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犬伤人应急预案TOCo"1-2"hu2115第一章:预案总则3269871.1预案制定的目的和意义3306151.1.1目的3298461.1.2意义345471.1.3适用范围476061.1.4实施主体412190第二章:应急组织体系4307371.1.5应急指挥部415051.1应急指挥部是宠物犬伤人应急预案的最高指挥机构,由市领导担任总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4168681.2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4196371.2.1应急办公室4251242.1应急办公室是应急指挥部的常设机构,设在市相关部门。4268492.2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收集、整理、报告相关信息,为应急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414062.2.1专业应急队伍4192873.1专业应急队伍包括医疗救护、兽医、公安、消防、交通、通信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应急队伍。4236003.2各专业应急队伍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处置工作,保证在突发情况下迅速、高效地开展救援。587453.2.1志愿者队伍5183404.1志愿者队伍由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市民组成,协助专业应急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536334.2志愿者队伍负责协助现场秩序维护、信息收集、物资发放等工作。5322534.2.1应急指挥部职责5273781.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架构、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569011.2统一指挥、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5252081.3及时向市报告应急处置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542811.3.1应急办公室职责554432.1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演练。5165592.2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准备工作。578082.3负责收集、整理、报告应急处置信息。58302.3.1专业应急队伍职责5161603.1医疗救护队伍:负责现场伤员救治,保证伤者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5243433.2兽医队伍:负责现场宠物犬的控制、捕捉和救治,防止疫情扩散。537233.3公安队伍:负责现场秩序维护,保障救援通道畅通。5295883.4消防队伍:负责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5179193.5交通队伍:负责保障救援通道畅通,保证救援物资及时送达。5304923.6通信队伍:负责保障应急指挥部与各相关部门、单位的通信联络。591833.6.1志愿者队伍职责5291114.1协助专业应急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537074.2维护现场秩序,协助救援物资发放。5238634.3收集现场信息,为应急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56683第三章:预防措施5244744.3.1宠物犬登记与免疫6297724.3.2宠物犬日常管理6147414.3.3宠物犬饲养环境617384.3.4宠物犬伤人责任追究647154.3.5宣传教育6303274.3.6培训621368第四章:应急响应流程718494.3.7报告764254.3.8信息传递7296344.3.9Ⅰ级响应7112274.3.10Ⅱ级响应81344.3.11Ⅲ级响应8194764.3.12现场处置829234.3.13伤者救治8110934.3.14调查与处理89722第五章现场救护与处置826444.3.15迅速评估伤情8302334.3.16止血与包扎9264314.3.17伤口处理9147444.3.18安抚伤者情绪9183324.3.19迅速转送伤员9274114.3.20医院救治9169214.3.21后续治疗与康复915094第六章:疫情防控9204804.3.22监测对象9260324.3.23监测内容10274344.3.24监测方式10307964.3.25报告流程10257654.3.26信息共享与交流10243354.3.27伤口处理103594.3.28疫苗接种10137714.3.29隔离观察1055764.3.30疫情调查与处置11204874.3.31宣传教育11239584.3.32联防联控1124368第七章善后处理与赔偿11322574.3.33调查1139374.3.34鉴定11183554.3.35赔偿范围12306164.3.36赔偿程序12170974.3.37补偿措施1224645第八章: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1270594.3.38及时性原则12152544.3.39准确性原则12323154.3.40权威性原则12176514.3.41全面性原则1383914.3.42适度原则13106274.3.43舆论引导13302314.3.44舆论应对1327060第九章:预案演练与修订1465954.3.45目的与意义14256214.3.46演练内容14174204.3.47演练组织与实施14153754.3.48修订原则14200324.3.49修订内容1490114.3.50修订程序15213034.3.51预案修订周期15575第十章法律责任与监督1553424.3.52责任主体1599924.3.53责任追究15222474.3.54监督机制1617654.3.55考核机制16第一章:预案总则1.1预案制定的目的和意义1.1.1目的本预案旨在规范宠物犬伤人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预防和减少宠物犬伤人事件的发生,为相关单位及个人提供明确的应急响应指南。1.1.2意义(1)提高应对宠物犬伤人事件的能力,保证在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理工作。(2)明确各相关部门及个人的职责和任务,加强协同作战,提高应急救援的整体效率。(3)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减少因宠物犬伤人事件造成的损失。(4)促进宠物犬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宠物犬饲养者的责任意识。第二节预案适用范围及实施主体1.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宠物犬伤人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场所、居民区、饲养场所等。