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享 > 综合安居保险(附加宠物犬主责任保险)

综合安居保险(附加宠物犬主责任保险)

综合安居保险(附加宠物犬主责任保险)条款

总  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文件构成。
第二条  凡将犬作为家庭宠物并合法饲养的个人,均可成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被保险人合法饲养的犬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人将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
第四条  被保险人实际支付的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与保险事故直接相关的诉讼费、律师费、仲裁费和事故鉴定费(以下统称法律费用),保险人将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五条  出现下列任一行为或情形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恶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非法饲养犬类;
(三)被保险人饲养的犬连续三天处于无人看管状态;
(四)被保险人未及时将伤人犬或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送交公安机关设立的犬类留检所进行检疫;
(五)第三者因违法、犯罪行为而被犬类伤害。
第六条 对于下列损失、费用或赔偿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害;
(二)财产损失;
(三)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的第三者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四)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合同或协议,被保险人依法仍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在本款责任免除范围内。
第七条  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其他一切损失、费用和赔偿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期间
第八条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责任起始日零时起至保险责任终止日二十四时止。期满可续保,但须另办手续。
赔偿限额
第九条 本合同的赔偿限额包括人身伤害累计赔偿限额、医疗费用累计赔偿限额和累计赔偿限额,各项赔偿限额均在保险单中载明。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条  投保时,投保人应对投保单中的事项以及保险人提出的其他事项做出真实、详尽的说明或描述,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第十一条  投保人应在保险责任起始日前一次性交付保险费。保险费未交清前,本合同不生效,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十二条  在保险期间内,如果发生养犬登记证或动物健康免疫证失效、所养犬丢失或赠送、转售他人,以及其他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继续承保或是否增加保险费的合同重要事项发生变更的,被保险人应在发生变更后3日内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避免或减少赔偿责任,否则,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因此而扩大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索赔金额;当被保险人接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书后,应将其副本或复印件及时送交保险人。
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对诉讼进行抗辩或处理有关仲裁事宜,被保险人应提供有关文件,并给予必要的协助。
对因被保险人未及时提供上述通知或必要协助而引起或扩大的赔偿责任,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第十五条  发生保险事故后,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不得自行对索赔人做出任何承诺、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否则,保险人有权扣减赔偿金额或拒绝赔偿。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人提供与索赔相关的各种文件和资料,并确保其真实、完整。
因被保险人未及时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或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不真实、不完整,导致部分或全部保险责任无法确定,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处理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一)保险单正本;
(二)事故情况说明;
(三)第三者的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及单证、死亡证明或残疾程度鉴定书;
(四)生效的法律文书(包括裁定书、裁决书、判决书、调解书等);
(五)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索赔有关的、必要的,并能证明损失性质、原因和程度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第十八条  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的赔偿金额以按照下列方式之一确定的被  保险人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依据:
(一)被保险人与第三者协商并经保险人确认;
(二)仲裁机构裁决;
(三)人民法院判决;
(四)保险人认可的其他方式。
在按照上述方式之一确定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后,保险人对每位第三者的最高赔偿金额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死亡赔偿: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中载明的人身伤害累计赔偿限额。
(二)残疾赔偿: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中载明的人身伤害累计赔偿限额与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赔偿比例表》中该项身体残疾程度相对应的赔偿比例的乘积。如果第三者同时发生多项身体残疾的,最高赔偿金额则按照对应各项残疾比例之和计算;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最高赔偿金额仅按照其中比例较高的一项计算。
(三)医疗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中载明的医疗费用累计赔偿限额。
在保险期间内,第三者死亡和残疾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中载明的人身伤害累计赔偿限额;第三者医疗费用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中载明的医疗费用累计赔偿限额。
第十九条  保险人对法律费用的赔偿在第三者死亡、残疾和医疗费用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但保险期间内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中载明的累计赔偿限额的20%。
如果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同时涉及保险事故和非保险事故,并且无法区分法律费用是因何种事故而产生的,保险人按照本合同保险赔偿金额占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全部赔偿金额的比例赔偿法律费用。
第二十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如发现有重复保险的情况,保险人将按照本合同累计赔偿限额占全部相关保险合同累计赔偿限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应由其他保险人承担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不负责垫付。
第二十一条  属于本合同项下的赔偿责任涉及其他责任方时,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其他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已经从其他责任方取得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已从其他责任方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其他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其他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该行为无效;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在保险人向其他责任方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时,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告知其知晓的有关情况并根据保险人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积极协助保险人追偿。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所提供的索赔文件和资料齐全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审查核定。赔款金额经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确认后,保险人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赔偿结案。保险赔偿结案后,保险人不再负责赔偿任何新增加的与该次保险事故相关的损失、费用或赔偿责任。
当一次保险事故涉及多名第三者时,如果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已经确认了其中部分第三者的赔偿金额,保险人可根据被保险人的申请予以先行赔付。先行赔付后,保险人不再负责赔偿与这些第三者相关的任何新增加的赔偿。
争议处理
第二十三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中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中未载明仲裁机构,且争议发生后也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司法管辖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地区)司法管辖。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中使用的有关专业术语定义如下:
人身伤害:是指死亡、肢体残疾、组织器官功能障碍及其他影响人身健康的损伤。
合法饲养:是指被保险人的养犬手续符合全国及地方性犬类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所养的犬具有有效的养犬登记证和动物健康免疫证,并通过年检审查。
第三者:是指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外的自然人。
被保险人家庭成员:是指被保险人的直系血亲、配偶、养父母或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岳父母或公婆、养子女或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或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未满期保险费:是指保险人应退还的剩余保险期间的保险费,未满期保险费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未满期保险费=年保险费×(剩余保险期间天数/365)×(累计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金额)/累计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金额:是指在实际保险期间内,由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保险赔偿金之和,但不包括保险人负责赔偿的法律费用。
实际保险期间:是指自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责任起始日零时起至本合同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剩余保险期间:是指自本合同终止日次日零时起至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责任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除以上定义外,对其他专业术语的理解,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解释为准。
第二十六条  同一被保险人为其饲养的同一条犬仅限购买一份本保险;若超额投保,保险人对超额部分不承担保险责任。
 

