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兴化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提案书
编号(2020)第398号
案由: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宠物狗管理的建议
提案人:邵小琴
提案内容: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饲养宠物狗的家庭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比如追逐儿童,咬伤路人;因宠物狗横穿马路而造成交通事故;狗吠影响居民休息;宠物狗随地大小便,污染环境卫生;流浪狗携带病毒给人们身体健康带来危害等等。宠物狗的急剧增长既给城市文明形象带来负面影响,也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生活秩序,应当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建议、办法的要求: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多形式开展文明养犬、爱心养犬、科学养犬的宣传教育,除了导盲犬等特殊犬种,公交车、商城、体育馆、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严禁宠物入内,引导市民文明养狗,不断提高养犬人的思想认识、责任意识和社会道德水平,增强责任感。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相应管理细则,明确管理主体、责任部门,对宠物狗的圈养、禁养、管理以及养犬人的义务和责任作出明确规定。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领导,成立由公安部门主管,城管部门、畜牧检疫部门、环卫部门协助,社区居委会参与的宠物狗管理工作机构,加强流浪狗的管理,逐步建立流浪犬只的收养体系。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在城区内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控制宠物狗的总量,特别是要限制有攻击性和大型宠物狗的饲养。相关部门对不文明养犬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街道和社区应充分发动居民参与监管,通过奖惩机制调动居民积极性,共同打造安全、卫生、和谐、舒适的生活环境。
四是纳入诚信体系。当前,对狗证的办理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监督办法,养狗不接种疫苗缺少相应的惩罚措施。建议把宠物狗及狗主人进行登记,办理领养证。把每年接种狂犬疫苗情况进行登记,记录在案。把宠物主人是否办理狗领养证纳入个人诚信体系,与房屋按揭贷款和申请银行信用卡等进行挂钩。
审查意见:
请政府办研究,建议交市公安局办理。
2020年1月2日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98号提案的答复
邵小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宠物狗管理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犬类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积极部署开展违章养犬清查整治行动,并将捕捉、收容流浪犬、违章养犬列入市公安局的日常工作。但在实际情况中,处置民警经常遇到无法确认犬主的情况,或通过工作已确认犬主,但因犬类病毒潜伏期长,需后续跟踪观察治疗,调处周期比较长。另外,大多数犬主缺乏主动为犬只办理登记手续的意识,不能按照要求定期给犬只接种疫苗,无证养犬现象较突出。同时,犬类警情逐年上升,大多为犬类伤人、扰民、交通事故等警情,其中,2017年全市共有涉犬警情490起,2018年为513起,2019年为611起。2020年截至6月1日全市接报涉狗犬警情134起。目前,市公安局工作主要思路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力度,限定犬主的行为规范。目前,《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已经施行,其中对养犬行为有明确规定,市公安局也将全面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政策法规,包括饲养犬类违法违规行为,携犬出户的规范行为,禁止饲养的犬种类型等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后果。市公安局与市融媒体中心积极合作,下一步准备制作并在电视台播放相关宣传片,牢牢掌握舆论的主动权,及时抢占舆论阵地,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引导网络舆情。对养犬类好人好事,管理成效也应同步宣传。截至五月底,市公安局共组织力量发放《兴化市文明养犬告知书》10000余份。
二、组织摸底排查登记,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为加强犬类管理,市公安局已经组织辖区派出所逐户排查登记养犬户基本情况,发放宣传资料,敦促犬主主动到卫健部门注射犬类疫苗,领取免疫证明。同时,《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已经施行,市公安局将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多部门协作开展违规养犬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各种违规不文明养犬行为,捕捉收容未经免疫的犬、无主犬和流浪犬。兴化市公安局已向泰州市公安局提交关犬只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单位的申请,准备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手机APP自助登记、电子芯片与二维码犬牌管理、免疫证件办理“一门式”服务等做法。同时,我局已经在规划兴化市犬类收容留检场所,该场所已在招标建设中,预计下月将进入施工期,为切实保障我市犬类日常管理工作开展提供坚实基础。市公安局将及时查处对因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以及放任犬只恐吓他人、驱使犬只伤害他人引发的各类案件。
三、强化养犬管理日常工作,建立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由于养犬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政府、社会各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目前,《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已实行。其中对养犬等行为有明确规定,我市公安局将与时俱进,同时建议城管、农业、卫健等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在其位谋其职,联合管理,可以形成良性互动的管理体系,深化全市犬类管理力度。同时,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支持下牵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下一步将成立专业的犬只收容队伍,建设犬类收容中心(招标建设中),开展必要的卫生知识、捕犬技术、法律法规的专业培训,配备专用车辆、捕犬工具和防护装备等,通过日常巡逻、线索核查等方式,对流浪犬、违规养犬等及时进行收容、检疫,从而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有效建立养犬管理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兴化市公安局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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