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饲养宠物家庭的日渐增多,宠物扰邻已成为社会舆论较为关注的不文明行为之一。为了解新区居民区“宠物扰邻(民)”情况,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素养,受新区文明办委托,国家统计局浦东调查队对新区36个街镇,305个小区进行了调查,结果分析如下:
一、新区各街镇宠物登记落实情况较好
法律法规明文规定,要严格实施宠物登记制度,尤其是犬类登记。依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饲养犬龄满三个月的犬只,养犬人应当办理养犬登记。未经登记,不得饲养犬龄满三个月的犬只”。宠物登记有利于对宠物进行有效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
调查显示,新区落实宠物登记的情况较好,有94.8%的小区居委有宠物登记记录。分组看,市级文明小区落实情况最好,市级文明小区、区级文明小区和一般小区进行了宠物登记的比例分别为96.0%、94.4%和93.8%(见图1)。
图1 新区居民区宠物登记情况
尽管新区居民区大多落实了宠物登记制度,但未登记的宠物仍然较多。调查显示,已登记与未登记宠物总数之比约为10:7,另有28.2%的小区不清楚未登记宠物数量。
二、不妨碍他人是居民对待宠物饲养的主流观点
调查显示,半数以上的居民对饲养宠物持接受态度,认为饲养宠物是可以接受的,但是需要文明饲养。当前饲养宠物是一种生活方式,能够丰富生活,但要在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与小区环境的情况下。还有少数居民持强烈的反对意见,主要是因为饲主的不文明饲养行为极易影响周围邻居的日常生活,对小区环境造成污染以及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
另有部分热爱宠物的居民认为宠物既能消除孤独感,又能培养爱心,增加生活情趣,因而对宠物饲养持完全赞成的态度。
三、新区居民区主要宠物扰邻(民)现象分析
(一)宠物扰邻现象普遍轻微
调查显示,新区近七成居民区存在宠物扰邻现象,但扰邻程度普遍轻微。本次调查中,有68.5%的小区反映有宠物扰邻现象,其中63.9%的小区扰邻现象轻微,现象突出的仅占4.6%。
分组看,市级文明小区宠物饲养最为文明,没有宠物扰邻现象的比例最高,为33.0%;
区级文明小区没有宠物扰民现象的比例为30.6%;
一般小区没有宠物扰邻现象的比例为30.9%,但仍有9.4%的小区宠物扰邻现象突出,高于4.6%的平均水平(见图2)。
图2 新区居民区宠物扰邻现象存在情况
(二)犬类扰民
犬类扰民是居民意见最大、反映最多的问题,近九成(89.6%)的小区反映有此问题,主要是由不文明的饲养行为造成的。其中,随地大小便不及时清理、遛狗不牵绳和吠叫扰民是三大主要的不文明饲养行为。
部分居民放任其饲养的犬类在绿地、电梯内、楼道内甚至其他居民家门口随地大小便,不及时清理,不仅破坏环境美观、污染空气、加重清洁人员工作量,而且容易传播疾病,危害小区内居民的身体健康。
调查反映,遛狗不牵绳在实际生活中造成的后果相对严重,曾发生过多起因宠物犬不受控制而引发的惊吓甚至伤人事件,从而产生纠纷,尤其是大型犬只。
案例1:2012年5月31日晚7时许,严先生牵着重达140斤的罗威纳犬,遛狗后回到自家门口停顿期间,好多街坊邻居前来围观,小雨也边啃苹果边看热闹,突然,罗威纳犬窜向小雨,将其扑倒在地,造成小雨左眼外伤、眼睑裂伤、耳朵伤等。事发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受害人小雨向浦东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狗主人严先生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整容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费等共计9.3万余元。在法庭上,双方当事人对于事发经过、责任认定各执一词。后经法官的耐心说理释法,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案例2:2011年4月8日上午8时许,俞女士在小区健身点锻炼后行走于小区道路上,遇到徐女士的宠物狗(金毛、体重50余斤),该宠物狗在未牵狗绳、失去看护的情况下扑向正在行走的俞女士,使其摔倒在地。事发后俞女士住院治疗,接受了置换髋关节手术,但徐女士不愿意承担相关医疗费用,双方对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因此俞女士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徐女士赔偿俞女士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精神损害抚慰金、护理费、营养费等16133.21元。
调查中,部分社区反映有居民家中的宠物犬不分昼夜有人经过时便狂叫、听见其他犬叫也会大声呼应,严重影响到邻居的正常休息,尤其是老人小孩以及某些病人。
(三)其他宠物扰民
如今人们饲养宠物的种类越来越多,除犬类外,还有猫、鸽子、兔子,甚至是蛇和蜥蜴等,但除对犬只管理有相关的条例外,对其他宠物的管理缺乏相应的管理条例,因此居委会在化解由其他宠物引起的矛盾时困难程度较大。如某小区一居民家中收养了十多只流浪猫,这些猫会爬到周围的空调外机上随处大小便,严重影响邻居生活,但居委会只能对其进行宣传劝导,收效甚微。
四、部分居委会的经验做法
调查中,我们发现,部分居委会在宠物管理方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形成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具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
