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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等到“禁食野生动物”法规出台,但这就够了吗?

本周一,2月24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后简称《决定》)。

相信你们中的很多人都已经注意到了这条新闻。 那《决定》中究竟做了哪些规定呢?我们先来给大家简单归纳一下,这主要有5点:

全面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

全面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禁止食用、交易、运输现行保护的野生动物、三有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常见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在禁食范围内。

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

《决定》规定了严厉惩治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的行为,参照适用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关于同类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家畜家禽不禁食

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包括猪、牛、羊、鸡、鸭、兔等),属于家畜家禽,适用畜牧法的规定。

非食用用途野生动物需严格检验检疫

对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严格审批和检疫检验。

各级地方落实强化执法责任

各级政府和其有关部门应当健全执法管理体制,明确执法责任主体,落实执法管理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依据本决定和有关法律,制定、调整相关名录和配套规定。

▲人民日报发布微博中的相关海报

也就是说,《决定》其实并不是一部具体的法律,而是今后野生动物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原则基础。

同时,在《决定》通过之前,已经有一些省市先行通过或正在审议禁食野生动物的地方法规。

天津市在2月14日最先通过了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紧接着2月18日《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通过审议;2月25日晚,由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起草的《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下称条例草案)在经 市政府相关部门及专家征求意见后发布。

▲微博上,上述新闻事件的相关截图

我们知道,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大家就对“滥食野生动物的问题”投以了强烈的关注,然而,想要全面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还需要过程。

这周表决通过的《决定》,其目的就是在相关法律修改之前,先及时明确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为打赢疫情阻击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供有力的立法保障。

然而,虽然网上对于通过《决定》都表示了盛赞,仿佛是通过了一部法规,“滥食野生动物的行为”就此消失了一样,但在制定、执行法律法规的路上,其实我们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同时,在细读了这部《决定》后,我们依然有很多担忧,在这里,我们选择说出来,也希望大家用理智和冷静的眼光,来看待这件事。

01

制定详尽完善的禁食名录,

不能一刀切

在疫情爆发后,呼吁制定禁食野生动物法律的声音震耳欲聋,但也有许多争论——

究竟是一刀切禁食所有野生动物,还是禁止所有野生动物用途,或是区分出一些容易引发公共卫生问题的品种,如果子狸、穿山甲、蝙蝠等进行禁食呢?

《决定》中明确规定,禁食范围包括已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三有动物 (具有重要的科研、经济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然而全国乃至各地现行的保护动物名录更新滞后,包括蝙蝠、鼠类、鸦类等约1000种陆生脊椎野生动物未列入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范围。

如果仅按照保护名录来制定禁食范围,吃蝙蝠并不犯法。

▲事实上,我们依然很难想象,会有人把蝙蝠视作食物

同时,很多所谓的野生动物,实际上已经有了规模化、合法化的人工饲养,这类野生动物是否也将划入禁食范围内呢?

并且,当法律落实到执法层面时,受专业知识限制,执法人员是不是可以轻易辨别查处的动物属于野生、陆生呢?

因此,更新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三有动物名录,并制定详细的禁食名单非常必要。

一则避免根据现行法规一刀切,错罚、漏罚;二则考虑到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有限,帮助执法更准确。

02

将猫、狗等伴侣动物加入禁食名录

仅仅禁食野生动物吗?我们认为不该吃的动物就应该禁食。

猫狗等动物作为人类宠物和工作伙伴,具有历史悠久的饲养历史,虽然不属于野生动物,但宠物不是食物,而是作为人类情感陪伴、家宅防护、安全检验、灾害救助、导盲等重要社会角色存在。

▲忠心为人类服务的狗狗,理应被列入禁食目录

具有如此重要作用的宠物,却常被人残忍烹食,更有甚者叫嚣食用猫狗是一种“传统文化”,全然不顾人们的情感诉求和宠物的食用风险,挑起社会中不同群体的对立情绪,制造公共卫生隐患。

宠物虽然不作为野生动物,但因其特殊的社会角色,也应当被划入禁食的名单中。

同时,也因为宠物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最容易接触到的动物,如果人们不能禁食这些最常见到的动物朋友,将很难形成不乱吃动物的社会氛围,猎奇吃野味的劣习也将难以从观念上根治。

