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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6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请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任务目标 

  在码头、金淘和英都等3个乡镇开展晚稻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建设万亩以上的示范基地,其中在码头和金淘两镇水稻主产村建设两个相对连片千亩以上规模的示范片;在码头镇的福建南安忠勤家庭农场与南安市联兴家庭农场、金淘镇的南安南林庄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和英都镇的泉州鲤城泉珍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等乡镇建立4个以上百亩晚稻绿色高质高效核心示范片。产量目标:杂交水稻示范亩产500公斤以上、常规稻示范亩产450公斤以上、不施化肥、不施农药示范片亩产300公斤以上。万亩示范片平均亩产450公斤以上,亩节本增效5%以上,示范带动全市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发展。 

  二、建设内容 

  以稳产保供为目标,聚焦重点区域,大力推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补齐关键短板,推进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种植,打造一批优质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增加水稻优质绿色产品供给;突出品牌创建,开展多种形式的推介活动,提升品牌知名度,扩大市场影响力,实现品牌增效,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一)以稻草秸秆还田肥田和施用水稻配方肥等关键技术为核心,集成1套高质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标准化绿色高效技术模式。示范推广晶两优华占、中浙优8号、晶两优534、东联5号和泉珍10号等优质高产品种、工厂化育秧、秸秆还田、施用水稻配方肥和病虫绿色防控等技术。(二)开展社会化服务。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通过采取集约化统一育苗供苗、统防统治、机械作业(含深翻、播、插、防、收、烘等)、宣传推介区划公用品牌等,促进增产增效、节本增效、提质增效。(三)集成组装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围绕种植结构调整,组装配套包括绿色生态环保、资源高效利用、生产效能提升等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 

  具体项目:(一)在码头、金淘和英都等乡镇建立4个以上百亩绿色高质高效生产示范片,分别分布在码头镇的福建南安忠勤家庭农场与南安市联兴家庭农场、金淘镇的南安南林庄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和英都镇的泉州鲤城泉珍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等4家,综合示范推广优质高产品种、秸秆还田和病虫绿色防控等技术。在码头镇刘林村按项目工作要求树立标牌(标牌尺寸6米*3.5米,彩喷,铁架),同时,每个水稻百亩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树立一块标牌。在水稻成熟收成时,于万亩示范片中选取2个以上示范村组织农技专家开展现场测产验收。(二)在码头镇水稻主产村建立示范片5200亩,在金淘镇水稻主产村建立示范片4800亩,每亩计划补助水稻配方肥〔氮磷钾比例为1:0.3-0.4:0.5-0.7的复混(合)肥〕55元。肥料补助款按实平均每亩补助,补助范围不含百亩核心示范片的面积。肥料补助资金直接下拨到项目村,由村组织购买后落实到示范户,并做好登记造册发放等工作。(三)在康美镇的南安市利合群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工厂化育秧基地,包括建设水稻育秧大棚、恒温恒湿育秧暗房等配套设施。 

  三、资金使用 

  补助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物化投入补助。对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需要的种子、有机肥、绿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粘虫色板、防虫灯、性诱剂、基质、集中育秧等物化投入进行补助。二是社会化服务补助。对开展集约化统一育(供)苗、病虫害统防统治、病虫绿色防控、农机作业、品牌打造等内容进行补助。三是技术推广服务补助。对开展的关键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展示、试验材料、示范标牌、技术培训、现场观摩、测产验收、专家服务等给予补助。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项目所在乡镇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细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职责分工,落实好项目实施地点、建设内容,确保项目抓实抓细,落到实处。要加强对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的技术指导,重点对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政策宣传和服务,带动全市粮食生产,努力完成省级下达的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要优化工作流程,做好统筹安排,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尽快取得成效。     

  (二)推动“四全”创建。一是集成“全环节”绿色高效技术,总结1-2套高效技术模式。二是构建“全过程”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行统一种植品种、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控、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机械作业,探索应用“互联网+”现代农业技术。三是打造“全链条”产业融合模式,推行“龙头企业+核心区”、“合作社+核心区”等经营模式,推进订单种植和产销衔接。四是引领“全县域”农业绿色发展,在创建区推行节肥节药节水节膜技术,带动种植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可以采取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项目工作开展,并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同时,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及时将创建方案、考核、总结等文档、相片资料和资金使用台账归档立案,装订成册,以备查阅。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按照全国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县标牌标式,树立示范标牌,便于统一宣传展示和监督检查。要大力宣传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积极营造全社会重农抓粮的良好氛围。项目完成后及时开展自查,总结工作和成效,并于11月中旬前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南安市水稻绿色高质高效行动专家指导组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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