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年加工3万吨宠物食品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浙江哈斯曼宠物食品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经济开发区三博路68号
(4)建设性质:新建
(5)行业类别:C1321宠物饲料加工
(6)项目类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修改稿)》(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本项目属于“二、农副食品加工业—2、粮食及饲料加工—年加工1万吨及以上的”类别。
(7)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人民币。
(8)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员工100人,年工作300天,24h三班制生产。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节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据现场调查,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见表1。
表1 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项目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
功能区
相对厂
址方位
相对厂
界距离/m
北纬
东经
大气
环境
2户居民(应拆未拆户)
N29°37′36.46″
E120°51′27.15″
住户
2户
2类
E
18m
沈茹新村
N29°37′34.31″
E120°51′22.94″
居民区
388户
SW
60m
香堤墅
(部分在建)
N29°37′47.72″
E120°51′47.46″
居民区
约500户
W
337m
水环境
曹娥江
/
/
中河
/
Ⅲ类
W
360m
声环境
2户居民(应拆未拆户)
N29°37′36.46″
E120°51′27.15″
住户
2户
2类
E
18m
沈茹新村
N29°37′34.31″
E120°51′22.94″
居民区
388户
SW
60m
厂界及厂
界外200m
/
/
工业厂房
/
3类
/
/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项目进料、破碎、混料粉尘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涂油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设备处理,由15m排气筒排出;膨化、烘干的恶臭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厂区绿化能有效改善;天然气锅炉通过加装低氮燃烧装置后废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经预测,各个废气对最大落地浓度处及环境敏感点处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嵊新污水处理厂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振动筛、配料绞龙、输送绞龙、粉碎机、混合机、膨化机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取相应的吸收、隔声、基础减震及合理的平面布置等措施后,场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项目保护目标的噪声预测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4、固废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袋、粉尘收尘、废油和生活垃圾。废包装袋、粉尘收尘、废油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因此在严格执行各项固废处置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表2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气
污染物
进料
粉尘
废气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
破碎
混料
涂油
油雾废气
经收集后油烟净化装置处理,由15m排气筒排出
膨化、烘干
恶臭
加强车间通风、厂区绿化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天然气锅炉
SO2
配备低氮燃烧装置,8m排气筒排放
《长三角地区 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
NOX
水污染物
职工生活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嵊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外排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嵊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外排
固体废物
原料包装
废包装袋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资源化
废气处理
粉尘收尘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资源化
废气处理
废油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资源化
日常生活
生活垃圾
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无害化
噪声
①从声源上控制,尽量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②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并做基础减振处理,安装减振垫。③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④由于厂房南侧距离村庄较近,生产车间南侧应尽量不布置高噪音设备(破碎机、混合机等),生产过程南侧门窗应密闭。⑤辅助设备应布置在车间内部,如布置在车间外部应设置隔音措施。
五、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
浙江哈斯曼宠物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吨宠物食品生产项目选址合理,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发展规划,选址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产过程产生的各污染物经处理后能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保证项目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在此基础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项目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村庄、社区、街道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7月22日~2020年8月4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20年8月4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公众可登录下方链接下载查阅环评报告全文。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哈斯曼宠物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经济开发区三博路68号
联系人:赵达江
联系电话:15857561688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028号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54号
联系人: 唐工
联系电话:18958068756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
联系电话:0575-83590973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哈斯曼宠物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公示时间: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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