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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亟需修订完善,文明养犬需从单向管理转为双向共治

  市政协委员表示,解决文明养犬问题,需从单向管理转为双向共治

  对于犬只管理,广州起步较早。1997年开始施行《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2009年《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于2015年进行了修正。截至目前,《条例》已实施十余年,显然滞后于现行养犬形势需要,相关的管理细则、处罚力度等均需进一步完善,亟需修订。

  广州市政协委员、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广东农垦》副主编付伟认为,文明养犬,既是法治问题,也是道德问题,要摆脱单向管理思维,转为双向共治理念,政府、社会、市民以及养犬人士都要参与到养犬治理大体系中,从中找到最大公约数,最稳平衡点。如此,才能让养犬之人自得其乐,不养犬之人也能相安无事。

■珠江边,市民在草坪上遛狗。

  存在问题

  现有法律未列明具体罚则,太过宽泛

  近年来,广东省通过立法,或修订或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养犬行为,包括2018年修订通过的《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工作条例》)以及2021年施行的《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促进条例》)等。上述两个条例明确了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携带犬、猫等动物外出,应当由成年人用牵引带牵领或者装入笼内;犬只应当佩戴口嚼或者嘴套,并禁止进入人口密集区域。

  尤其是《工作条例》,将制定养犬管理条例权下放给省内各地市,推动各市掀起制定养犬管理专门法规的高潮。例如,《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推行养犬备案制;考虑到很难严格区分养犬一般管理区和严格管理区,最终规定市区范围内禁止饲养烈性犬。

  不过,在法律责任方面,《工作条例》与《促进条例》均未列明具体的罚则,太过宽泛。例如,《促进条例》仅是表示,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不文明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留意到,《促进条例》实施将近两年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于今年启动对《促进条例》的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报告指出,各地对文明行为促进与保障、对不文明行为治理与监督的有关规定未得到有效落实,在日常生活中,遛狗不拴绳、宠物随处小便未清理等问题仍普遍存在,群众意见反映也比较集中。

  《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执行“基本靠自觉”

  在2019年的广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多位广州市人大代表聚焦犬只管理问题,指出已施行10年的《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滞后于现行的发展形势需要,建议结合执法检查情况和评估结果适时修订《条例》,不断完善制度供给。

  2020年3月,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广州市人大官网发布了《条例》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该修订草案拟于2020年5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二审。不过,记者在广州市人大官网法律法规文件库查阅到,2015年修正后的《条例》仍为“现行有效”,这也意味着目前《条例》并未通过修订。

  “广州现行养犬条例应该说吸取了很多城市的做法、经验,制定的政策也是属于比较中庸的一种,既不是十分严厉,也不是过于宽松,体现了广州的一种包容。”关注文明养犬话题的广州市政协常委、致公党广州市委会副主委岳朝阳认为,《条例》的惩罚处置措施不够具体,“只是说警方可以处罚,物业应该上报,基本上是靠自觉”。

  付伟于2019年参与了广州市政协“有事好商量”的养犬管理话题讨论。近日,他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条例》对于规范养犬行为、推动文明养犬还是适用的。然而从立法到执法,从条款到实践,还有不少‘断点’。”他举例说,《条例》规定公安机关是养犬主管部门,但基层治理任务日益繁重,派出所警力有限,仅仅依靠现场巡逻等执法形式难以对违法养犬行为进行全面及时处理。居(委)会、物业企业等虽然也被赋予了养犬管理职责,但没有行政处罚权,只能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加以引导,效果不够理想。

  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万隆律师指出,修改法规需要考虑各方的利益和意见。如果《条例》适时启动修订,建议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听取养犬人士、社会公众和专业机构的意见,确保修订后的规定能够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的平衡。

  委员建议

  降低管理费标准

  公开管理费用途

  如何推进落实养犬登记?“除了加强宣传、简化流程之外,关键还在于优化养犬管理费政策。”付伟表示,一方面,要适当降低收费标准。现行广州养犬管理费征收标准为每只犬第一年500元,第二年起每年300元,这一标准在国内城市中处于较高水平。他提到,目前不少城市已经免收养犬管理费。另一方面,要公开养犬管理费用途,让养犬人钱交得明明白白,真正有获得感。

  将违规行为

  上升为违法行为

  “由于广州的养犬管理条例相对比较宽松,所以违反管理规定不牵犬绳的现象经常发生。”岳朝阳表示,要杜绝这种现象,一方面要加强宣传,另一方面物业和居委会人员要参与管理,第三要加强执法,对于违规不戴狗绳和护具的养犬人给予处罚。

  付伟认为需要完善立法和提升服务。将不牵犬绳、不戴犬牌、不戴口嚼等违规行为上升到违法行为,设定相应罚则。在社区、公园等犬只集中活动区域设置犬绳、口嚼等自动售卖设备,探索《养犬登记证》、犬牌全面电子化并与犬只植入式电子身份标识的整合。

  犬只数量持续增加

  要摆脱单向管理思维

  “广州市民的素质还是相当高的,在遛狗的时候大多会自觉拴绳,但也有一些不文明的现象。”岳朝阳说,文明养犬一是要依法治理,二是要卫生,三是要安全,四是要健康。广州作为一个国际化大都市应该采取宽严相济的政策,推进文明养犬成为市民共识。

  付伟觉得,广州文明养犬水平总体较高,但随着犬只数量持续增加和市民需求日益多元,管理压力也越来越大。文明养犬要摆脱单向管理思维,转为双向共治理念。“政府、社会、市民,养犬人士、不养犬人士都要参与到养犬治理大体系中,找到最大公约数、最稳平衡点,让养犬之人自得其乐、不养犬之人也能相安无事。”

  提供人性化设施

  鼓励上报不文明行为

  岳朝阳列举了成都的例子,很多场所为宠物犬提供小推车方便养犬人将犬只带进商场,在公共场所为犬只提供饮水等设施。他建议,在公共场所提供一些人性化的安排,让养犬人士能体会到广州城市管理的人文温度,建立起对宠物以及对养犬人士的宽容和尊重。

■消费者与爱宠一起挑选宠物用品。        新华社发

  “物业人员是社区不文明养犬行为的第一哨点,但其没有执法权,导致往往说了也白说。”付伟认为,在这方面,上海经验值得借鉴。在上海,小区物业人员可以通过“智慧物业App”上报不文明养犬问题,通过网格化平台进一步处置,实现问题的闭环管理。

  ■专题策划:新快报记者 陈琦钿

  ■专题统筹:新快报记者 黄闻禹

  ■专题采写:新快报记者 陈慕媛 黄闻禹 毛毛雨 王彤 高京

  ■专题摄影:新快报记者 邓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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