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宠体验馆、猫咖馆
渐渐成为无数喜爱小动物的打卡必去地
然而“吸宠”的快乐还没体验上
一不小心被宠物袭击
这种责任该谁来承担?
一起听听法官怎么说
案情回顾
高某系小学五年级在校学生,在萌宠乐园进行撸宠游乐项目,其母亲并未陪同进入。游玩过程中,高某左手食指不慎被店内饲养的土拨鼠咬伤,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宠物店对其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图源网络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判令宠物店向高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
法官说法
经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宠物店作为一家宠物馆,将消费者能够与其饲养的动物亲近、投喂作为卖点,应当能够预见到在公共场所的动物可能对消费者产生危险,应当对店内所有的动物采取安全措施,从而保障消费者在店内的人身安全。然而高某在进店时,宠物店并未询问其年龄,亦未明确告知其家属必须陪同进入,因此双方签署的《撸宠须知》显然不能作为宠物店的免责条款。加之宠物店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高某存在错误挑逗土拨鼠的行为以及店员在高某挑逗土拨鼠的过程中尽到了充分提示义务、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与处理措施,因此宠物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与动物近距离接触本身具有被抓伤咬伤的风险性,且高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危险的发生显然不具备判断和防范能力,监护人在选择儿童游玩项目和陪同儿童玩耍时应具有防范风险意识,应尽到必要的监护责任,但本案中高某的监护人未尽到足够的监护义务,亦有一定过错,应对高某所受伤害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法院认定宠物店应当承担80%的责任,高某自行承担20%的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2024年/ 第11期,第27篇
供稿:魏 欣
原标题:《以案释法丨撸宠一时爽...被咬怎么办》
阅读原文
相关知识
以案释法丨猫咖“撸猫”一时爽,被咬谁担责?
“撸猫”一时爽,被咬谁担责?
猫咖馆撸猫一时爽,意外被抓伤责任怎么算?法院判了!
撸猫一时爽,一直撸猫一直爽,“猫文化”的崛起意味着什么?
【以案释法】宠物店“撸猫”被抓伤 商家应当担责
【以案释法】在猫咖撸猫被抓伤,责任谁来担?
以案释法
以案释法丨诱捕野生画眉,判刑!
以案释法|萌宠伤人谁担责?动物侵权了解一下
撸宠很减压 谨防被抓伤
网址: 以案释法丨撸宠一时爽...被咬怎么办 https://m.mcbbbk.com/newsview452111.html
上一篇: 家畜具有哪5种权益? |
下一篇: 宠物领养需谨慎,千万注意别跳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