1.1.4实施主体(1)各级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宠物犬伤人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2)宠物犬饲养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管理责任,保证宠物犬不伤人。(3)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宠物犬伤人事件的预防与处置,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4)医疗机构:为宠物犬伤人事件的受害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5)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环境。第二章:应急组织体系第一节应急组织架构1.1.5应急指挥部1.1应急指挥部是宠物犬伤人应急预案的最高指挥机构,由市领导担任总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1.2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1.2.1应急办公室2.1应急办公室是应急指挥部的常设机构,设在市相关部门。2.2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收集、整理、报告相关信息,为应急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2.2.1专业应急队伍3.1专业应急队伍包括医疗救护、兽医、公安、消防、交通、通信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应急队伍。3.2各专业应急队伍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处置工作,保证在突发情况下迅速、高效地开展救援。3.2.1志愿者队伍4.1志愿者队伍由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市民组成,协助专业应急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4.2志愿者队伍负责协助现场秩序维护、信息收集、物资发放等工作。第二节职责与分工4.2.1应急指挥部职责1.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架构、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1.2统一指挥、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1.3及时向市报告应急处置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1.3.1应急办公室职责2.1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演练。2.2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准备工作。2.3负责收集、整理、报告应急处置信息。2.3.1专业应急队伍职责3.1医疗救护队伍:负责现场伤员救治,保证伤者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3.2兽医队伍:负责现场宠物犬的控制、捕捉和救治,防止疫情扩散。3.3公安队伍:负责现场秩序维护,保障救援通道畅通。3.4消防队伍:负责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3.5交通队伍:负责保障救援通道畅通,保证救援物资及时送达。3.6通信队伍:负责保障应急指挥部与各相关部门、单位的通信联络。3.6.1志愿者队伍职责4.1协助专业应急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4.2维护现场秩序,协助救援物资发放。4.3收集现场信息,为应急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第三章:预防措施第一节宠物犬管理规范4.3.1宠物犬登记与免疫(1)宠物犬主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宠物犬登记,领取犬牌。(2)宠物犬主人应按照国家规定,定期为宠物犬注射狂犬病疫苗,保证宠物犬免疫合格。4.3.2宠物犬日常管理(1)宠物犬主人应保证宠物犬在户外活动时,采取必要的束缚措施,如佩戴犬链、犬笼等。(2)宠物犬主人应加强对宠物犬的驯养,保证宠物犬具备良好的行为习惯,不得随意攻击他人。(3)宠物犬主人应定期对宠物犬进行体检,保证宠物犬身体健康,预防疾病传播。4.3.3宠物犬饲养环境(1)宠物犬主人应提供适宜的饲养环境,保证宠物犬有足够的生活空间。(2)饲养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理宠物犬排泄物。(3)宠物犬主人应采取措施,防止宠物犬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4.3.4宠物犬伤人责任追究(1)宠物犬主人对宠物犬伤人事件负直接责任,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对违反宠物犬管理规定的,当地公安机关应依法予以处罚。第二节宣传教育与培训4.3.5宣传教育(1)各级公安机关应加大宠物犬管理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宠物犬管理的认识。(2)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宠物犬伤人应急预案,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3)开展宠物犬管理知识讲座,向群众普及宠物犬饲养、驯养、防疫等方面的知识。4.3.6培训(1)对宠物犬主人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宠物犬管理法规,掌握宠物犬饲养、驯养、防疫等基本知识。(2)对宠物犬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保证宠物犬服务业的健康有序发展。(3)对公安机关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其在宠物犬管理方面的执法能力。通过以上预防措施的落实,有助于降低宠物犬伤人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第四章:应急响应流程第一节报告与信息传递4.3.7报告(1)事发第一时间,现场人员应立即对伤者进行紧急救治,并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严重程度。(2)事发后5分钟内,现场负责人应向单位应急管理部门报告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伤者情况、宠物犬品种、犬主身份等基本信息。