只需证明自己遭受到饲养动物的侵害责任人就应当负民事赔偿责任。而责任人只有证明被侵权人本身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时,责任人才得以免除或减轻赔偿责任。被侵权人相对来说减轻了自己的证明责任。当然,此条仅限于“饲养”的动物,不包括野生动物致人损害。

二、免责事由

在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中我们看到了,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侵权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这就构成了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一个免责事由。当然,关于免责事由,《侵权责任法》还有以下规定:

(1)第三人的过错。第三人指除加害人和受害人之外的第三人。《侵权责任法》中规定了第三人与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的“不真正连带责任”。如果损害的发生是由第三人的过错引起的,被侵权人有权选择责任承担者,其既可以要求第三人赔偿,也可以要求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2)违反管理规定未采取安全措施或者饲养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人损害的,无论被侵权人有无过错,该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都不得免责,但可以综合各方的责任予以减责。

三、特殊情况下的饲养动物侵权责任

(1)遗弃、逃逸的动物致害责任问题

《侵权责任法》规定,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本条主要调整流浪狗、流浪猫等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这里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如果遗弃、逃逸的动物被他人收留,就不应再由动物的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了,应由新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二是遗弃、逃逸的动物如果已经回归自然,则变成野生动物,原饲养人也不再承担责任。

(2)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侵权责任

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条,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侵权的,饲养人、管理人承担绝对无过错侵权责任,第七十八条的免责事由在此处不适用。此处的“禁止饲养”,是指特定时间空间下的禁止,而非绝对的禁止饲养。举例说明:城市居民在小区内不可以饲养藏獒等烈性犬只的,但是藏民在牧区可以饲养藏獒,如果牧区的藏獒发生咬伤人的情形,将不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八十条。

四、结语

回归到本文最开始的案件,根据媒体的报道,视频画面中的女孩并不属于狗狗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女孩只是临时牵狗,狗绳脱落致使狗绳绊倒老人,也就说女孩对侵权行为的发生存在过错。因此,该案件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即本文上述第三人过错的情形。本案中,老人的家属拥有选择权,可以选择要求女孩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选择要求狗狗的饲养人或管理人追偿。老人追偿完毕以后,女孩与饲养人或管理人以及真正的狗的主人(如有)再依据第十二条、八十三条的相应规定分别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责任编辑:

相关知识

流浪狗咬伤人,谁来担责?
《法在身边》:宠物伤人谁来担责
宠物伤人,谁来担责?——《民法典》解读之侵权编
狗咬伤人,人又踢了狗,究竟该谁来担责?
宠物伤人,谁来担责?“丽”子讲堂为你解答→
宠物无接触伤人也要担责
《民法典》之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谁来担责?
饲养宠物致人损害,谁来担责?
宠物狗伤人,饲养人是否担责
宠物伤人,谁来承担责任

网址: 宠物狗伤人,究竟谁来担责? https://m.mcbbbk.com/newsview902926.html

所属分类:萌宠日常
上一篇: 宠物狗伤人事件频发,错在狗,还是
下一篇: 《宠物猫宠物狗伤人事件频发,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