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晏小琴 廖诚伟)近日,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当庭调解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21年7月3日,李某带着自己的外甥王小某到楼下宠物店玩耍,王小某看着宠物店的小狗非常喜欢,李某便支付了喂狗玩耍费用,谁知喂狗过程中王小某不慎被小狗抓伤。宠物店老板立即为王小某处理伤口,而王小某父母在知道孩子被小狗咬伤后,急忙将其送入医院注射了最贵的狂犬疫苗。其后,王小某父母与宠物店老板因协商赔偿费用不成,诉至法院,要求宠物店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共计3000元。
收案后,承办法官发现该案标的额不大,且王小某已安全接种狂犬疫苗,未造成严重后果,调解是最优方案。在后续询问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很多问题是因李某粗心而引发的。原来,宠物店老板在事发前已告知李某店内动物皆已接种过狂犬疫苗,事发后,也表示想与王小某父母协商进行适当赔偿。然而,这些情况都被李某“漏说”了。现在,宠物店老板认为店内动物已接种疫苗,自己也有营业执照,完全符合行业规范安全标准,皆因李某未能如实向王小某父母传达上述情况,导致王小某接种了最贵的疫苗,索赔金额超出了店老板的可接受范围。
承办法官在向李某和店老板核实清楚后,立即将情况如实告知王小某父母,并做了相应的法理释明工作,王小某父母意识到宠物店并未对王小某被咬及赔偿一事置之不理,协商不成也事出有因,为此表示了谅解,并同意降低赔偿金额。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王小某父母同意宠物店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300元,其他事项不再追究。
原标题:《【案例评析】宠物店逗小狗被抓伤 法官悉心调解当庭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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