(3)单位应急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在10分钟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4.3.8信息传递(1)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内部信息传递机制,将情况通知相关领导和部门。(2)事发单位应与当地公安、卫生、兽医等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传递信息。(3)事发单位应密切关注媒体和社交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避免信息误传和舆论恐慌。第二节应急响应级别划分4.3.9Ⅰ级响应(1)造成3人以上重伤或死亡,或者可能引发严重社会影响的,启动Ⅰ级响应。(2)事发单位应在接到报告后30分钟内,启动Ⅰ级响应,组织应急力量进行应急处置。4.3.10Ⅱ级响应(1)造成2人以下重伤,或者可能引发较大社会影响的,启动Ⅱ级响应。(2)事发单位应在接到报告后15分钟内,启动Ⅱ级响应,组织应急力量进行应急处置。4.3.11Ⅲ级响应(1)造成轻微伤,或者可能引发一定社会影响的,启动Ⅲ级响应。(2)事发单位应在接到报告后10分钟内,启动Ⅲ级响应,组织应急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第三节应急处置程序4.3.12现场处置(1)事发单位应立即组织现场人员对伤者进行紧急救治,并拨打120请求医疗支援。(2)事发单位应采取措施控制现场,避免扩大,同时保护现场证据。(3)事发单位应配合公安、卫生、兽医等相关部门对宠物犬进行控制、隔离和检测。4.3.13伤者救治(1)事发单位应协助医疗机构对伤者进行救治,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2)事发单位应密切关注伤者病情,与医疗机构保持沟通,保证伤者得到及时救治。4.3.14调查与处理(1)事发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提供必要资料。(2)事发单位应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3)事发单位应总结教训,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第五章现场救护与处置第一节现场救护措施4.3.15迅速评估伤情当发生宠物犬伤人事件时,首先应迅速评估伤者的伤情,区分伤势轻重,以便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4.3.16止血与包扎(1)对于出血伤口,应立即采取措施止血,可用干净的纱布、衣物等物品进行压迫止血;(2)若伤口较大,可用止血带进行止血,但需注意控制止血时间,避免缺血性损伤;(3)对伤口进行简单包扎,防止感染。4.3.17伤口处理(1)对于较浅的伤口,可用生理盐水清洗,然后用碘伏消毒;(2)对于较深的伤口,应避免自行处理,尽快送医院救治;(3)在处理伤口时,注意保护伤者免受二次伤害。4.3.18安抚伤者情绪(1)保持冷静,安慰伤者,避免其过度紧张;(2)向伤者讲解救治措施,增强其信心。第二节伤员转送与救治4.3.19迅速转送伤员(1)在现场处理后,尽快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救治;(2)转送过程中,保持伤者平稳,避免剧烈晃动;(3)若伤者意识不清,应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窒息。4.3.20医院救治(1)到达医院后,立即向医护人员说明伤者伤情及现场处理情况;(2)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救治,提供相关信息;(3)密切关注伤者病情,如有异常,及时告知医护人员。4.3.21后续治疗与康复(1)根据伤者病情,制定后续治疗方案;(2)嘱咐伤者按时服药、复查,遵循医嘱;(3)关注伤者心理状况,协助其进行康复训练。第六章:疫情防控第一节疫情监测与报告4.3.22监测对象针对宠物犬伤人事件,疫情监测对象主要包括:受伤人员、宠物犬及其主人、密切接触者等。4.3.23监测内容(1)受伤人员健康状况:包括伤口感染、狂犬病病毒暴露等情况。(2)宠物犬健康状况:包括疫苗接种情况、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等。(3)疫苗接种情况:包括受伤人员及密切接触者的疫苗接种情况。4.3.24监测方式(1)受伤人员及密切接触者:通过医疗机构、疾控中心等途径进行监测。(2)宠物犬:通过宠物医院、兽医部门等途径进行监测。4.3.25报告流程(1)受伤人员及密切接触者: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发觉疫情后,应在24小时内向上级卫生健康部门报告。(2)宠物犬:宠物医院、兽医部门发觉疑似或确诊病例后,应在24小时内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报告。4.3.26信息共享与交流(1)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疾控中心、兽医部门等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交流疫情信息。(2)通过网站、公众号等渠道,向公众发布疫情监测结果,提高公众防疫意识。第二节疫情防控措施4.3.27伤口处理(1)受伤人员应立即用肥皂水和流动水清洗伤口,然后用消毒剂进行消毒。(2)如伤口较大或深度较深,应及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救治。4.3.28疫苗接种(1)受伤人员及密切接触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狂犬病疫苗接种。(2)宠物犬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疫苗接种,保证免疫效果。4.3.29隔离观察(1)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宠物犬应进行隔离观察,直至排除狂犬病风险。(2)密切接触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医学观察,如出现症状,应及时就医。4.3.30疫情调查与处置(1)疫情发生后,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疾控中心、兽医部门等应立即启动疫情调查。(2)调查内容包括:疫情发生原因、传播途径、波及范围等。(3)根据调查结果,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如隔离、消毒、疫苗接种等。4.3.31宣传教育(1)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狂犬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2)加强对宠物犬主人及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其防疫意识和能力。4.3.32联防联控(1)建立健全多部门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疫情。