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
办证方式及办理时限
方式一:网上办证。登录警快办微信小程序,点击警快办-办事中心-治安专区-养犬登记,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提交审批。审批同意的,将发放电子养犬登记证件。方式二:窗口办证。养犬人到辖区公安派出所设置的办证窗口,填报提交相关申办材料。审批同意的,将发放纸质养犬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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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数量
重点管理区每户可养1只犬。自养犬登记办证之日起一年内无违法养犬行为记录的,可申请再养1只,但总数不得超过2只。▲2023年6月1日前已饲养2只犬,且之前已办养犬登记的,可以继续饲养。但是最多只能保留2只,超过2只的需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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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人和管理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重点管理区携犬出户应当系犬绳或者佩戴犬牌,所系犬绳长度不得超过1.5米。防止和制止犬只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防止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及时清除犬只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维护环境卫生。携带出户的犬只应与本人控制能力相适应,并应当使犬只与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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