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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银川市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法律规定的主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

【案例简介】白某、胡某、杨某收购有炭疽芽孢杆菌的肉牛屠宰后向牛肉批发店和个人出售,导致五名消费者被确诊为皮肤炭疽。永宁法院认定白某、胡某、杨某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分别判处三人一年至一年四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万至5万元。银川中院认定三人的行为还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判决白某、胡某、杨某连带支付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牛肉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共计246192元、无害化处理费用24690.5元,并在区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刊发赔礼道歉声明。该案系银川市首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判决案件,显示了人民法院重拳打击危害群众食品安全的决心。

【案例二】网络直播间夸大宣传效果,致使消费者产生误解,消费者可以起诉解除合同

【案例简介】银川中院认定某直播间提供的商品不符合网络直播时宣传质量,判决解除张某与某直播间的合同,由某直播间退还张某货款20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该案对直播带货从业者摒弃“流量至上”的短期逐利思维,树立商家履行真实披露义务,具有警示意义。

【案例三】消费者收到瑕疵耐用品,经营者对耐用品瑕疵负有举证责任,否则应承担不利后果

【案例简介】葛某发现购买的电视机无法开机使用,某商场认为系外力原因导致,葛某认为系电视机质量原因。审理中,某商场拒绝对电视机质量问题进行司法鉴定。银川中院判决某商场退还葛某货款22999元。该案是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针对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等耐用商品案件的判决,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四】销售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肉毒素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

【案例简介】李某、陆某、罗某向顾客以正规A型肉毒素开具处方后实际使用无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A型肉毒素。兴庆法院认定三人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判决三人3个月至9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万至8万元。该案是兴庆区首例以妨害药品管理罪定罪处罚的案件,有利于引导医疗美容服务领域中的消费者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服务提供者提高规范诚信服务意识,促进医疗美容领域形成良好的消费服务环境。

【案例五】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案例简介】赵某通过网络平台向某公司购买声称能延缓衰老、重返年轻等效果的3瓶保健品,并支付5311.25元。后查询得知保健品中含有烟酰胺单核苷酸,不能作为食品原料。永宁法院认定某公司出售的保健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判决退还赵某货款及运费5311.25元,并向赵某承担货品价款10倍的赔偿金52812.5元。该案是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让违法者付出惨痛代价,从而保障消费者身心安全。

【案例六】经营者出售宠物未交付活体应当返还购买款

【案例简介】肖某在宠物店购买宠物狗一只,因疫情未及时交付宠物,后宠物店告知肖某宠物狗已经死亡。永宁法院判决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由宠物店返还肖某购买款10000元。“它经济”持续走热,宠物作为活体有着一般普通商品不具备的个性化特征,该案件对于审理“小宠物”及背后的“大产业”有一定指导意义。

【案例七】车辆维修商应当全面履行修理义务,并保障车主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案例简介】候某支付维修费后发现某汽车服务公司更换的配件不是原厂配件,且部分未维修。永宁法院认定某汽车服务公司未完成维修义务,判决某汽车服务公司返还候某汽车修理费7065元,并承担鉴定费2800元。车辆维修方故意隐瞒维修情况或者虚报维修项目,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如构成欺诈还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案例八】商家提供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导致的次生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案例简介】某仪表公司自某阀门公司采购阀体用于生产暖通阀并出售给供热公司使用。在使用过程中,暖通阀出现漏水、变形、爆炸等情况,造成损失130余万元。西夏法院认定某阀门公司提供的阀体密封圈效果减弱导致事故发生,判决某阀门公司全额承担赔偿款。生产者和销售者都应当树立诚信经营理念,严格履行产品质量责任,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产生,形成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案例九】对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进行销售,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案例简介】白某购置的“牛栏山”、“老村长”、“一担粮”、“江小白”白酒、“百岁山”矿泉水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但其仍对外销售,且销售金额巨大。灵武法院认定白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决白某有期徒刑两年,处罚金十万元。该案的审理有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让商标权人、合法经营者定心,让广大消费者安心。

【案例十】“微商”销售产品时不得做虚假宣传

【案例简介】薛某在微信朋友圈称某产品可以塑造黄金比例,管理弯曲骨骼,弯曲的脊柱三个月可以变得笔直,下垂的五脏两个月可以归位。陈某消费52120元进行购买,后发现该品牌涉嫌虚假宣传。灵武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并由薛某全额退款。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主体在经营活动中必须要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市场主体在经营活动中面向客户的宣传内容应当基于客观事实,不应通过故意隐瞒或者夸大的宣传手段获取不正当经济利益。

来源:宁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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