残疾程度与赔偿比例表

 

等级

项目

残 疾 程 度

赔偿

比例

 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注1)

 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2)

 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3)

 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注4)

100%

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个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5)

十手指缺失的(注6)

75%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上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下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双耳听觉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7)

十手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8)

十足趾缺失的(注9)

50%

十六

十七

十八

十九

二十

二一

二二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的

一上肢三大关节中,有二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一下肢三大关节中,有二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一手含拇指及食指,有四手指以上缺失的

一下肢永久缩短5公分以上的

语言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10)

十足趾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30%

二三

二四

二五

二六

二七

二八

二九

一上肢三大关节中,有一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一下肢三大关节中,有一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两手拇指缺失的

一足五趾缺失的

两眼眼睑显著缺失的(注11)

一耳听觉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鼻部缺损且嗅觉机能遗存显著障碍的(注12)

20%

三十

三一

三二

一手拇指及食指缺失,或含拇指或食指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手指缺失的

一手含拇指或食指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手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一足五趾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15%

三三

三四

一手拇指或食指缺失,或中指、无名指和小指中有二个或二个以上手指缺失的

一手拇指及食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10%

注:(1)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并由有资格的眼科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2)关节机能的丧失系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3)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系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4)为维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系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需要他人帮助
(5)上肢三大关节系指肩关节、肘关节和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系指髋关节、膝关节和踝关节。
(6)手指缺失系指近位指节间关节(拇指则为指阶间关节)以上完全切断
(7)听觉机能的丧失系指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90分贝,语言频率为500、1000、2000赫兹。
(8)手指机能的丧失系指远位指节间关节切断,或自近位指节间关节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9)足趾缺失系指自趾关节以上完全切断。
(10)语言机能的丧失系指构成语言的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和喉头音的四种语言机能中,有三种以上不能构声、或声带全部切除,或因大脑语言中枢受伤害而患失语症,并须有资格的五官科(耳、鼻、喉)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但不包括任何心理障碍引致的失语。
(11)两眼眼睑显著缺损系指闭眼时眼睑不能完全覆盖角膜。
(12)鼻部缺损且嗅觉机能遗存显著障碍系指鼻软骨全部或二分之一缺损及两侧鼻孔闭塞,鼻呼吸困难,不能矫治或两侧嗅觉丧失。
上述所谓永久完全系指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天后,机能仍然完全丧失,但眼球摘除等明显无法复原之情况,不在此限。

相关知识

综合安居保险(附加宠物犬主责任保险)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平安附加家养宠物责任保险
宠物保险
萌宠圈|这年头,狗子也可以办保险了!一年交800块,20多种疾病免费治疗,你买吗?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宠物犬饲养人责任保险
宠物保险是必需品,还是鸡肋?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宠物犬饲养责任保险
宠物保险,宠物保险介绍,宠物保险包括什么
各国宠物保险盘点:日本宠物生病最高可报销90%
宠物保险种类介绍

网址: 综合安居保险(附加宠物犬主责任保险) https://m.mcbbbk.com/newsview1436.html

所属分类:萌宠日常
上一篇: 宠物医保,你买对了吗?(2020
下一篇: 保险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