03

妥善安置现有的养殖野生动物与养殖户

《决定》中对野生动物的禁食是全面的,也包括了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像大家很熟悉的华农兄弟所饲养的竹鼠就属于人工饲养繁育的野生动物。

《决定》的出台意味着,华农兄弟今后或再也不能为大家直播竹鼠的一百种吃法了,甚至即将面临失业,破产。

据估计,中国野生动物养殖场有几万个,养殖的数量起码以亿计算数量。

2017年由中国工程院咨询研究项目公开发布的《中国野生动物养殖产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报告》文件中明确提到,2016年野生动物养殖部分产值1330亿,数量极其庞大。

▲网红竹鼠养殖户华农兄弟,他们是不是会面临失业?

禁食令发布后,这些养殖动物和养殖户将如何安置、转业,将是林业和农业部门的一项重大工作。

希望各地政府在制定具体法规和执法时,能对那些现有的正在养殖的野生动物,选择一部分食用价值高、安全性高的品种,完善检验检疫标准,使其真正成为合法的家禽、家畜。

其他尚不适合继续发展为食用品种的,选择适合其生存的自然环境进行分类、分数量放生。

希望能对养殖户进行经济补贴和转业帮助,让动物和人的损失降到最小。

04

普及正确的科学观念应普及

《决定》的重要作用,是通过法律约束存在已久的野生动物食用、交易现象,逐步改变社会中的陋习、提升人们对动物保护的观念意识,从而形成拒绝食用野生动物的社会习惯,从根本上减少公共卫生的风险。

要将长期存在的劣习转变,除了使用法律的重拳打击之外,更要从认识层面转变人们的认知。

因为对野生动物知识缺乏正确了解,许多人对野生动物产生了恐慌心理。目前被推测为新冠病毒自然宿主的蝙蝠,现在已经成为很多人的“恐慌源”之一。

我们看到各地均有新闻显示,人们在遭遇蝙蝠后产生了一定的恐慌寻求了相关的帮助;同时,也能看到有专家在对野生动物法的修订建议中使用了“生态灭杀”这样的极端字眼,更是令人感叹科学观念的普及任重道远。

▲有专家提议在修订新的法律时,对部分野生动物进行“生态灭杀”,但很快就有许多科普作者提出了反对意见

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希望政府、相关专家以及各种媒体需要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传,在社会普及野生动物的相关知识。

“吃野味能壮阳、美容、延年益寿”这样的导向不能再出现,还需要在中小学教材里增加、修改相关的内容。

不能再出现什么“果子狸全身都是宝,它们的肉可以吃”这种错误的观点, 培养孩子从小就具备动物保护的基础知识,未来人们才能不再因为无知而惧怕、伤害、滥食野生动物。

▲某儿童科普读物中对果子狸的描述,该书现已被下架

无论是17年的SARS,还是如今的新冠肺炎疫情,病毒源头都指向野生动物。

虽然我国不乏《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及相关《目录》等的法规体系, 但其保护宗旨多在物种抢救、医用或科研等目的,极少从禁食和预防疾病传播角度出发。

《决定》的通过,将野生动物保护扩大至禁止食用和预防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范围,也会引起其他一些列法律法规、相关措施的出台完善,从源头上有力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滥食野生动物行为。

法律是行为的硬性约束,也引导着社会的价值理念。

▲希望在未来,不要再看到类似这样的餐牌

出台《决定》,取缔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滥食行为,明显是在保护人类自己。经历了多次事件后,相信你们都能明白,人类需要学会尊重自然。

虽然对于今后法规的制定是否能够足够专业、足够全面,执法能够严格到位,人们对食用野生动物的警惕是否能够一直保持下去,我们依然很担心。

但《决定》的通过,至少说明我国的动物保护跳脱出了仅仅是为了保护而保护的局限,从一个更大的领域开始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

即使前进的路上或许还会出现波折,至少终于有了希望,不是吗?

最后

你对于 禁食野生动物,

又有什么期待和担忧呢?

文章| 短脚怪 编辑| 扬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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