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法院报
【重庆大渡口区法院】
协作化解宠物买卖合同纠纷
本报讯 (记者 刘 洋 通讯员 徐 轩)近日,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依托“法院+消委会”消费纠纷化解协作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宠物买卖合同纠纷。
谭某与宠物店双方签订宠物领养协议,约定谭某领养一只健康的小猫,并在该店购买18个月的猫粮。小猫领养不到7天就生病,谭某遂将其送医,并起诉店家,要求店家退款及支付检查费用。
案件受理后,大渡口区法院依托“法院+消委会”消费纠纷化解协作机制,邀请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调解员参与调解,最终促使谭某与宠物店达成调解协议,店家当场退还相关费用。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相关知识
祁阳县宠物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买卖合同纠纷
【“未”法而来·以案释法】审结一起买卖宠物合同纠纷
宠物活体买卖纠纷
泽库县宠物买卖法律纠纷律师
宠物买卖合同纠纷
当前,想开个买卖鸟类的宠物店,违法吗?
宠物领养合同纠纷
四川省高院公布十个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回应了这些热点
宠物狗买卖合同纠纷
网址: 协作化解宠物买卖合同纠纷 https://m.mcbbbk.com/newsview354839.html
上一篇: 与全球500强企业共创宠物大健康 |
下一篇: 达达集团与圣宠宠物达成战略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