目前新区的居委在宠物饲养的宣传上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一是海报标语式宣传,利用小区的宣传栏、电子屏等宣传窗口,张贴海报、发布滚动信息等宣传宠物饲养的注意事项、相关管理条例、登记与防疫指南。在小区绿化带、道路、广场等宠物活动区域,竖立提示牌,提醒携宠物外出的居民文明遛狗、清理粪便、注意看管等。二是手册式针对性宣传,对于小区内的宠物饲养户,采用上门发放宠物饲养宣传手册、告居民书等方式,具体落实到户进行面对面、直接的宣传。三是座谈会式宣传,将小区内饲养宠物的居民聚集起来,通过经验交流与互相评比,纠正一些居民的不文明饲养行为和不正确的饲养方式。四是寓教于乐式宣传,将平时发生的宠物扰邻事件,由社区文艺团队编排成小品、快板、说唱等节目在纳凉晚会等活动上进行演出,使群众易于接受。
(二)加强监督劝导
目前,新区居委会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对不文明的养宠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一是与业委会合作,在制定本小区的居民公约时加入宠物饲养相关的内容,以全小区居民达成共识的公约来约束不文明饲养行为;二是继续提高登记比例,通过发放饲养宠物告知书、上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等方式,劝导饲养宠物的业主到居委办理登记。三是连同物业、志愿者不定时巡逻,组成一支文明志愿者队伍,加强其在小区内的巡视频率,对所见到的不文明饲养行为进行及时劝阻。四是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支委会、居委代表大会等形式提倡饲养宠物的党员从自身做起、以点带面,带动大家文明养宠。
(三)提升“硬件设施”
1.开辟遛宠专用区域,避免人宠混杂
调查中,一些有条件的居民区,通过开辟专门的遛宠场所,将宠物活动的区域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这种做法可以做到人宠分离,有效地避免宠物对其他居民造成惊吓,也能减轻宠物对他人带来的安全威胁。
2.设立宠物“便便屋”、“方便角”
随地大小便是问卷中反映的最突出不文明饲养行为,针对这种现象,一些居民区在小区的绿化带、步行道等处设置了宠物便便屋或者提供免费的清理宠物粪便用塑料袋,便于居民及时地清理宠物粪便。
3.发放宠物用具
在上门宣传的同时,发放犬绳、犬口罩、拾便器等宠物用具,并示范使用方式。这种做法受到居民的热烈欢迎,饲养宠物的业主表示收到居委发放的宠物用具后,会主动为自家宠物佩戴;其他业主也纷纷表示以后散步时会安全很多。
五、意见建议
(一)完善宠物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与宠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地方性条例仅有《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可见宠物管理能够参照的法律法规数量相对较少。除犬类有明确的管理条例外,其他动物作为宠物饲养的相关规定都处于空白。调查显示,超四分之一(26.7%)的居委希望政府能够进早出台完善宠物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使得社区的宠物管理工作能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明确宠物管理的责任部门
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涉及到养犬管理的部门有公安、城管、工商、卫生等多个部门,多头管理的结果最终往往是无人管理。实际上,现在大多数发生宠物扰邻(民)纠纷的双方都会选择到居(村)委会“讨说法”,而居(村)委会能采取的方式主要是劝导调解,很多时候并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因此亟需明确一个宠物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帮助群众切实解决问题。
(三)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
在制定宠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要加强落实,做到违法必究,才能让饲养宠物的居民达到有法必依。目前,对宠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有待加强,如《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个人在城市化地区限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条”,但调查中我们发现,一个人牵着数条宠物犬出门的情况屡见不鲜,并没有付出相应的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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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浦东新区居民区“宠物扰邻(民)”情况调查报告 https://m.mcbbbk.com/newsview2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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