(2)加强与周边地区的信息交流和协作,共同防控疫情传播。第七章善后处理与赔偿第一节调查与鉴定4.3.33调查(1)事发后,应由相关部门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对宠物犬伤人事件进行详细调查。(2)调查内容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原因、宠物犬品种、犬主身份、现场目击者证言等。(3)调查组应收集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医疗报告等,以便对原因进行准确判断。(4)调查组应在法定时限内完成调查报告,并向有关部门提交。4.3.34鉴定(1)事发后,应根据调查结果,对宠物犬伤人事件进行鉴定。(2)鉴定内容包括:宠物犬伤人程度、是否存在故意伤害、犬主是否尽到管理责任等。(3)鉴定机构应具备相应资质,保证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4)鉴定报告应作为处理宠物犬伤人事件的依据。第二节赔偿与补偿4.3.35赔偿范围(1)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2)具体赔偿金额应根据受害人实际损失和鉴定结果确定。(3)受害人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犬主或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4.3.36赔偿程序(1)受害人应在发生后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案,并提交相关证据。(2)受害人可委托律师,与犬主或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3)如协商无果,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赔偿。(4)法院根据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赔偿判决。4.3.37补偿措施(1)对于无法找到责任人的宠物犬伤人事件,应采取补偿措施,保障受害人权益。(2)补偿金额应根据受害人实际损失和鉴定结果确定。(3)补偿程序参照赔偿程序执行。(4)应建立宠物犬伤人补偿基金,用于支付无法找到责任人的赔偿。通过以上善后处理与赔偿措施,旨在保证宠物犬伤人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第八章: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第一节信息发布原则4.3.38及时性原则在宠物犬伤人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应迅速启动信息发布机制,保证在第一时间内向公众发布事件相关信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恐慌和社会影响。4.3.39准确性原则信息发布必须保证内容的准确性,保证所发布的信息与事件实际情况相符,避免发布虚假信息误导公众。4.3.40权威性原则信息发布应选择权威部门或专业人士作为信息发布主体,以增强信息的可信度,提升公众对信息的信任度。4.3.41全面性原则信息发布应全面反映事件各个方面的情况,包括事件发生原因、进展、处理措施等,避免公众对事件产生误解。4.3.42适度原则信息发布应遵循适度原则,既要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又要避免过度渲染事件,引发社会恐慌。第二节舆论引导与应对4.3.43舆论引导(1)建立舆论引导机制相关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舆论引导机制,通过权威媒体、网络平台等渠道,及时发布正面信息,引导舆论走向。(2)强化正面宣传积极宣传宠物犬伤人事件的处理成果,弘扬正能量,增强公众对和社会的信心。(3)加强舆论监督对涉及宠物犬伤人事件的负面舆论进行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4.3.44舆论应对(1)制定舆论应对策略针对宠物犬伤人事件可能引发的负面舆论,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保证舆论引导工作的顺利进行。(2)建立舆论应对团队成立专门的舆论应对团队,负责收集、分析、处理舆论信息,保证应对措施的有效实施。(3)加强与媒体的合作与各类媒体保持良好沟通,建立合作关系,保证在舆论引导过程中,媒体能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传播正能量。(4)做好舆论风险评估对可能出现的舆论风险进行评估,提前制定应对预案,保证在舆论引导过程中,能够迅速应对各类突发情况。第九章:预案演练与修订第一节预案演练4.3.45目的与意义为保证宠物犬伤人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对宠物犬伤人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降低造成的伤害和损失,特开展预案演练。4.3.46演练内容(1)预案启动:模拟发生宠物犬伤人事件,启动应急预案。(2)应急处置:按照预案要求,组织人员对伤者进行紧急救治,控制现场,防止事态扩大。(3)信息报告与沟通:向上级报告事件情况,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保证信息畅通。(4)后续处理:对伤者进行妥善安置,对宠物犬进行隔离观察,开展后续调查与处理。4.3.47演练组织与实施(1)演练领导小组:成立演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演练工作。(2)演练分组:根据预案内容,将参演人员分为若干小组,明确各小组职责。(3)演练场地:选择合适的场地进行演练,保证安全、有序。(4)演练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演练时间。(5)演练评估: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过程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第二节预案修订与完善4.3.48修订原则(1)预案修订应遵循科学性、实用性、针对性和前瞻性原则。(2)预案修订应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宠物犬伤人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3)预案修订应注重与相关法规、政策的衔接,保证预案的合法性。4.3.49修订内容(1)预案启动条件:根据实际需求,调整预案启动条件,保证在关键时刻能够迅速启动预案。(2)预案处置流程:对预案处置流程进行梳理和优化,提高应对效率。(3)预案组织体系:完善预案组织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协同作战。(4)预案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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